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洲經濟發展基金簡介
基金的目的與運作:
中華民國為擴大加強與中美洲友邦之經濟、貿易、投資合作關係,由我外交部部長與中美洲暨貝里斯各國外長於87年7月3日外長混合會議中簽署協定,成立一長期運作之基金-「中華民國-中美洲經濟發展基金」,以藉由與中美洲國家進行區域性及長期性之合作。
基金成立宗旨包括提供中美洲國家資金及其他資源,及透過特定合作計畫,促進及加強締約各方間之經貿及投資合作關係。
基金設有董事會,董事由我外交部長(擔任董事長)、中美洲6國外長及中美洲合體秘書處秘書長等共7人擔任,基金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
基金之經費來源係依據「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間有關成立中美洲經濟合作發展基金協定」,由我國外交部捐贈2億4,000萬美元,分12年撥付;另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CABEI)亦出資額4,177,289.33美元。基金以不動本金為原則,僅可用運基金收益。
基金董事會成員係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擔任董事長,並由中美洲各國外長擔任董事會之董事,包括貝里斯、多明尼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及尼加拉瓜外長與中美洲統合體中美洲統合體所派代表。基金並設有秘書處,地點位於國合會內。
基金收益之運用:
依據協定規定,得運用基金收益支應下列特定計畫:
1.分享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總體及個體經濟發展經驗之計畫;
2.中美洲區域經貿整合與發展計畫之設計、研究與準備;
3.中美洲各國社會經濟發展計畫之可行性研究;
4.總體及部門改革之政策與機構發展計畫,包括但不限於對貿易、投資及稅務制度之改進;
5.提昇公共部門之執行能力;
6.在中華民國研習其經濟發展及其他相關訓練之獎助金計畫;
7.支應設於台北之「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之營運經費;
8.本基金管理費用;
9.其他由協定第五條所述董事會決定事項。
1.分享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總體及個體經濟發展經驗之計畫;
2.中美洲區域經貿整合與發展計畫之設計、研究與準備;
3.中美洲各國社會經濟發展計畫之可行性研究;
4.總體及部門改革之政策與機構發展計畫,包括但不限於對貿易、投資及稅務制度之改進;
5.提昇公共部門之執行能力;
6.在中華民國研習其經濟發展及其他相關訓練之獎助金計畫;
7.支應設於台北之「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之營運經費;
8.本基金管理費用;
9.其他由協定第五條所述董事會決定事項。
基金董事會核准之案件如下:
(一)已結案
1.主管訓練案(Executive Training Program)
案件目的:提供中美洲資深主管人員加強專業訓練機會,並發展其應對複雜之國際關係能力,並增進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各國間之邦誼。
內容簡要:提供各會員國每年一位受益者最高金額達美金5萬元之獎學金至海外深造,本計畫為期3年。
執行成效:本計畫經1999年第3次董事會核准通過開始實施,並於2002年底結束。執行期間共有10位受惠者。
1.主管訓練案(Executive Training Program)
案件目的:提供中美洲資深主管人員加強專業訓練機會,並發展其應對複雜之國際關係能力,並增進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各國間之邦誼。
內容簡要:提供各會員國每年一位受益者最高金額達美金5萬元之獎學金至海外深造,本計畫為期3年。
執行成效:本計畫經1999年第3次董事會核准通過開始實施,並於2002年底結束。執行期間共有10位受惠者。
2.中美洲學生來台灣就讀獎學金案(Scholarship Program for Central American Students Studying in Taiwan)
計畫目的:加強並提昇中美洲國家學生之知識與技能。
內容簡要:提供中美洲學生來台攻讀碩士及專業訓練獎學金。中美洲學生將可來台就讀我國大學共7個科系。
案件成效:本案自2000年第5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並於2005年結束。執行期間5年,提供每位學生每年2萬美元獎學金,受惠學生達64人。
計畫目的:加強並提昇中美洲國家學生之知識與技能。
內容簡要:提供中美洲學生來台攻讀碩士及專業訓練獎學金。中美洲學生將可來台就讀我國大學共7個科系。
案件成效:本案自2000年第5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並於2005年結束。執行期間5年,提供每位學生每年2萬美元獎學金,受惠學生達64人。
