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日報勞資協商資方代表未獲授權 8/4見真章



(台北訊)

台灣日報員工前被社方積欠三個月薪資,七月二十五日應發放之半月餉再度跳票,勞資雙方昨天透過台北市勞工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但資方代表至協調開始前才傳真請假,經勞工局緊急聯繫,才由未獲充分授權的總經理趕來,僅同意攜回意見,由社方彙整回復,於八月四日(下週四)重行協調;台日自救會表示,若社方屆時未能提出明確且能被員工接受之做法,將不排除以任何方式爭取合法權益。

台灣日報社長顏文閂曾在六月間對員工組成的自救會對談時,三度承諾若不能在七月底,將積欠同仁的薪資一次補發,將宣告歇業,此一期限眼看就到期,但卻連七月二十五日應發之半月餉,也再度跳票欠發,令員工相當擔心有關七月底補齊欠薪和發不出薪就歇業的承諾也會再度跳票。

昨天在台北市勞工局召開的勞資爭議協調會,自工救會數十名員工關心自身權益到場參加,但到開會時間後十分鐘,勞工局才接獲社方代表人事室主任陳正容傳真,以另須出庭為由請假;由於出庭乃事先可知之行程,陳主任無視自救會同仁要求正視員工權益之籲求,無法出席竟也不請其他具代表性代表出席,對於員工和主管機關的漠視極其明顯,尤其選在開會前以傳真通知,更是故意要自救會員工和官方代表浪費時間,自救會認為,報社就是有這種不負責任卻受社長寵幸的主管,才會淪落至此,其來有自。

在勞工局主動聯繫報社後,社方改派總經理羅炯烜出席,但羅總經理強調未獲授權,且亦有諸多情況並不了解,只同意攜回自救會意見,經羅總經理、自救會與勞工局三方代表同意,於八月四日再度召開協調會,並希望社長顏文閂能親自出席,並應對於以下問題有明確答案:

1.對於積欠員工薪資、加班費、資遣費、廣告佣金等之給付,及計算方式。

2.勞健保代扣未代繳部分之處理。

3.勞健保未按實際薪資投保之處理。

4.互助金後續按期給付之處理。

5.若打算繼續營運,應提出營運計劃書,及資金來源,以避免經常發生積欠薪資情事。

6.若無法繼續經營,應提出歇業相關規劃,以利有意願之企業接手。



此外,若社方未能給予公平合理之解決做法,自救會將請勞工局到社進行勞動檢查,促使社方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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