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昇 罷免理由書
吳育昇 罷免理由書
吳育昇,一個黨意是從,馬首是瞻的立委,從未脫黨投票,更時常因為黨意的改變而改變自己先前的主張,視人民之請託為無物,還曾經在封殺法案時悍然表示:「反正年底沒有選舉,我們不怕!」。對於這種無恥的政客,僅靠道德訴求是沒有用的;只有當他畏懼人民,才能讓他真正學會對人民謙卑。下列為十一項吳育昇的具體惡行:
一、力挺服貿,催生30秒黑箱程序,並要求王金平「淨空議場」
吳育昇無視大眾重啟服貿談判訴求,與國民黨黨鞭林鴻池等人要求王金平動用警力,驅逐學生,並宣稱張慶忠以小型麥克風30秒通過服貿之戰術是他的主意。
吳育昇無視大眾重啟服貿談判訴求,與國民黨黨鞭林鴻池等人要求王金平動用警力,驅逐學生,並宣稱張慶忠以小型麥克風30秒通過服貿之戰術是他的主意。
二、力挺媒體壟斷
中視重播跨年晚會,青峰反媒體壟斷言論遭剪接刪除,吳育昇竟說出「刪除言論也是一種媒體自由」此等顛倒是非之言論。其雖曾公開承諾在立法院完成廣電三法修正,但當馬政府決定貫徹財團意志放任財團壟斷媒體時,吳育昇唯命是從,一夕變卦決定封殺廣電三法修正。
中視重播跨年晚會,青峰反媒體壟斷言論遭剪接刪除,吳育昇竟說出「刪除言論也是一種媒體自由」此等顛倒是非之言論。其雖曾公開承諾在立法院完成廣電三法修正,但當馬政府決定貫徹財團意志放任財團壟斷媒體時,吳育昇唯命是從,一夕變卦決定封殺廣電三法修正。
三、將政府黑手伸入公視
吳育昇為癱瘓公視運作,想辦法調降公視董事同意權門檻,延續由林益世所建構的公視經營系統,提高政府對公視的實質掌控力,使得公共電視的改革延宕不前。
吳育昇為癱瘓公視運作,想辦法調降公視董事同意權門檻,延續由林益世所建構的公視經營系統,提高政府對公視的實質掌控力,使得公共電視的改革延宕不前。
四、擁核危害後世
吳育昇假意提出「核四安檢完成,才啟動核四公投」之提案,但卻根本未將提案送出,試圖欺騙人民,無視廣大人民「立即停建核四」之要求。
吳育昇假意提出「核四安檢完成,才啟動核四公投」之提案,但卻根本未將提案送出,試圖欺騙人民,無視廣大人民「立即停建核四」之要求。
五、全力護航美牛進口
馬英九上任前,吳育昇曾大聲疾呼:「食用美國牛有健康的疑慮,進口就是公然違法!」。但馬英九上台,誓言要進口美牛,吳育昇瞬間改變立場全力支持;更進一步表示,即使立法院不通過此案,也要「用行政命令直接進口美牛」。
馬英九上任前,吳育昇曾大聲疾呼:「食用美國牛有健康的疑慮,進口就是公然違法!」。但馬英九上台,誓言要進口美牛,吳育昇瞬間改變立場全力支持;更進一步表示,即使立法院不通過此案,也要「用行政命令直接進口美牛」。
六、阻修集遊惡法
表面上,吳育昇主張修改違反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集遊惡法以化解民怨,卻背地裡使用各種議事規則阻止修法,最後竟將攸關修法的文件放在口袋,刻意阻擋集遊惡法的修正;甚至公開主張政府應該以「強而有力」的作為,強力鎮壓人民的抗議,配合馬政權侵害人權。
表面上,吳育昇主張修改違反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集遊惡法以化解民怨,卻背地裡使用各種議事規則阻止修法,最後竟將攸關修法的文件放在口袋,刻意阻擋集遊惡法的修正;甚至公開主張政府應該以「強而有力」的作為,強力鎮壓人民的抗議,配合馬政權侵害人權。
七、封殺同性婚姻法案,簽署反對多元成家問卷
2006年吳育昇與雷倩、賴士葆等立委阻擋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草案,並於2013年簽署下福盟反多元成家問卷。婚姻平權草案僅將可結婚的男女修改為「雙方」,保障同志伴侶的醫療探視以及財產等權益,實踐社會平等,卻遭吳育昇不斷阻擋與反對。
2006年吳育昇與雷倩、賴士葆等立委阻擋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草案,並於2013年簽署下福盟反多元成家問卷。婚姻平權草案僅將可結婚的男女修改為「雙方」,保障同志伴侶的醫療探視以及財產等權益,實踐社會平等,卻遭吳育昇不斷阻擋與反對。
八、毀壞台灣山林無極限
吳育昇提案修正環評法,企圖使經法院判決違法無效的開發案仍可繼續動工,全力為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開發案護航。並與張慶忠等立委,設法拉高「國土計畫法」、「海岸法」、「濕地法」等環境保護法案立法門檻,以利益為優先,罔顧生態永續發展之重要性。