3.支持中美洲國家外交部推動批准統合工具案(Support to the Ministries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Central American Isthmus and the ROC for the Ratification of Integration Instruments)
案件目的:協助中美洲國家外交部推動批准統合工具及強化行政功能。
內容簡要:主要項目包含相關文宣資料和會議資料之整理與準備;專家雇用;與國內外工商、產業協會合作舉辦和召開各項相關會議;視聽器材採購;強化各國駐華大使館;並推廣台灣企業赴中美洲投資等。
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執行期間為1年。
案件目的:協助中美洲國家外交部推動批准統合工具及強化行政功能。
內容簡要:主要項目包含相關文宣資料和會議資料之整理與準備;專家雇用;與國內外工商、產業協會合作舉辦和召開各項相關會議;視聽器材採購;強化各國駐華大使館;並推廣台灣企業赴中美洲投資等。
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執行期間為1年。
4.中美洲區域之社會經濟和農牧業人力資源培訓與強化之獎學金案(Scholarship Program for Human Resources Formation and Strengthening in Socio-Economic and Agricultural and Farming Development in Central America)
案件目的:面對世界全球化趨勢,藉由人力資源培訓提昇中美洲國家之經濟發展能力和競爭力。
內容簡要:(1)提供赴宏都拉斯就讀Zamorano大學之學生完成大學學位(Bachelor of Science—Agricultural Engineer)獎學金;(2)提供中美洲學生赴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就讀大學學位獎學金。
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並於2009年結案,Zamorano大學共培訓69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共培訓29人。
案件目的:面對世界全球化趨勢,藉由人力資源培訓提昇中美洲國家之經濟發展能力和競爭力。
內容簡要:(1)提供赴宏都拉斯就讀Zamorano大學之學生完成大學學位(Bachelor of Science—Agricultural Engineer)獎學金;(2)提供中美洲學生赴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就讀大學學位獎學金。
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並於2009年結案,Zamorano大學共培訓69人,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共培訓29人。
5.2005愛知世界博覽會(Participation of the Central American Region at EXPO-AICHI 2005)
案件目的:(1)以區域型方式展示中美洲各國,促進中美洲區域之觀光、投資及商務發展;(2)參與2005愛知世界博覽會,並執行愛知世界博覽會中美洲展覽館之各項事宜。
內容簡要:支援部分中美洲展覽館和主題內容之設計和建造,宣傳物資與文化和藝術活動。
執行成效:中美洲區域成功參與2005愛知世界博覽會。
案件目的:(1)以區域型方式展示中美洲各國,促進中美洲區域之觀光、投資及商務發展;(2)參與2005愛知世界博覽會,並執行愛知世界博覽會中美洲展覽館之各項事宜。
內容簡要:支援部分中美洲展覽館和主題內容之設計和建造,宣傳物資與文化和藝術活動。
執行成效:中美洲區域成功參與2005愛知世界博覽會。
6.OSPESCA 機構強化案(OSPESCA’s Strengthening Project)
案件目的:協調制定共同漁業法規,期以最佳及最穩健之方式運用中美洲漁業及水產資源,並提供漁業及水產業之管理和發展機制。
內容簡要:本計畫由中美洲統合體秘書處提案,並經2000年第5次董事會通過後執行,執行期間1年,OSPESCA為加強中美洲區域漁撈及水產養殖所成立之機構,以強化該機構功能為主,並協助改善中美洲區域漁業資源之規劃及使用。
執行成效:(1)中美洲地區漁業及水產業機構之強化及整合;(2)更新2001年至2005年區域型策略計畫;(3)Tratoado Marco Pesquero計畫之擬定並遞呈中美洲各國總統;(4)中美洲區域型蝦產業管理計畫;(5)更新漁業及水產業之法令。
案件目的:協調制定共同漁業法規,期以最佳及最穩健之方式運用中美洲漁業及水產資源,並提供漁業及水產業之管理和發展機制。
內容簡要:本計畫由中美洲統合體秘書處提案,並經2000年第5次董事會通過後執行,執行期間1年,OSPESCA為加強中美洲區域漁撈及水產養殖所成立之機構,以強化該機構功能為主,並協助改善中美洲區域漁業資源之規劃及使用。
