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每日新聞(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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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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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2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天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310) 申報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私募之普通股股票6,698,036股, 暨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股票合計12,940,602股,每
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29,406, 020元補辦公開發行乙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
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月8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
公司業於103年1月24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且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3年1月24
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 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證券商經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相關規範函令
參、銀行申請兼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相關規範函令
肆、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 瀚亞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新臺幣級別申報生效案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 瀚亞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新臺幣級別,總面額200億元, 預計自103年1月2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為開放式債
券型基金, 追加募集後合計新臺幣級別最高發行總面額為400億元, 保管機構由玉山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募集前述基金前, 應先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為
之。
伍、處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082) 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3年1月28日
二、受裁罰對象: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
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4月11日及102年6月20日董 事會之召
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於董事會召集7日前通知
各董事及監察人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 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 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
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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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2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天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310) 申報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私募之普通股股票6,698,036股,
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29,406,
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
公司業於103年1月24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
貳、證券商經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相關規範函令
參、銀行申請兼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相關規範函令
肆、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
資信託基金」新臺幣級別申報生效案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
金」新臺幣級別,總面額200億元,
券型基金,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募集前述基金前,
之。
伍、處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082)
一、裁罰時間:103年1月28日
二、受裁罰對象: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
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
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各董事及監察人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
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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