吳育昇提案修正環評法,企圖使經法院判決違法無效的開發案仍可繼續動工,全力為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開發案護航。並與張慶忠等立委,設法拉高「國土計畫法」、「海岸法」、「濕地法」等環境保護法案立法門檻,以利益為優先,罔顧生態永續發展之重要性。
九、媚中不顧台商安全
中國簽署ECFA架構下「投資保障協議」時,針對在中國被逮捕台商的「人身安全保障」,吳育昇先假裝贊成必須「無例外地」、「一律」通知在台家屬。但經過國民黨主導的密室協商,卻使「無例外條款」莫名其妙消失,也就是說即使簽署了「投資保障協議」,中國仍可以在逮捕台商時,「例外地」不通知其家屬。
中國簽署ECFA架構下「投資保障協議」時,針對在中國被逮捕台商的「人身安全保障」,吳育昇先假裝贊成必須「無例外地」、「一律」通知在台家屬。但經過國民黨主導的密室協商,卻使「無例外條款」莫名其妙消失,也就是說即使簽署了「投資保障協議」,中國仍可以在逮捕台商時,「例外地」不通知其家屬。
十、 塵封核四公投安案,讓公投胎死腹中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會中反對撤核四公投案,他提醒萬一撤案,民進黨或呂秀蓮又再發動全民公投,屆時該怎麼辦?希望黨團考量後續政治效應,採折衷方式,讓李慶華提案暫時擺著不動,等政府完全核四安檢後,才啟動公投! 決策人士透露「公投案擺在那裡,就是要預防綠營另提續建核四公投案來反制」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在會中反對撤核四公投案,他提醒萬一撤案,民進黨或呂秀蓮又再發動全民公投,屆時該怎麼辦?希望黨團考量後續政治效應,採折衷方式,讓李慶華提案暫時擺著不動,等政府完全核四安檢後,才啟動公投! 決策人士透露「公投案擺在那裡,就是要預防綠營另提續建核四公投案來反制」
十一、修改選罷法,剝奪人民權利
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雖公職罷免提案人、連署人皆只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基本資料,卻已是相當困難。國民黨團於憲法一三三實踐聯盟發動罷免吳育昇後,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罷免提案、連署須附連署人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更提高了罷免的難度。如今國民黨團提出如此自肥之修正草案,無非是畏懼民意,擔心「馬意」立委被罷免,而無法再利用暴力多數絕來通過各法案,如此行為,著實令人不齒!
根據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雖公職罷免提案人、連署人皆只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等基本資料,卻已是相當困難。國民黨團於憲法一三三實踐聯盟發動罷免吳育昇後,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罷免提案、連署須附連署人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更提高了罷免的難度。如今國民黨團提出如此自肥之修正草案,無非是畏懼民意,擔心「馬意」立委被罷免,而無法再利用暴力多數絕來通過各法案,如此行為,著實令人不齒!
簡言之,吳育昇種種前後不一,唯馬是從的作為,不僅已經悖離了民眾的託付,更是對民主代議制的踐踏。無論是對國家主權侵害甚大的服貿、攸關國民生命安全的核四公投、生態永續發展的環境保護法規、抑或是瘦肉精、美牛及油電雙漲等民生議題,在這些極具爭議性的法案中,吳育昇都未能回應選民的期待,而是完全以被馬主席所綁架的黨意為唯一依歸。立法委員應當以國民福祉為先,不該淪為政黨的橡皮圖章,吳育昇只問個人及黨團之政治利益,未能做到他政見中所承諾的「維護公義、維護主權」,實屬失職,也愧對其身為立法委員的責任。而國民黨先前更將所謂的『吳育昇條款』逕付二讀,意圖提高罷免門檻,重重侵害人民的參政權利。 由此可見,吳育昇早已不具有立法委員應有的操守,他無法被人民所信任,也不再值得託付。選民們實應用憲法所賦予的罷免權力,來告訴他─一個失職的立法委員,應當被逐出人民的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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