執行成效:(1)中美洲地區漁業及水產業機構之強化及整合;(2)更新2001年至2005年區域型策略計畫;(3)Tratoado Marco Pesquero計畫之擬定並遞呈中美洲各國總統;(4)中美洲區域型蝦產業管理計畫;(5)更新漁業及水產業之法令。
7.中美洲技職研討會(Seminar on the Central American Technical 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Program)
案件目的:(1)促成中美洲各國技職教育之主管人員就技職教育之系統及方式交換意見;(2)分享哥斯大黎加之技職教育發展經驗;(3)加強中美洲各國之技職教育發展;(4)研討未來中美洲區域技職教育之合作方向。
內容簡要:於哥斯大黎加召開為期3日的研討會,討論如何加強中美洲各國之技職教育發展及未來區域合作方向。
執行成效:於2001年1月29至31日在哥斯大黎加順利召開,研討會參與人員有中美洲各國及貝里斯之教育部次長、技職教育司長及中華民國學者和專家。
案件目的:(1)促成中美洲各國技職教育之主管人員就技職教育之系統及方式交換意見;(2)分享哥斯大黎加之技職教育發展經驗;(3)加強中美洲各國之技職教育發展;(4)研討未來中美洲區域技職教育之合作方向。
內容簡要:於哥斯大黎加召開為期3日的研討會,討論如何加強中美洲各國之技職教育發展及未來區域合作方向。
執行成效:於2001年1月29至31日在哥斯大黎加順利召開,研討會參與人員有中美洲各國及貝里斯之教育部次長、技職教育司長及中華民國學者和專家。
8.中美洲資訊科技教育高峰會(Policymakers Seminar on ICT in Education for Central America)
案件目的:中美洲各國代表藉由研討會回顧檢討各國資訊教育之發展,協助落實資訊教育之整合與策略執行
內容簡要:本計畫經2006年4月18日臨時董事會通過後,分3階段進行。
執行成效:(1)邀約中美洲7國教育部次長、資訊教育部門主管、教師訓練部門主管共赴哥斯大黎加進行面對面之研討,讓與會者了解「資訊科技教育之最佳典範與經驗」、「國家資訊教育政策之內涵」、「國家資訊教育政策之執行」等;(2)進行遠距教學,由專家協助各中美洲國家釐定國家資訊教育政策與策略;(3)進行視訊評估會議,由各國分享規劃之國家資訊教育政策與策略草案。
案件目的:中美洲各國代表藉由研討會回顧檢討各國資訊教育之發展,協助落實資訊教育之整合與策略執行
內容簡要:本計畫經2006年4月18日臨時董事會通過後,分3階段進行。
執行成效:(1)邀約中美洲7國教育部次長、資訊教育部門主管、教師訓練部門主管共赴哥斯大黎加進行面對面之研討,讓與會者了解「資訊科技教育之最佳典範與經驗」、「國家資訊教育政策之內涵」、「國家資訊教育政策之執行」等;(2)進行遠距教學,由專家協助各中美洲國家釐定國家資訊教育政策與策略;(3)進行視訊評估會議,由各國分享規劃之國家資訊教育政策與策略草案。
9.中美洲統合體(SICA)辦公大樓興建案(Expansion of Project for the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Equipment of the Permanent Headquarters of the Unified General Secretariat of the Central American Integration System)
案件目的:藉由基金孳息支應中美洲統合體辦公大樓之興建,以解決該組織硬體不足之問題,並提升其行政效率。
內容簡要:部分出資以興建SICA新辦公大樓。
執行成效:本計畫經2006年4月18日臨時董事會通過,該工程案於2011年7月22日完工。藉由參與該工程案,促進我與中美洲友邦之關係。
案件目的:藉由基金孳息支應中美洲統合體辦公大樓之興建,以解決該組織硬體不足之問題,並提升其行政效率。
內容簡要:部分出資以興建SICA新辦公大樓。
執行成效:本計畫經2006年4月18日臨時董事會通過,該工程案於2011年7月22日完工。藉由參與該工程案,促進我與中美洲友邦之關係。
10.藉由分享成功經驗促進中華民國(台灣)與友好國家關係案(Promoting Relations between the ROC and Friendly Countries by Way of Best Practice Transfers)
案件目的:藉由分享成功經驗促進中華民國與友好國家關係。
內容簡要:主要包含(1)建立篩選成功案例之標準與必要條件;(2)建立分享成功經驗之資訊網絡;(3)成功經驗分享(計畫執行期間預計建立24件成功案例)。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目前已成功建立會員國間成功案例分享平台,內容涵蓋人文、教育、農業、環保、生技、文化及司法等領域。
案件目的:藉由分享成功經驗促進中華民國與友好國家關係。
內容簡要:主要包含(1)建立篩選成功案例之標準與必要條件;(2)建立分享成功經驗之資訊網絡;(3)成功經驗分享(計畫執行期間預計建立24件成功案例)。執行成效:本案自2003年第11次董事會通過後開始執行,目前已成功建立會員國間成功案例分享平台,內容涵蓋人文、教育、農業、環保、生技、文化及司法等領域。
