北門甕城門額「巖疆鎖鑰」獲指定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8,6,3】
臺北市再增1項古物類文化資產
臺北市立文獻館(1)日公告「北門早期甕城門額『巖疆鎖鑰』」指定為本市古物類文化資產。西元1875年清廷設臺北府,時擔任臺北知府淡水同知的陳星聚籌建臺北府城,但因臺北基地鬆軟,直到福建巡撫岑毓英,臺灣道劉璈相繼勘定基址後,1882年始召募工匠興築。1884年完工。城周一千五百餘丈,為長方形的城池,並開闢五門,北門、東門附有城廓,北門的外廓為方形,東門則是圓弧形。北門名承恩門,城廓門額銘刻有「巖疆鎖鑰」四字,並落款光緒壬午年(即西元1882年)。日本統治初期為進行市區改正計畫拆毀臺北城城垣、城廓及西門,今日城廓已不復見,幸「巖疆鎖鑰」門額尚存,至今已1百又36年。
北門城廓額銘「巖疆鎖鑰」筆力簡潔猶勁,意以固守城池,禦敵於城門之外。門額於城廓拆除後,被日人移至總督官邸(今臺北賓館)庭園,充為亭腳基石,民國70年終為發現並由文獻館前身臺北市文獻委員會移置新公園(今228和平公園)碑林;民國88年2月配合北門修復工程,落難門額終於一度返回北門原址。民國105年北門景觀重整拆除忠孝橋引道時,文化局先行將門額移至安全處所。流浪百餘年的「巖疆鎖鑰」,此次獲古物審議會指定為古物,文化局鍾永豐局長並親自交待文獻館詹素貞館長先代為妥善保管,未來亦將思考規劃展覽形式,以使民眾認識更多關於臺北城的故事。
文獻館表示,臺北市目前指定為一般古物共計有49件,文化資產保存法已於民國105年7月27日修正通過,對於毀損或竊取國寶、重要古物及一般古物,定有:「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罰責,以加強對古物的維護和保護。文化資產承載歷史的記憶,希望大眾對文物能愛護與重視,使文化資產獲得保護與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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