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的未來怎麼辦?
(台北訊)博客來創辦人張天立被逐,今天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記者會,痛斥統一超商的無情,會場上的記者與出版人擠得水洩不通,在聽到真相後,都對張天立寄與同情,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出來主持公道!以下是他被迫離職的真相!
各位媒體記者與出版同業的朋友們,大家好!
很感謝大家在百忙之中抽空參加今天的這場記者會,來關心最近博客來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博客來未來會如何走下去!
與過去我們博客來所舉辦記者會的創新與歡樂氣氛完全不同,這次的記者會我是以很感傷並為博客來憂慮的心情來召開的,也請大家諒解!我現在的心情,就好像新光集團與大陸華聯集團合資案中,心情悲憤的新光集團一般。
最近聽說為了[我被不當解任]的這件事還餘波蕩漾,原本預定9/7要召開的哈利波特七預售的記者會,以及原本昨天下午要召開的博客來公益記者會(閱讀,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2007 博客來推廣中學生閱讀校園巡迴書展及作家讀書會),通通都被取消了,只是因為怕被各位媒體朋友追問我為什麼離職。統一超商實在不應該為了怕被質疑的面子問題,而犧牲博客來這麼重要的行銷業務,甚至是關於社會公益的推廣活動。
統一超商不尊重公司治理原則及其他持有49.98%股權股東之權益,逕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解任本人總經理之職務
先讓我澄清一下事實:8/25工商時報刊載[張天立無預警離職]裡面有一段:「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公關經理林立莉昨日證實,博客來總座確有異動,但她強調,這乃因為組織與業務變化,才會調整專業經理人的職務,整件人事案很單純,外界傳言張天立被統一超商逼走,絕非事實。」(投影片)
林立莉小姐單純陳述長官交辦的說法,沒先去看看8/17董事會當天的錄影(註:博客來董事會有全程錄影),才會說出這樣的話。事實是當天在董事會上,統一超商的四席董事代表突然提出臨時動議要把我解職,雖經其他非統一超商指派之董事及監察人(三席董事與一席監察人)以如此重大影響公司經營之事項,未經董事及主要股東事先溝通,不應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而不斷抗議程序之嚴重瑕疵無用後,只得無奈退席抗議,而統一超商指派之四席董事旋即投票通過將本人之總經理職務予以解任!
我不是統一超商聘任之專業經理人員工,而是博客來之創辦人,親友持股博客來四十幾%股份的合資夥伴
統一超商過去沒有把我當他們的專業經理人看待(例如超商高階幹部該有的福利如配車與紅利配股等),我不以為意,因為我是博客來創辦人與大股東之一(家族與好友持有博客來四十幾%股份),認為雙方應該是合資夥伴。假設博客來有組織與業務變化,怎麼可以不需要跟持股旗鼓相當之合資伙伴事先商量!
8/29的經濟日報李至和記者的報導[博客來前總座槓上統一超商]:林立莉說:『統一超旗下子公司的總經理經常會調整職位,對張天立是另有安排...』,統一超商似乎將我當成他們可以隨意差遣安排的員工,完全沒把我們當成合資夥伴看待!各位不妨想想,統一超跟日本人的合資公司很多,超商會把統一速達(黑貓宅即便)裡的日本主管停職,然後宣布調整職務到其他子公司(例如康是美)嗎?
所謂「組織與業務變化」、「另有安排」的說明,無非飾詞,欺騙不知情的社會大眾啦!
博客來今年業績大幅成長,這種在公司成長關鍵期把我解任,對公司及全體股東是最好的嗎?統一超商指派的董事有對於博客來公司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嗎?
