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自救會到立法院要修法
陳情 => 立法院 – 修法
活動日期 : 11/4(星期一) 下午 1:30
活動地點 : 立院北側
具體訴求:
(七) 懇請立委召開公聽會違約交割。
(八) 補救公開收購法立法條文缺失,以衡量公益與保護善良投資之結果, 得明定例外的溯及既往。
(九) 預防公開收購人違約或不履行交割義務(採下列各款之一)
1. 明訂受委任機構之公開收購專戶內匯入之證券達應賣條件之一定比例 後,銀行交割專戶應匯入同等比例之價金, 以維雙方權利衡平並減少交割風險。
2. 公開收購人須出具履約保證, 並經受委任機構確認後據以向應賣人擔保履約。
(十) 公開收購人違約或不履行交割義務處理機制(採下列各款之一)
1. 由受委任機構代為保證交付,並向不履行交割之公開收購人追償之。
2. 扣押公開收購人及其所有國內外關係企業資產以利求償。
3. 明訂經手審查之機構及所有利害關係人( 如受委任機構或獨立董事等) 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及投資人賠償機制。
(十一) 提高相關罰則:本次公開收購違約交割案,應賣人損失近30億餘元 ,內線違法獲利更是難以估算,然其罰責過低, 巨利而微罪難以有效嚇阻違法之徒,實有提高罰則之必要。
四、結論
本次受害應賣人皆為遵行法定程序參與應賣之善良投資人, 卻遭逢如此巨大損失,相關經手單位如今仍不願正視問題妥善處理, 反倒是在竭力卸責撇責,如此事前無能力事後無悔意之態度, 已讓受害投資人極度不信任, 懇請貴黨立委協助提案修法外並籲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 除調查釐清真相外同時協助受害投資人尋求解決之道,以救2萬蒼生 黎民於水深火熱之中。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