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越方如辦理紅火炒股案,涉嫌教唆辜仲諒偽證陳師孟調查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8,8,27〉
2008年11月12日特偵組檢察官赴日本與當時因「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紅火炒股案」逃逸日本期間, 因另涉及「龍潭購地案」, 時承辦案件之特偵組檢察官赴日本與其會面, 涉嫌教唆其為不實之陳述, 誣指紅火案之獲利新臺幣三億元係供前總統陳水扁所用, 以偽證換取辜仲諒回台不被羈押。嗣後,辜仲諒遭判重刑, 辜仲諒及其辯護人於上訴審法院業均坦承係承特偵組檢察官之意, 對前總統陳水扁為不實誣陷。
監察委員陳師孟表示,為重建檢察官之社會信任,有必要針對個案究 責、通案檢討,查明承辦案件之檢察官有無教唆偽證、 牴觸法定客觀性義務等違法情事,以彰顯監察權之憲法功能, 維護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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