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控訴校園白色恐怖,全教總要求教育部調查檢討


    (本報訊)最近,少子化、大學減量、教授高齡化,成為各界關注的高教議題,然而,這些恐怕都不及大學幫派化、學閥化來得可怕,台灣高等教育真正的危機是:學閥以大學自治為遮羞布,視法治如糞土,利用黑箱作業踐踏學術自由與教師專業,更以白色恐怖打壓異己教師。
    為了捍衛學術自由與教師尊嚴,國立東華大學三位教授(電機系教授鄭献勳、音樂系教授程緯華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聯合控訴東華大學前後任校長(黃文樞、吳茂昆),黑箱治校,操控教師聘任、升等、評鑑程序,並以白色恐怖打壓異己。
    學閥如何黑箱治校?
校長違反民主原則,掌控法定機關,學校重要委員會組成,當然委員幾佔半數,其餘雖由基層教師選出,但都是間接選舉,再搭以「全額連記法」投票(操控者可以透過全額配票取得所有席次),目的是為了選出便於操控的小學閥。
即便小到系主任選舉,在系主任續任時,也沒有舉行公開投票,僅院長個別私下徵詢系上教師,究竟諮詢了誰?教師是贊成或反對?也無從得知,連小學生的班級幹部選舉都不如,此外,更引人物議的是,東華徵聘教師的作法:不但在學期中聘用,徵人公告僅七天即刪除,最後,合格者果然只有一人,這樣的黑箱治校,禁得起檢驗嗎?教育部可以視而不見嗎?
如何操控教師升等、評鑑程序?
 東華大學早期是由校長直接擔任校教評會主席,專罩送厚禮的自家人(詳見附件1),被勒令下架後,現在變成是校長隱身在看似「保密」的審查程序裡(把黑手直接伸進外審委員之選任),毫無法定職權的校長變成是在整個程序中唯一知道外審委員名單的人
 對於膽敢提訴訟的老師,縱使勝訴又如何?毫無法治觀念的學閥老神在在:你還不是要回到校內重審?我就是把你「壓落底」,再不聽話,就送「學術自由與職業倫理委員」議處。至於教師評鑑,更成為校方打壓異己教師的手段,手法是:臨時修改規定、恣意逾越法規、私加評鑑條件、實施差別待遇,使老師疲於奔命,不能安心教學。
如何白色恐怖打壓異己教師?
東華兩任校長不僅獨裁專斷,且放任校園公共工程弊案叢出,虧空校務基金,漠視學生受教權,專注以威脅利誘豢養小學閥,讓他們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作威作福,誅殺異己。在諮臨系王純娟教授提出行政訴訟後,校園散佈著「王純娟就是升等不成而挾怨報復」之耳語。音樂系程緯華教授秉持專業,對黃文樞在新建藝術大樓任意刪減工程提出異議,當日即遭黃文樞校長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他免除系主任職務,踐踏教師專業尊嚴,莫此為甚。
教育部不能坐視學閥黑箱治校
    東華大學出現的問題,其實只是台灣高等教育冰山之一角,大學自治不能成為學閥黑箱治校、打壓異己的工具,為挽救台灣高教,全教提出以下三點建議:
    一、教育部應組成專案調查小組,調查黃文樞任內所有升等案(與提出申請重審案),以及現任校長黃文樞、現任校長吳茂昆之治校,有無懲處違法、製造白色恐怖情事?
    二、教育部應通盤檢討現行大學教師評鑑,徹底改變重研究、輕教學,甚至使教師疲於奔忙的評鑑制度,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三、教育部應檢討升等外審委員參考名單之選任制度,以及以升等作為教師續聘與否之唯一規定,勿使學閥有上下其手的操控空間。
附件1
國立東華大學前主任秘書蔡裕源之升等教授案,以涉抄學生碩士論文作為升等代表著作,且於升等審查期間致贈厚禮予系教評會、院教評會之委員,國立東華大學學術自由與職業倫理委員會依調查結果作成決議:「蔡師申請升等教授案之系、院審議期間,送禮予系、院教評會委員之行為已足以影響該升等案系、院階段之公正性、客觀性以及原決議之有效性,」然而,蔡裕源在前校長黃文樞的全力護航下,仍通過升成教授。(臺教高()字第1030014151號函)

發言稿:
音樂系教授程緯華(德國慕尼黑大學博士)
三年前我擔任音樂系系主任,對於學校任意刪減工程一直提出異議。即將暑假時校長突然說,學生和家長檢舉我經費有問題,當天下午立刻免除我系主任的職務,奇怪的是,免職函上卻沒有任何理由、事實、法令依據。我請校長出面說明,校長拒絕回應,卻對外說,學生和家長檢舉我貪污、偽造文書,為了避免家長到媒體爆料所以必須立刻把我免職。但是經過訴訟程序,已經確認既沒有學生檢舉信,也沒有家長檢舉信,遑論貪污、偽造文書也就是說,完全是校長虛構情節、捏造事實陷害部屬!而令人匪夷所思的事,藝術學院蓋了四年到現在還無法完工!
程緯華夫人
今天我是以受害者的家屬表達我沉痛的心情。五年前先生擔任音樂系系主任,滿懷理想與熱情,希望帶領系邁向卓越,也希望把系營造成為一個家。不料,自從他對校長刪減新興工程表達異議後,學校開始集結各種力量對他打壓、抹黑,…最後,校長不但以莫須有的罪名免除他的職務,還虛構情節、捏造事實,破壞他的名譽!在整個過程中,我非常恐懼,經常難以入眠。他爭取的是音樂系的利益,但是沒有人敢為他挺身而出。英雄偉大,但也寂寞。我說:「你可不可以不要當英雄?」他說:「我不是英雄,只是做該做的事。」今天,我們挺身而出,不是想當英雄,只是做該做的事。
電機系教授鄭献勳(美國德州大學奧斯丁分校博士)
本人於民國1002月申請升等正教授,外審委員竟然一字不漏地將另案的評審意見直接複製貼上,作為審查我的評審意見,本校電機系教評會竟也據以接受這樣的意見,而否決本人的升等申請,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國立東華大學敗訴確定,並應依判決之法律見解重為處分。然而重審本案時,校長吳茂昆卻縱容系教評會,再次惡意違反行政程序法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判決,教評會委員應迴避仍堅持不迴避,且無視本系教師提升等者只要通過點數門檻,皆由院校送外審之通例,惡意對本人為差別待遇,再次不通過本人所提升等正教授案。
 諮商與臨床心理系教授王純娟(美國維吉尼亞大學哲學博士)
六年前,我第一次升等時,校長黃文樞違法黑箱、把髒手伸進外審委員的選任,外審委員給的意見也果如校長所要的「不通過」。經過法院審理,判決書指明「校長一人選任外委是違法」之後,現任校長吳茂昆執意上訴而敗訴定讞。
但學閥重審本案的程序仍持續違法,他們認為反正我再去行政救濟,勝訴後案子還是回到學閥手中。這個持續違法的學校就是一直玩妳,再重審再違法,要個別教師無限迴圈地走上法院。
日前,我的第二次升等案,法院亦再判我勝訴,又怎樣?反正校方的律師費是在座各位所納的稅,他們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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