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杜金融弊端,如何改革金管會?】---蘇煥智


永豐金控何家涉及50億超貸事件,被台北地檢署搜索調查,董事長何壽川被收押禁見,成為全國矚目的案件。這個案件被立法委員爆料檢舉甚久,但金管㑹卻缺乏積極作為,外界質疑金管會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甚深,而這就是各界質疑所謂「財經幫」的基本問題。
而此一案件祇是金國金融機構的一個縮影而已,如果金管會真的是一個有責任丶有魄力的機關,祇要徹查則可能全國的多數家族企業銀行應該都有類似的問題,可能一下子要關很多人。

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因為金融機構五鬼搬運大眾資金的情形也非常嚴重,造成美國金融體系的信用幾乎崩潰,所以美國在1934年才成立全世界第一個金融及証券管理委員會,並賦予調查權。並為求其獨立性及公正性,而設在國會底下成為獨立的委員會。
台灣的金管會是阿扁總統時代成立,原來成立的目的就是就是希望有一個獨立的機構的委員制,來強化稽核調查權能,以避免銀行丶金融機構及証券上市公司的負責人利用大眾資金五鬼搬運來圖利自己的弊端,才成立的一個獨立機構。不過似乎沒有比照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制度經過國會同意,所以似乎也祇是做半套而已。
但到馬英九政府時代則進一步退化,馬在2012年7月份,更進一步把它從獨立機構改為首長制,整個金管會成為內閣首長之一,就完全喪失了獨立機構的角色。
台灣要杜絕財經幫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幫運大眔資金,要讓金管會及金檢局發揮有效除弊的功能,就必須仿效美國的制度,將金檢單位獨立出來,賦予調查權。所以我認為應該將目前金管會的內閣成員角色,改為獨立的機構,金管會的主委及委員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並有獨立的調查權,如此才可能徹底解決目前「財經幫」當企業門神,官官相護丶官商勾結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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