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布又一角:洪文璞軍中受虐自殺


—軍方集體霸凌、隱匿證據、調查制度封閉—
立法院記者會 
時間:2013729日(星期一)上午1000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5
發言來賓:
立法委員 尤美女
當事人家屬 洪文璞母親 林崎蓮
訴訟代理人林永頌律師、邱瑛琦律師
國防部代表 陸軍司令部副督察長黃國明少將、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少將指揮官郭力升少將、
陸軍司令部法律事務組組長易立言上校

(本報訊)近日,因為洪仲丘猝死案的延燒,有越來越多軍中受害人家屬站出來發聲,泣訴親人在軍中死得不明不白,同時也聲援洪仲丘的家屬,呼籲軍方說明清楚,勿掩蓋真相。97年,陸軍作戰指揮部特1營特1連任預財士洪文璞因部隊長官違法管教、不當操練、言語羞辱,並被上級逼作假帳等霸凌事件,導致他在下部隊後兩個月就罹患焦慮症及心因性胸痛,期間持續被霸凌及不當操練,在求援未獲理睬的狀況下,下部隊短短三個月就跳樓自殺。

洪文璞母親今天首度對外說明這個案件,她說,看到洪仲丘家屬努力追真相,心理衝擊很大,五年前兒子出事時情況歷歷在目。「為什麼一個好好的孩子,下部隊後說他被很多人欺負,每次要回營區時都很緊張、恐慌,我拉他的手都是發冷的,明明之前在新訓、傘訓、預財訓都沒有這種狀況,偏偏下了部隊不到兩個月就罹患焦慮症及心因性胸痛,下部隊三個月跳樓?到底出了什麼事?那些肩膀掛滿星星的長官到家裡來時,也是再三保證一定會好好調查、說會深自檢討、查明真相,做出改善。但直到五年後,我看到軍方還是用避重就輕、敷衍的方式在對洪仲丘的家屬,這五年的檢討改善到底改到哪裡去了?」

洪媽媽的訴訟代理人林永頌律師表示,受洪媽媽委託代理訴訟後,刑事部分,該部隊副排長郝錚業經軍事法院以「上官凌虐部屬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確定。民事國賠部分,一審認為凌虐與自殺事實有相當因果關係,國家應負部分賠償責任;二審明明是同一個事實,卻以「義務役之役期有盡期,並非毫無脫離斯時困境之期待,本可藉助宗教、家人、友人、同袍之支持,覓得浮木,竟仍囿於其性格,選擇最下策之自殺以求解脫…」來說明,縱使凌虐洪文璞,他也應該要自己調整心態,尋求宗教或其他的外援,而認定凌虐與自殺行為間無相當因果關係,部隊不需要對洪文璞之跳樓負任何賠償責任。民事現正上訴三審中。

林永頌律師表示,我們不是抱著仇恨的心態要部隊的長官受到如何的懲處或刑罰,只是,集體霸凌不會只有一個人,而是一個共犯結構,軍檢應該主動介入調查,不是等到當事人家屬去告才要調查。因為,一旦在軍中發生士兵死亡之事件,家屬所能得到之所有資訊,僅能依賴軍方自行提出,此球員兼裁判之狀況,根本不可能期待軍方會如實交待其部屬之過失或違法、自曝其短,家屬得到的只是「故事」,並非「真相」。在洪文璞被霸凌的事實中,其實還包括上級要求洪文璞蒐集發票作假帳,也是軍方當初對洪文璞施壓的一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已經指出,軍方卻說沒有。再者,我們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在軍隊這種特別權力關係裡部隊對士兵在營區內發生之一切事務之有獨佔的控制力,且幾乎是排除所有外部監督管道。在這種狀況下,將責任加諸士兵自己調適、尋求外援、努力稱過役期,不正是過往社會選擇漠視霸凌惡習、戲稱「合理的是訓練,不合理的是磨練」而不願正視的態度?

然而,直到孩子出殯一個半月,軍中仍對此事避重就輕,家屬都沒有收到調查報告,甚至以「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由,拒絕將調查報告提供給家屬。洪媽媽很質疑,洪文璞只是一個小小的預財士,死亡調查報告為什麼不能給家屬?

