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指保戶分紅被吃掉 金管會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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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9日電)立委指出,民國92年前購買保單的保戶,分紅可能已被保險公司吃掉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目前利率仍處低檔,死差與利差互抵後增列準備金,可強化壽險業清償能力。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表示,財政部保險司91年底的函令,允許保險公司死差分紅與利差分紅互抵,美其名穩定金融秩序,卻無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把保戶的紅利,改列為公司私有的責任準備金。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說明,財政部保險司91年底函令當時的背景,因為國內市場利率從89年開始向下,利率處於低檔,而壽險公司過去銷售的保單產生利差損,利差損在負值的情況下,死差有紅利,保險公司持續給付死差紅利的合理性需要被檢討。 施瓊華進一步指出,國際市場方面,英、美、日保單分紅的死差紅利與利差紅利可以互抵,因此,檢討稍早死差、利差不得互抵的規定,91年底的函令開放死差、利差互抵,且保險公司不得把互抵後減少的紅利金額當做獲利,需轉增提列準備金,以強化壽險公司的清償能力,進一步維護保戶權益。 另外,林岱樺要求公布各壽險公司因死差益抵充而減少提撥的責任準備金,施瓊華表示,各公司各年度有效契約不盡相同,且這是各公司的業務秘密,保險局內部未留存相關資料,因此,各公司的責任準備金仍不宜對外公開。 施瓊華強調,目前利率仍在低檔,在事實情況沒有改變下,91年的函令仍有存在的必要。 林岱樺也提到,民眾於81年至92年間購買的保單常附有紅利試算書,載明固定保單類型期滿可取得較多紅利,但有前保險業務員民眾陳情,指保戶據此向某保險公司索賠紅利,公司賠錢和解後,竟轉向業務員追討,連離職14年都無法倖免。 施瓊華表示,個案的部分,保險局正在洽公司了解中,因此,暫時不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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