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當大頭兵的日子----吳育剛(轉貼)
看到新聞報導役男因熱衰竭致死的不幸事件,不由得想起自己服役當大頭兵時所吃的苦,但不能理解的是那時候服役的年輕人是怎麼撐過那樣難熬的磨練和根本談不上人權的待遇。
民國52年,建中畢業,因為不自量力選考丙組農科,結果當然是名落孫山,又不甘心唸軍校,於是只好到那時位於台北市新生南路的憲兵訓練中心(大約在現今的大安森林公園那一帶)報到,展開八週的憲兵學科與軍事訓練程和接下來一年十個月的軍伍生活。
新兵被編成三個連,每連有三個班,各班有一位憲兵士官學校畢業的教育班長;這位班長為了把他們口中的「死老百姓」操練成「領袖的鐵衛隊」,總想盡一切方法讓新兵每天累到幾乎腦袋裡一片空白,沒有任何念頭。
那時憲訓中心澈底執行陸軍軍官學校遷台復校後首任校長、前憲兵總司令羅友倫設計的軍紀教育,簡單來說就是澈底服從的一種軍事訓練;班長若說: 中午12時是半夜,就沒有人敢質問為何那時烈日當空。
入伍服役第一件事就是剃光頭,學習整理內務,把全連營房通舖每人睡的那一蓆之地整理得乾淨整齊,不僅軍毯必須平整,棉被也要摺成豆腐乾那麼方整,若一直摺疊不好,就會受處罰。曾見過別連有一位新兵因不會摺豆腐乾,被班長指令於正午時分,在營區內柏油路上蓋棉被「睡午覺」,不能理解那樣的處分對摺好棉被能有什麼幫助,但就是有人想得出那種爛主意。
在基本訓練中,有的人因為天生身體缺憾,例如膝蓋夾不攏,無法將立正姿勢做得讓班長滿意,就會受到處罰;最輕鬆的處罰就是讓班兵用兩個膝蓋夾住一粒小石子,立正站好,這一站至少一小時,若夾不住小石子,就會被罰在大太陽下跑操場,跑到班長喊停為止。
最荒唐的軍紀教育是讓全班新兵只穿內衣褲和布鞋、帶著洗臉盆(入伍後每名新兵自己買的鋁盆)等清洗用具出操,等基本訓練操過後,班長一聲令下,大家把衣服脫下,摺好,放在腳前,接著來的指令是: 「把內衣當褲子穿,內褲當上衣穿,左手拿牙膏,右手拿牙刷,目標正前方大樹,右邊去左邊回」,於是全班新兵沒命似的跑,假如沒注意聽指令,弄錯了,就會受罰,即使做對了,先跑回來的人會被問: 「為什麼跑第一?」標準答覆必須是: 「沒有理由」,既然沒有理由,就被罰再跑一次,跑最後的根本不必問,自動再跑一回。
我們那時持用的是美軍韓戰後汰換下來的卡賓槍,連刺刀、彈匣大概有十多磅重,無論班教練、連教練、踢正步、練劈刺、近身肉搏都得扛著那把槍,學會了劈刺的弓箭步(一腳前彎呈弓狀,一腳後伸作箭狀)後,那也變成了處罰時所使用的招式。曾見過一名小兵始終做不好長刺的動作,於是在晚點名就寢前被班長叫出行列,帶槍跨出弓箭步,做好長刺的姿勢後,大家都去睡了,只剩那小兵一人留在那兒練習,一直到半夜才被解除處罰。
那時我們練拳擊、奪刀、奪槍或摔跤都得先做好騎馬蹲襠與兩腿半分彎的動作,有時一蹲至少半小時,於是班長也拿那動作當作處罰班兵的方法,在受訓期間,幾乎沒有人沒被那樣罰過。
為了不讓小兵們閑著,在操練的空檔時間,班長帶著大家在空地上挖一條泥溝,用手將稀泥抹平,等太陽把泥土曬乾後,用臉盆盛水倒下去,如果水不會混濁,這才算合格,然後,班長再下令把水溝填平,一切恢復原狀。
憲訓中心司令台後方有一條污泥溝,好像一直通到信義路國際學舍舊址,那兒有許多違章建築,廚房、廁所、浴室的排水都直接流進那條污泥溝;每隔一陣子,班長會帶著大家打赤膊,用自己的洗臉盆去清理溝中的污物和淤泥,以免堵塞後,污水流進憲訓中心操場,有人嫌髒,不敢跳進溝裡,班長說,那就是違背軍令。
那時用餐是每六名新兵圍著一個裝著菜的臉盆,蹲在地上吃,飯裡有很多小石頭等雜質,可是每一名小兵似乎都很餓,總是搶著吃,不會搶就只好挨餓,只好等每一個週末家人來探望時,帶些食物來補給。那時在憲訓中心每個週末會見家屬時,常能看到一名小兵捧著一隻雞坐在草地上大啃的情景。
等到結訓後,我們那批新兵被分派到各憲兵隊或其他軍種等單位,際遇各有不同;譬如說,被分發到司令部大門口站衛兵,冬季時,手腳都凍僵了,但分配到美軍協防司令部站衛兵,崗哨亭子裡竟然有暖氣。
無論如何,也許是威權時期,尤其軍中閉塞,從沒聽說有人因軍中體罰嚴格而失去生命,僅有的例外是因為那時民智未開,很多服役新兵沒受過什麼教育,冤枉送了命。在憲兵隊執勤期間,曾隨同一名上士班長去追捕一名頂撞了連長後攜械逃亡的小兵,等我們趕到現場,班長命我衝進屋子時,那小兵已畏罪自殺了,因為他以為會被移送軍法判處死刑,卻不知繳槍隨同回營後,頂多也只是關一陣子禁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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