立委尤美女指出,光是在監察院第2至第4屆立案調查,關於軍中不當管教的40件案件中,就已經有12案提案糾正,佔全部案件的30%,另有1案提案彈劾。而有近50%(共19)的案件,監察院認為國防部應改善。對於這些糾正、彈劾案,及監察院認應改善或促請注意者,國防部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軍中人權問題還是層出不窮?軍中霸凌、凌虐、「玩兵」的習性,只有一個人要負責嗎?我國立法院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其第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

陸軍司令部副督察長黃國明少將首先為洪文樸案向社會道歉,他說,發生了這件事,國軍內部檢討再檢討,懲處了28人,其中6人移送法辦。為避免類似事情再發生,現在也成立「司令部部落格」,提供士兵申訴管道,目前已解決3000多案除加強幹部教育訓練,成效很好。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指揮官郭力升少將則說,「洪文璞是我們的家人」,除了部落格,我們也把部隊主官的手機給每一個士兵,上尉軍官每天也到部隊巡察,就身心不適而因病退役的就有17人。另還設有「天使關懷卡」。
然而,立委尤美女抨擊軍中永遠自我感覺良好,她質疑申訴管道真的暢通嗎?洪仲丘、洪文璞也都求救了,洪仲丘傳簡訊給旅長、主任,洪文璞歷次向長官反應、也向輔導長求援,卻被置之不理。國防部説的成效在哪裡?申訴專線「1985」也被打趣為5891的協音「無法救你」,一旦打了,幹部皆會知悉是那個士兵申訴,隨後而來的是更加刁難與報復,在軍中黑掉,如何期待發揮「關懷」、申訴的作用?只要有事件發生,軍方每次都急著湮滅證據、急著懲處、以息事寧人,可是家屬要的是真相,一堆人因連坐法懲處、調職、記過,對於家屬而言並無意義。我們要知道的是,為何懲處、懲處了什麼?真相不明的話,永遠無法打開軍中封閉大門檢視事件原因。

我們要求實質有效的申訴管道、改善軍中惡整文化、軍事偵審——尤其是第一線偵查,必須由公正的第三方,而非國防部「自己人」調查。現行軍事審檢設立於國防部之下,軍事檢察官及審判官都是軍人,有上命下從的義務。軍事法院設在國防部下,無獨立性可言。而軍事檢察官更是發動調查、蒐證的前線。某種意義下,死者家屬與國防部很有可能是潛在的對造,如何期待軍方做出不利於自己的調查行為或判斷?
甚至,家屬所能得到之所有資訊,僅能依賴軍方自行提出,此球員兼裁判之狀況,根本不可能期待軍方會如實交待其部屬之過失或違法、自曝其短,家屬得到的只是「故事」,並非「真相」。只要軍方秉持著「不清楚」、「資料已無保留」等要訣,縱使是法院,也莫可奈何、無力可施,根本無外部之監督調查力量讓真相得以被揭露。

陸軍司令部法律事務組組長易立言上校說,只要家屬及律師要求,軍方就會給資料。另一位訴訟代理人邱瑛琦律師直指,像死亡的調查報告及洪文璞就診紀錄,軍方遲遲不肯交出,甚至在法院函詢時回函稱「洪文璞從未至醫務室就醫」,然而洪媽媽手上正有一張醫務室的轉診單!國防部代表回覆,調查報告是內部的行政文書,不適合給家屬,但進入訴訟後則可以給。家屬及律師則抨擊,要是無力進入訴訟呢?是否就永遠無法得知到底發生什麼事?至於回函給法院說洪文璞從未至醫務室就診,國防部則語焉不詳。

洪仲丘一案震驚社會,不僅凸顯了軍中不堪之霸凌玩兵惡習,亦讓國軍粉飾遮掩其違法過失之行為得以揭露,國軍之內部改革固然迫在眉睫,但司法在此刻也不能缺席,而必須對此種侵害人權之行為賦予法律上之責任。我們都希望此種不幸之悲劇能到此劃下句點,但每一個被害人之寶貴生命,不應該被白白犧牲,軍中人權與法制能真正被重視,才是真正社會大眾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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