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應各縣市補教協會聯合呼籲


圖:9/24聯合晚報第1版廣告

(本報訊)有關中華民國補習教育全國聯合會等23個補教協會表示接受政府督導管理及各界批評指教,將更努力與自律,重新建立補教業正面清新形象,教育部予以支持,並期盼各縣市補教協會發揮功能,共同配合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的力量,來協助各補習班朝向優質且正向發展。

近來部分補習班相關爭議層出不窮,影響短期補習班形象甚鉅,教育部已多次行文及於相關會議責成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或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本於權責積極查處,並建立危機處理機制,適時積極介入處理。

尤其臺北市政府所轄短期補習班近日發生較多爭議,教育部又於99年8月24日、9月8日函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別加強督導所轄短期補習班。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也於99年9月16日回報,有關「劉毅英文機構」未依法立案擅自招生已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處理未立案補習班統一裁罰基準」處以罰緩15萬元14次,計210萬,另依「行政執行法」處以怠金累計95萬元。並於99年8月31日輔導業者核准設立「臺北市私立『學善』、『學智』、『學勤』文理短期補習班」。另部分班舍仍未完成立案程序,該局也將持續督導業者停止使用並儘速完成立案。

又該局也於99年9月16日函請二家補教業者負責人,因近日兩造當事人私人紛爭事件登上媒體版面,已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請當事人應節制個人行為,以經營班務為要,以維護臺北市補習班形象及消費者學習權益。 有關社會各界建議補習班師資學歷應透明化,教育部也99年9月8日再邀集學者專家、部分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補教協會召開會議決議,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前提下,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督導所轄補習班應對其師資資料建檔,並於「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登載公開(含教師姓名、學歷<含證照>、經歷、教授科目),上述登載完成期限為99年12月31日止,並定期每季(三個月)更新一次。

最後,教育部再次重申,補習班教師其責任不僅是傳授學生知識外,也應給予學生良好行為品德的學習典範。因此也要再次呼籲及提醒欲進行補習之學生及家長,應慎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立案」之補習班,除了考量補習班教師教學方法外,對於補習班教師的德行,也宜列入考量,以維護自身權益。另教育部也將持續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本於權責做好所轄補習班各項管理工作,以維護學生學習安全及課程之保障。教育部也針對補習班教師相關規範將再邀請各縣市政府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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