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期局每日新聞(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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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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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月29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
三、天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5310) 申報前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
私募之普通股股票6,698,036股,暨其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股票合計12,940,602股,每
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129,406,020元補辦公開發行乙案,前因該公司有申報書件應
記載事項不充分之情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3年1月8日予以停止申報生效。該
公司業於103年1月24日提出補正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且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自103年1月24
日起重新起算申報生效日,如無重大異常情事,屆滿7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貳、證券商經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相關規範函令

參、銀行申請兼營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相關規範函令

肆、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第二次追加募集「瀚亞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新臺幣級別申報生效案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追加募集「瀚亞全球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新臺幣級別,總面額200億元,預計自103年1月28日申報生效。該基金為開放式債
券型基金,追加募集後合計新臺幣級別最高發行總面額為400億元,保管機構由玉山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募集前述基金前,應先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為
之。

伍、處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證券代號8082)負責人罰鍰案
一、裁罰時間:103年1月28日
二、受裁罰對象: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吳○○君。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
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眾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2年4月11日及102年6月20日董事會之召
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於董事會召集7日前通知
各董事及監察人之情事。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
責人處罰鍰新臺幣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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