我在1995年一個人獨自創立博客來,經過幾年的篳路藍縷生聚教訓,逐步累積經營團隊之後,才逐漸把公司經營出一些品牌名氣。
在2000年下半年時,我們與統一超商接洽投資入股。當年我們仰慕高清愿老闆形象正派,經營統一集團非常成功,而其經營哲學[三好一公道]為社會立下良好的典範與形象,所以當統一超商提出要求以10元價格增資入股一半股份時,我們非常爽快的答應了,心中想著統一超商是用他的資源來與我們合資公司,所以不是來佔我們便宜的,我們不但不計較,甚至主動提出讓超商股份過半(50.025%),在合資當時,我們也沒有和統一超商簽立約束彼此的股東協議書,所憑藉的只是對高老闆的清望及統一集團的信任而已,誰知,這種信任到頭來只是讓自己受到傷害。
十二年前從一個人創立博客來沒有資源人脈,一點一滴一步一腳印,兢兢業業努力不懈才有今天的博客來,成為台灣社會華文知識產業的中流砥柱,更何況近日金石堂書店面臨嚴重財務與供應商斷貨問題,而誠品書店也每況愈下人才流失的情況下,博客來在我所領導的團隊努力之下,公司的發展更無可限量,獲利與營業額也都有大幅度的成長,今年估計營業額成長40%達到20億,淨利成長80%至9000萬~1億 。
如果公司董事會認為我的經營績效不夠好,或者認為其他人的經營績效比我更好,對全體股東更有利,我個人絕對樂觀其成。但事實並非如此,否則就不會在8/17董事會上要用”臨時動議的方式”要求解任我總經理的職務,而且無法說明到底我哪裡做的不好。
持股相當的合資雙方,一方既要掌握董事長,還要搶總經理,實在不是一般合資的慣例。我們當年真的看錯了統一超商的形象鑄成今日後果!我把這個事件公開出來,希望其他廠商不要犯了跟我當年相同的錯誤評估,也誠心希望這是統一超商最後一次如此惡劣的對待他的合資伙伴。
統一超商身為博客來公司主要股東,卻僅著眼在顧全統一超商的利益而處處限制博客來業務發展:
實在有許多事証可以來說,今天我只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清楚瞭解:
公司要增資卻變成要出售大股東的股份
統一超商徐重仁總經理同意博客增資擴大規模,曾有不少投資法人前來博客來接觸了解。去年四月香港的TOM.COM以及旗下的城邦集團也跟博客來簽署協議,來到博客來作實地審查(DD)。但不久之後卻沒有下文。直到統一超商緊急通知我,他們要跟TOM.COM簽署投資意向書,想把超商的博客來持股賣掉。我不瞭解為何公司增資接觸的投資法人,最後變成大股東要自己賣股,還要求投資法人瞞著公司。
統一超商持股100%統一型錄公司,前年試圖挖角博客來之高階員工來設立網路書店與博客來競爭:
統一超商指派的謝健南董事長在兩年前(2005)剛到任時,跟我說他想約見博客來的部級幹部聽聽他們的心聲,希望我不要參加。萬萬沒想到,事後我才知道他約見博客來公司高層幹部,是試圖將他們高薪挖角到統一超商100%投資的統一型錄另外開設網路書店。這是統一超商盡董事忠實與善良管理人義務的方式嗎?
更荒謬的是,最近我方質疑謝健南董事長過去挖角博客來員工到統一型錄之事,謝董事長卻說:因為Tom.com投資案,當時有員工想離職,所以統一超商好意先提供統一型錄的機會讓這些人才有點保障云云。然而,挖角是前年(2005)的事,TOM增資不成(或者說賣股)是去年(2006)的事,怎麼會混為一談呢?
統一超商自己跟其他業者合作,卻限制博客來只能與統一超商簽訂到店取貨付款之服務,而不能與全家或者是萊爾富等合作:
可能會有人說,以前統一超商也幫助過博客來呀,現在羽翼豐滿之後就志得意滿了嗎?大家其實都不知道,當超商在2001年1月投資之後,就在那一年9月納莉颱風來襲,我們的辦公室與倉庫都淹在水裡,營業完全停擺,也是公司最慘最脆弱的時候,統一超商在完全沒有知會我們的情況下,就讓我們的競爭對手(金石堂、新學友、遠流、時報等)也進來統一超商使用[到店取貨付款]這個的機制,我們同意也歡迎競爭,但我們無法接受的是,統一超商的謝健南副總卻要求博客來只能為7-11服務,不得與其他便利商店業者合作,僅顧全統一超商而不惜犧牲博客來利益。
統一超商無情、無理、無法
無情
過去十二年來我這麼辛苦的把博客來發展到這樣的規模,儼然將成為台灣文化產業的翹楚,超商為了一己之私而圖謀博客來的資源,實在不能見容於我們的社會傳統價值。更何況,雖然統一超商是博客來的最大股東,但是他們不能完全不顧其他近50%的其他股東的態度,不但沒有事先商量也沒有對我們尊重!
無理
完全不尊重我們是合資的伙伴的地位。
無法
統一超商不尊重公司治理,嚴重違反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以控制公司之地位損害從屬公司利益。
最後,我張天立要在這裡做一個最沉痛的呼籲!