11.藉由舉辦座談會與參加2012年上海秋季國際食品展協助基金會員國企業共同開拓亞太市場案(Assisting Enterprises of the ROC-CAEDF Member Countries to Jointly Explore Asia-Pacific Markets by Holding a Business Seminar in Taipei and Participating in FHC China 2012 in Shanghai)
案件目的:(1)中美洲友邦食品業者與我國業者合作共同開發亞太市場;(2)藉由FTA優惠及ECFA優勢,強化台灣與中美洲之經貿合作。
內容簡要:活動內容包含(1)台灣企業實地參訪活動;(2)舉辦協助基金會員國企業共同開拓亞太市場台北座談會;(3)參加2012年秋季上海國際食品展;(4)中美洲咖啡產業介紹座談會與杯測活動—令人驚艷的中美洲精品咖啡。
計畫成效:(1)於亞太地區推廣中美洲國家產品;(2)透過台灣進出口商提供之行銷管道,協助中美洲企業於亞太地區開發新的商機。
案件目的:(1)中美洲友邦食品業者與我國業者合作共同開發亞太市場;(2)藉由FTA優惠及ECFA優勢,強化台灣與中美洲之經貿合作。
內容簡要:活動內容包含(1)台灣企業實地參訪活動;(2)舉辦協助基金會員國企業共同開拓亞太市場台北座談會;(3)參加2012年秋季上海國際食品展;(4)中美洲咖啡產業介紹座談會與杯測活動—令人驚艷的中美洲精品咖啡。
計畫成效:(1)於亞太地區推廣中美洲國家產品;(2)透過台灣進出口商提供之行銷管道,協助中美洲企業於亞太地區開發新的商機。
12.2011-2012年邀請中美洲友邦工商領袖訪華案(Inviting Business Leaders from Central American Allied Countries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2011-2012)
案件目的:(1)協助中美洲友邦工商業界與中華民國業界建立聯繫管道及發展策略聯盟,以掌握雙邊產業脈動及創造商機;(2)協助中美洲友邦業界訪華觀摩台灣經濟發展經驗,進而提供其政府或公協會擘劃經建計畫之建言。
內容簡要:本案經2011年第18次董事會通過後執行,期藉由舉辦友邦商機說明會、商機媒合會或經貿座談會,以強化雙邊業界對彼此產業結構及動向之瞭解。
案件目的:(1)協助中美洲友邦工商業界與中華民國業界建立聯繫管道及發展策略聯盟,以掌握雙邊產業脈動及創造商機;(2)協助中美洲友邦業界訪華觀摩台灣經濟發展經驗,進而提供其政府或公協會擘劃經建計畫之建言。
內容簡要:本案經2011年第18次董事會通過後執行,期藉由舉辦友邦商機說明會、商機媒合會或經貿座談會,以強化雙邊業界對彼此產業結構及動向之瞭解。
(二)執行中案件
1.中美洲經貿辦事處(Central America Trade Office, CATO)
案件目的: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係中美洲國家(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貝里斯、巴拿馬等)駐華大使於1997年向我外交部及經濟建設委員會提議設立,主要功能為推動基金會員國之經濟發展及促進台灣在中美洲各國之投資商機,以加強中美洲友邦與台灣之商業與外交關係。
內容簡要:董事會核准自2000年7月1日起由基金項下支應CATO營運經費。CATO配合我政府政策、中美洲區域及個別國家之經貿發展所需,擬定「個別國家推廣計畫」及「區域聯合推廣計畫」兩大類之年度工作,並報陳基金董事會同意後,執行之。
案件目的: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係中美洲國家(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貝里斯、巴拿馬等)駐華大使於1997年向我外交部及經濟建設委員會提議設立,主要功能為推動基金會員國之經濟發展及促進台灣在中美洲各國之投資商機,以加強中美洲友邦與台灣之商業與外交關係。
內容簡要:董事會核准自2000年7月1日起由基金項下支應CATO營運經費。CATO配合我政府政策、中美洲區域及個別國家之經貿發展所需,擬定「個別國家推廣計畫」及「區域聯合推廣計畫」兩大類之年度工作,並報陳基金董事會同意後,執行之。
2.擴大中美洲學生來台就讀獎學金(Scholarship Program for Central American Students Studying in Taiwan)
案件目的:因高等人才培訓計畫應具有延續性,同時考量中美洲友邦對於技術人力之需求日增,爰將提供獎學金資助事轉為持續性案件,並進一步擴大延伸至大學部學程。
內容簡要:每年提供獎學金以資助中美洲會員國學生來台就讀大學部及碩、博士班,每年約招收65名新生,包含大學生25名及碩、博士生40名。
案件目的:因高等人才培訓計畫應具有延續性,同時考量中美洲友邦對於技術人力之需求日增,爰將提供獎學金資助事轉為持續性案件,並進一步擴大延伸至大學部學程。
內容簡要:每年提供獎學金以資助中美洲會員國學生來台就讀大學部及碩、博士班,每年約招收65名新生,包含大學生25名及碩、博士生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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