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邱俊欽、黃慧敏,就稿論稿

       
中央社桃園記者邱俊欽和台北記者黃慧敏,我與他們,談不上好惡。只是他們有部份稿件不當,我向該社提出批評,希望他們改進。

這是一個記者應做的事,和同業情誼無關。


回應日期:2005/6/26 上午 11:25:37
回 應 人:陳孝雄
標  題:整篇稿都錯
內  容:
不是錯漏字而是不該發而發
2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12:31:24
回 應 人:小記者
標  題:殺人於無形
內  容:
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
這兩個記者再怎樣,
也不應該被具名指摘,
沒有經過客觀的評比,
這樣的說法只會更讓人懷疑背後的動機,
這不是報仇是什麼?
不能因為你只看到這兩人寫的文章覺得不夠好,有缺失,就開罵,
許多長官會上來看,
你沒長官沒壓力,盡情發言,
卻不了解已經對二位當事人造成莫大的傷害。
中央社已經是多事之秋,
這回又針對底下的記者開幹,
沒由來的指摘,
難怪陳孝雄會讓許多人敬而遠之而恨之..。
大家混口飯吃,你卻要拿新聞學理逐一審視,擔任仲裁者,
如果是全面性的審視,ok,單挑特定對象,容易流為陰謀,
我所敬仰的陳孝雄,這回又讓我對你打上問號??????
3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02:33:29
回 應 人:醫藥記者
標  題:不能這樣指名道姓的點名批判!
內  容:
記者不是神,尤其是同業,因為不認同別人所寫的報導就這樣指名道姓的批判,是非常糟糕的作法。

您如果對當事人所寫的新聞有意見,就跟當事人私下反應,聽聽他這麼說,尤其自己是老記者,試想想您在報社上班的時候,有人這樣指名道姓的批判您的時候,您會有什麼樣的心情感受。

把兩人的名字寫出來,短短幾個字,又看不到內容,這是非常不道德與不公平的事,這個版面如果變成這種怨懟、報復與心理怪怪者的發洩網站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離去的。

新聞界所需要的是鼓勵與多提建設性的建言,不是這種揭瘡疤式的攻擊。

這種東西寫多了,給人的感覺是有人罹患了非常嚴重的憂鬱症,就像倪敏然一樣,一天要打上百通的電話到處狂call,找不到對象打電話的時候,就選擇上吊自殺了。

有時間多出去看看山看看海,天天坐在電腦前挖空心思去揭人的瘡疤對自己也不好,我在榮總的一位心理醫師朋友說,這也是一種典型的憂鬱症發作,自己要小心了!



4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03:37:03
回 應 人:中記者
標  題:不要再傷害人了
內  容:
「有部份稿件不當,我向該社提出批評,希望他們改進。」
如果你是新聞學專家或教授,有公信力,大家認同,
否則,這樣的行為太傷害人了。

5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07:13:03
回 應 人:陳孝雄
標  題:忘記珍貴的新聞資料
內  容:
中廣連年虧損,已經大裁員,投資失敗,問題很多,在中廣大門口現場我都給了黃記者,她不知為什麼,幾個重要議案,一個也沒有用,反而去訪問中廣的一個經理,他會將全部真相說出嗎?

為何自由時報、中國時報都會報導的好新聞,中央社黃記者被人誤導寫出那樣的新聞呢?

我跟這些年輕人有何過節和仇恨嗎?我只是痛心,中央社搞成這樣。
6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07:34:41
回 應 人:陳孝雄
標  題:正常人的做法
內  容:
任何人在看到一個報導有問題時,都會找媒體負責人或主管反映,那裡有人會到處打聽這則稿子是誰寫的,請他解釋?

何況記者那麼多,我如何找?即使我認識,他也不會理會。

不要以記者的立場看事情,我只是認為稿件缺失反映,當然也有不少好稿,我也會反映,我只是針對稿件並非對人,只要做好就好,不會很複雜。
7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07:39:51
回 應 人:陳孝雄
標  題:跑到葉素菲,不要狂喜
內  容:
博達案的葉素菲,大家都知道她的事情,有一天你獨家專訪到她,寫了一大篇,完全沒有其他的一篇或是官方說法,不是完全被她誤導?
8

回應日期:2005/6/26 下午 10:02:20
回 應 人:王哲豪
標  題:記者該作的事
內  容:
一個好記者,應該是寫出好新聞,為民眾福址著想,像這樣說人家的稿有問題如何,似乎不是記者該作的事,當然,如果他們的稿子侵害到公眾利益,那又另當別論,

你既然提供別人資料,為何不自己寫出新聞來,不要只會說提供給別人,別人不寫,就說人家如何,這不妥吧
9

回應日期:2005/6/27 上午 12:37:38
回 應 人:王先承
標  題:是記者不是教官
內  容:
請不要球員兼裁判,當自己是記者,卻又喜歡當裁判當教官。這不是話講得好不好聽,新聞寫得對不對的問題,而是孝雄先生心態的問題,當你自認為是一個記者的時候,你不能又想以一個仲裁者自居,即使你年紀比較大又如何。
雖然有時候言之有理,但這則訊息針對二個當事人,是不厚道的行為。要教訓要批評,也輪不到你吧!你不能認為中央社是國家通訊社,納稅人就是它的老闆。
在別的地方講講就算了,在這個園地公開談論,就如同把二個人的情況公布在中央社的大字報上,和菜市場行刑是沒兩樣的啊,附議二樓,三樓的說法,真的懷疑孝雄的動機,也希望中央社長官明察秋毫,就我了解,邱記者是桃園縣非常優秀的記者,不能因為桃園曾經發動禁止陳孝雄發言,就被點名批判。
以孝雄先生的作風,現在愈來愈能理解為何會有類似孝維這樣的記者網友,就怕先生作風不改,孝維會愈來愈多....。這不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嗎?........可悲......!
10

回應日期:2005/6/27 上午 06:29:05
回 應 人:陳孝雄
標  題:心態要改
內  容:
任何一篇報導,任何人都可表達意見,並非否定或肯定此人,而是就他所寫的作批判,好的要讚揚,有問題要改進。

不是教官或長官才可這樣,也不是新聞學教授才特別要尊重。在民主社會,人人均可如此,這樣社會才會愈來愈進步。

我可以說,大半輩子奉獻在新聞界,我生在這裡,長在這裡,我當然希望各媒體愈來愈好,記者愈來愈受尊重。媒體圈已經數十年不再互相批評了,沒有批評切磋,怎麼進步?新聞教育,已經很多人都在做了,我是走實務界的路,實際看到報導,將自己的意見向媒體表達,認稿不認人,就是如此簡單。
11

回應日期:2005/6/27 下午 11:55:35
回 應 人:無名
標  題:誰做評審?
內  容:
該不該發?好或不好?誰來當評審?再怎麼樣,也輪不到你大放厥詞
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社會肯定會倒退,不可能進步
老實說,新聞界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愈來愈倒退,你的那種不叫批評,叫做「逆我者亡」
說真的,你走實務路線,這裡大概沒有人看得出來,從來也沒看過真正貼過一篇你自己寫的稿子,如果只是用嘴巴講講,就可以說自己在新聞界數十年,那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都是了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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