博客來網路書店是我在12年前以『整合華文出版市場、提倡閱讀風氣復興』的理念之下成立。創立初期蓽路藍縷風雨飄搖,為了堅持讓消費者得到最便利的購書系統、最安全的取書平台,我邀請了統一超商成為博客來的投資夥伴。沒想到陸續發生上述經營理念重大歧異,而我在8/17遭到無預警撤職後,統一超商派任的董事長謝健南馬上就召集重要幹部發布訊息,要把博客來網路書店許多重要功能拆解分割到統一超商的各單位去,這是對於博客來其他股東以及消費者權益的重大侵害與剝削!雖然我已經被統一超商趕出博客來,但是我個人的去留事小,博客來與廣大讀者的權益事大!如果統一超商在奪下博客來這麼重要的社會資源後,能比我做的更好,能把它持續發展壯大、能站在消費者的福祉以及股東的利益著想,而不是只顧及統一超商的利益,我當然樂觀其成。至於我個人不論在哪裡,都會為本於當初創辦博客來的理念而繼續奮鬥!
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各位媒體記者與出版同業的朋友們,大家好!
很感謝大家在百忙之中抽空參加今天的這場記者會,來關心最近博客來到底發生了些什麼事?博客來未來會如何走下去!
與過去我們博客來所舉辦記者會的創新與歡樂氣氛完全不同,這次的記者會我是以很感傷並為博客來憂慮的心情來召開的,也請大家諒解!我現在的心情,就好像新光集團與大陸華聯集團合資案中,心情悲憤的新光集團一般。
最近聽說為了[我被不當解任]的這件事還餘波蕩漾,原本預定9/7要召開的哈利波特七預售的記者會,以及原本昨天下午要召開的博客來公益記者會(閱讀,站在巨人的肩膀看世界。2007 博客來推廣中學生閱讀校園巡迴書展及作家讀書會),通通都被取消了,只是因為怕被各位媒體朋友追問我為什麼離職。統一超商實在不應該為了怕被質疑的面子問題,而犧牲博客來這麼重要的行銷業務,甚至是關於社會公益的推廣活動。
統一超商不尊重公司治理原則及其他持有49.98%股權股東之權益,逕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解任本人總經理之職務
先讓我澄清一下事實:8/25工商時報刊載[張天立無預警離職]裡面有一段:「統一超商公共事務室公關經理林立莉昨日證實,博客來總座確有異動,但她強調,這乃因為組織與業務變化,才會調整專業經理人的職務,整件人事案很單純,外界傳言張天立被統一超商逼走,絕非事實。」(投影片)
林立莉小姐單純陳述長官交辦的說法,沒先去看看8/17董事會當天的錄影(註:博客來董事會有全程錄影),才會說出這樣的話。事實是當天在董事會上,統一超商的四席董事代表突然提出臨時動議要把我解職,雖經其他非統一超商指派之董事及監察人(三席董事與一席監察人)以如此重大影響公司經營之事項,未經董事及主要股東事先溝通,不應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而不斷抗議程序之嚴重瑕疵無用後,只得無奈退席抗議,而統一超商指派之四席董事旋即投票通過將本人之總經理職務予以解任!
我不是統一超商聘任之專業經理人員工,而是博客來之創辦人,親友持股博客來四十幾%股份的合資夥伴
統一超商過去沒有把我當他們的專業經理人看待(例如超商高階幹部該有的福利如配車與紅利配股等),我不以為意,因為我是博客來創辦人與大股東之一(家族與好友持有博客來四十幾%股份),認為雙方應該是合資夥伴。假設博客來有組織與業務變化,怎麼可以不需要跟持股旗鼓相當之合資伙伴事先商量!
8/29的經濟日報李至和記者的報導[博客來前總座槓上統一超商]:林立莉說:『統一超旗下子公司的總經理經常會調整職位,對張天立是另有安排...』,統一超商似乎將我當成他們可以隨意差遣安排的員工,完全沒把我們當成合資夥伴看待!各位不妨想想,統一超跟日本人的合資公司很多,超商會把統一速達(黑貓宅即便)裡的日本主管停職,然後宣布調整職務到其他子公司(例如康是美)嗎?
所謂「組織與業務變化」、「另有安排」的說明,無非飾詞,欺騙不知情的社會大眾啦!
博客來今年業績大幅成長,這種在公司成長關鍵期把我解任,對公司及全體股東是最好的嗎?統一超商指派的董事有對於博客來公司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嗎?
