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八次法官調動

(本報訊)
司法院第8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一)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張少威、王鐵雄、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薛嘉珩、方祥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王育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汪曉君等6人,以原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林哲賢、高明德等2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蔡惠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榆富、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凱俐等3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彭凱璐、楊峻宇等2人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黃莉莉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呂曾達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呂世文、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毛松廷、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孫健智等3人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陳麗芬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試署法官湯國杰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筆毅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劉柏駿、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黃玉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高增泓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王詩銘、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宜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段奇琬等3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梁智賢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吳育汝、康敏郎、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鑫忠等3人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梁淑美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林勳煜、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候補法官葉淑儀等2人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陳川傑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孫偲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梁凱富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調派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江宗祐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二)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葉雅婷、賴淑芬、張志全等3人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翁偉玲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試署檢察官趙伯雄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高維駿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李政達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試署檢察官紀雅惠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楊忠城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試署檢察官蔡志明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邱鼎文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本良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
調派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試署檢察官詹尚晃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試署法官。
調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候補檢察官林英奇、賴寶合等2人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
(三)同意法官學院律師轉任法院法官職前訓練班受訓學員訓練成績如經該學院考核及格,由本院依結業成績辦理公開選填分發事宜,並於102年9月5日至地方法院任職,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人,合計6人。
(四)同意授權辦理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52期結業學員分發事宜,各法院分發員額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6人(其中4人占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缺、2人占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缺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新北地方法院4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2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2人(其中1人占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缺、2人占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缺調派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臺灣新竹地方法院2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2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6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2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2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3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2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6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2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2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8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人,合計64人。
(五)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煜仁以原職調派司法院辦事。
(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江春瑩、湯千慧、張宇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正偉、占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缺調派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候補法官許勻睿、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楊蕙芬、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陳美利、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候補法官李俊彬等8人,候補服務成績經審查及格。
(七)同意發給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林美靜家事類型專業法官證明書。
(八)同意頒給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優遇委員郭仁和、洪政雄、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前法官兼庭長李璋鵬等3人一等司法獎章。
同意頒給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林金本三等司法獎章。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立法院總務處長由周傑升任,引發一連串的人事異動(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