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月29日)-----華冠通訊董事長李森田罰2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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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1月30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貳、處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1月29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森田 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第178條第1項 第7款、第179條第1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四、違反之事實理由: 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關係人華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逾一年 始收回,核已違反處理準則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 第1項規定,就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之違規行為, 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新臺幣24萬元。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程科長 聯絡電話:2774-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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