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陳曉宜報導,工業局回應
2010-09-27╱自由時報╱第A08版╱財經焦點╱陳曉宜
工業區亂了套╱荒謬景象 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
2010-09-27╱自由時報╱第A08版╱財經焦點╱陳曉宜
工業區亂了套╱各自為政 南科、南科工搶廠商
(本報訊)經濟部工業局針對自由時報陳曉宜報導「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及「南科、南科工搶廠商」之回應說明
一、 有關「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部分:
(一) 經濟部工業局於86年間考量國內紡織業者有用地需求並為輔導其根留台灣,擇定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區)為輔導設廠地點,並於88年間依據「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規定,甄選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委託開發單位,簽訂委託開發契約,依行之有年之工業區委託開發機制進行開發。
(二) 行政院於90年核定本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將該工業區改編為斗六加工出口區,惟嗣因有適法性問題,行政院於96年核定不納編為加工出口區,並回歸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規定繼續開發。
(三) 因該工業區已回歸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規定繼續開發,爰經濟部工業局即依「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規定,訂定該工業區之土地出售要點,並於對外公告售地時,其容許引進行業類別不限於紡織業,且未有優先購地之規定,係廣泛提供予一般廠商購地進駐;此外,土地出售價格亦係參考開發成本、土地公告現值及鄰近同性質土地之買賣價格依法審定,均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之,並未獨厚特定對象。
(四) 另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分部進駐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區)之原因,並非單純考量該區為絲織專區之因素,而係以就近服務雲林地區廣大之紡織業者為主要考量點。
二、 有關「南科、南科工搶廠商」部分:
(一) 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面積496公頃,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4期開發,目前除4-2期尚未完成開發外,其餘已完成開發,土地租售率為57%。
(二) 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係於84年9月開發、86年12月土地出售,進駐廠商以面板零組件、太陽能電池、車燈模組為主;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係於85年1月開發、85年3月土地出租,進駐廠商以半導體、面板等高科技產業為主;兩園區引進廠商定位不盡相同,惟有密切產業關聯性,具有相互支援、相輔相成之效應。
(三) 經濟部工業局將採取下列措施,以提高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土地之使用:
1、 經濟部工業局原則不再設置新園區,針對地方政府或民間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新設園區之案件,應有明確產業需求且無適當既有園區土地供給之前提下,經濟部工業局始於各項審議過程中給予支持、協助及輔導,以避免有限國土資源之浪費。
2、 將持續進行爭取其他主管機關大型園區設置計畫、提供土地優惠價格(006688租金優惠措施、土地市價化出售優惠方案)、土地利用多元化、建立土地交流平台、成立單一窗口、強化基礎建設等作為,以加速未租售土地之去化。
工業區亂了套╱荒謬景象 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
2010-09-27╱自由時報╱第A08版╱財經焦點╱陳曉宜
工業區亂了套╱各自為政 南科、南科工搶廠商
(本報訊)經濟部工業局針對自由時報陳曉宜報導「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及「南科、南科工搶廠商」之回應說明
一、 有關「絲織專區竟無紡織廠」部分:
(一) 經濟部工業局於86年間考量國內紡織業者有用地需求並為輔導其根留台灣,擇定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區)為輔導設廠地點,並於88年間依據「工業區委託申請編定開發租售及管理辦法」規定,甄選台灣絲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為委託開發單位,簽訂委託開發契約,依行之有年之工業區委託開發機制進行開發。
(二) 行政院於90年核定本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將該工業區改編為斗六加工出口區,惟嗣因有適法性問題,行政院於96年核定不納編為加工出口區,並回歸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規定繼續開發。
(三) 因該工業區已回歸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規定繼續開發,爰經濟部工業局即依「工業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辦法」規定,訂定該工業區之土地出售要點,並於對外公告售地時,其容許引進行業類別不限於紡織業,且未有優先購地之規定,係廣泛提供予一般廠商購地進駐;此外,土地出售價格亦係參考開發成本、土地公告現值及鄰近同性質土地之買賣價格依法審定,均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為之,並未獨厚特定對象。
(四) 另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分部進駐雲林科技工業區(竹圍子區)之原因,並非單純考量該區為絲織專區之因素,而係以就近服務雲林地區廣大之紡織業者為主要考量點。
二、 有關「南科、南科工搶廠商」部分:
(一) 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面積496公頃,由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分4期開發,目前除4-2期尚未完成開發外,其餘已完成開發,土地租售率為57%。
(二) 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係於84年9月開發、86年12月土地出售,進駐廠商以面板零組件、太陽能電池、車燈模組為主;台南科學工業園區係於85年1月開發、85年3月土地出租,進駐廠商以半導體、面板等高科技產業為主;兩園區引進廠商定位不盡相同,惟有密切產業關聯性,具有相互支援、相輔相成之效應。
(三) 經濟部工業局將採取下列措施,以提高台南科技工業區(東區)土地之使用:
1、 經濟部工業局原則不再設置新園區,針對地方政府或民間依產業創新條例申請新設園區之案件,應有明確產業需求且無適當既有園區土地供給之前提下,經濟部工業局始於各項審議過程中給予支持、協助及輔導,以避免有限國土資源之浪費。
2、 將持續進行爭取其他主管機關大型園區設置計畫、提供土地優惠價格(006688租金優惠措施、土地市價化出售優惠方案)、土地利用多元化、建立土地交流平台、成立單一窗口、強化基礎建設等作為,以加速未租售土地之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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