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師敬覆吳茂昆校長


升等黑箱作業與校園白色恐怖依然一再發生

本質不會因為貼上不同的標籤而改變東華大學有無「白色恐怖」、「黑箱作業」又豈是掌權者說了算!從吳校長針對全教總103.10.16協助召開的記者會所做的回應,證明吳校長若非漠視多數人的心聲就是默許惡行繼續發生,明顯與東華校園基層實況完全絕,令人遺憾!言行作為反映出一個人的格局,而校長的格局則深深影響學校的未來,國立東華大學的前景實在堪憂

    吳校長既然說:「三位教師的升等及任用案,東華大學一直依照『相關程序』處理。」強調一切依法行政,我們現在就逐一檢視。如果學校辦理升等案依法行政,何以兩年內會有三個敗訴判決?王純娟教授的升等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校長並沒有選任參考名單以外之人為外審委員的權限而黃前校長卻自行加入兩名外審委員,實質改變審查結果根據大學法,大學校長綜理校務,吳校長難道可以不知情?至於程緯華教授被惡意免兼系主任一案,行政法院從未肯認其適法性,反而指出東華大學並無法定理由。東華大學既須賠償程教授,如何能以勝訴自居?黃前校長的免兼行為,未經合法組織、合法程序,當時言之鑿鑿的學生面陳、家長檢舉,如今資料安在?吳校長當政兩年半,仍然曲意維護違法者,對轉型正義置若罔聞,又如何稱為依法行政?

    吳校長在意形象,無人不知,如果揭發校園白色恐怖的醜聞對您是莫大的污辱,那麼,程緯華教授的名譽就不重要了嗎?驟然被冠上「生和家長檢舉貪污、偽造文書的莫須有罪名,能不誓死捍衛嗎?今真相大白,證明學校虛構情節、捏造事實,破壞別人的名譽,竟然還夸夸其談,說自己依法行政!鄭献勳教授的升等案,系教評會違法不通過,他僅僅向委員詢問審查程序相關問題,並向主席表達這種處理方式有悖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釋字462釋文意旨;明明是民主法治國家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正當權利,卻被校方惡意指為違法,更以「令他感到不舒服」之理由,登載於公文書!除了書面的警告,前理工學院院長還另以口頭威嚇,這不是白色恐怖嗎?王純娟教授第三次升等才通過。程序中,外審意見已達通過標準,校教評會仍態度強硬不予通過,且罔顧行政程序法對當事人「陳述意見」權利保障之規定,連續把案子兩次退回院教評。整個腥風血雨的過程,仍是黑箱,更是惡意報復!這種絕無僅有的特殊待遇,是依法行政嗎?

    吳校長的公開信不改權力傲慢的本色。鄭献勳教授的升等案,本校不上訴」,是國立東華大學自知法理站不住腳,還是恩賜鄭教授?對於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東華大學敗訴定讞就詮釋為「法院的見解仍有討論空間」,顯然吳校長無法虛懷若谷接受司法的裁判。即便如此,教師仍保有申覆及訴訟等救濟途徑吳校長恐怕不知道有的老師歷經申訴、再申訴循環當中八進八出,早已心如槁木,對東華心灰意冷。這,難道是東華之福?吳校長可曾以同理心體會校內基層教師的感受?

    既然吳校長與東華校園如此遙遠,我們就讓你知道東華實況吧

    就是這學期的事:您和楊副校長發文,無憑無據,恣意指摘教師涉嫌詐欺不法,威脅該教師限時回覆,否則即送教育部法辦。難道這不是白色恐怖嗎?俟教師陳述意見證明清白後,未見學校立即道歉,反而諉責指摘辦事人員,這就是您的格局與氣度嗎?

    另位教師被以差別待遇條款而讓升等案遭處不通過」而不予續聘行政救濟至教育部後,才將全案退回校內重審。現實的情況是,違反行政程序之同一批人繼續坐鎮教評會,為將該師「壓落底」,又無端指控該教師的升等資料違背學術倫理,並明確表示希望該師要對未來有所規劃。這也是今年的事,吳校長該不會又不知道吧?這難道不是白色恐怖?

    最後,吳校長終於不得不承認東華大學升等制度「仍有許多改進空間」。吳校長在任已超過兩年半,升等黑箱作業與校園白色恐怖依然一再發生,能不深自檢討省思嗎?三位教師都歷經痛苦的洗禮,今天我們勇敢挺身而出,無非是希望東華能降低人治的色彩,建構民主法治的機制,讓老師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但願有朝一日,校園裡黑箱作業不再、白色恐怖不再,則東華幸甚灣幸甚!



程緯華 (音樂系
鄭献勳 (電機系
王純娟 (諮臨系) 
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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