我在1995年一個人獨自創立博客來,經過幾年的篳路藍縷生聚教訓,逐步累積經營團隊之後,才逐漸把公司經營出一些品牌名氣。
在2000年下半年時,我們與統一超商接洽投資入股。當年我們仰慕高清愿老闆形象正派,經營統一集團非常成功,而其經營哲學[三好一公道]為社會立下良好的典範與形象,所以當統一超商提出要求以10元價格增資入股一半股份時,我們非常爽快的答應了,心中想著統一超商是用他的資源來與我們合資公司,所以不是來佔我們便宜的,我們不但不計較,甚至主動提出讓超商股份過半(50.025%),在合資當時,我們也沒有和統一超商簽立約束彼此的股東協議書,所憑藉的只是對高老闆的清望及統一集團的信任而已,誰知,這種信任到頭來只是讓自己受到傷害。
十二年前從一個人創立博客來沒有資源人脈,一點一滴一步一腳印,兢兢業業努力不懈才有今天的博客來,成為台灣社會華文知識產業的中流砥柱,更何況近日金石堂書店面臨嚴重財務與供應商斷貨問題,而誠品書店也每況愈下人才流失的情況下,博客來在我所領導的團隊努力之下,公司的發展更無可限量,獲利與營業額也都有大幅度的成長,今年估計營業額成長40%達到20億,淨利成長80%至9000萬~1億 。
如果公司董事會認為我的經營績效不夠好,或者認為其他人的經營績效比我更好,對全體股東更有利,我個人絕對樂觀其成。但事實並非如此,否則就不會在8/17董事會上要用”臨時動議的方式”要求解任我總經理的職務,而且無法說明到底我哪裡做的不好。
持股相當的合資雙方,一方既要掌握董事長,還要搶總經理,實在不是一般合資的慣例。我們當年真的看錯了統一超商的形象鑄成今日後果!我把這個事件公開出來,希望其他廠商不要犯了跟我當年相同的錯誤評估,也誠心希望這是統一超商最後一次如此惡劣的對待他的合資伙伴。
統一超商身為博客來公司主要股東,卻僅著眼在顧全統一超商的利益而處處限制博客來業務發展:
實在有許多事証可以來說,今天我只舉幾個例子讓大家清楚瞭解:
公司要增資卻變成要出售大股東的股份
統一超商徐重仁總經理同意博客增資擴大規模,曾有不少投資法人前來博客來接觸了解。去年四月香港的TOM.COM以及旗下的城邦集團也跟博客來簽署協議,來到博客來作實地審查(DD)。但不久之後卻沒有下文。直到統一超商緊急通知我,他們要跟TOM.COM簽署投資意向書,想把超商的博客來持股賣掉。我不瞭解為何公司增資接觸的投資法人,最後變成大股東要自己賣股,還要求投資法人瞞著公司。
統一超商持股100%統一型錄公司,前年試圖挖角博客來之高階員工來設立網路書店與博客來競爭:
統一超商指派的謝健南董事長在兩年前(2005)剛到任時,跟我說他想約見博客來的部級幹部聽聽他們的心聲,希望我不要參加。萬萬沒想到,事後我才知道他約見博客來公司高層幹部,是試圖將他們高薪挖角到統一超商100%投資的統一型錄另外開設網路書店。這是統一超商盡董事忠實與善良管理人義務的方式嗎?
更荒謬的是,最近我方質疑謝健南董事長過去挖角博客來員工到統一型錄之事,謝董事長卻說:因為Tom.com投資案,當時有員工想離職,所以統一超商好意先提供統一型錄的機會讓這些人才有點保障云云。然而,挖角是前年(2005)的事,TOM增資不成(或者說賣股)是去年(2006)的事,怎麼會混為一談呢?
統一超商自己跟其他業者合作,卻限制博客來只能與統一超商簽訂到店取貨付款之服務,而不能與全家或者是萊爾富等合作:
可能會有人說,以前統一超商也幫助過博客來呀,現在羽翼豐滿之後就志得意滿了嗎?大家其實都不知道,當超商在2001年1月投資之後,就在那一年9月納莉颱風來襲,我們的辦公室與倉庫都淹在水裡,營業完全停擺,也是公司最慘最脆弱的時候,統一超商在完全沒有知會我們的情況下,就讓我們的競爭對手(金石堂、新學友、遠流、時報等)也進來統一超商使用[到店取貨付款]這個的機制,我們同意也歡迎競爭,但我們無法接受的是,統一超商的謝健南副總卻要求博客來只能為7-11服務,不得與其他便利商店業者合作,僅顧全統一超商而不惜犧牲博客來利益。
統一超商無情、無理、無法
無情
過去十二年來我這麼辛苦的把博客來發展到這樣的規模,儼然將成為台灣文化產業的翹楚,超商為了一己之私而圖謀博客來的資源,實在不能見容於我們的社會傳統價值。更何況,雖然統一超商是博客來的最大股東,但是他們不能完全不顧其他近50%的其他股東的態度,不但沒有事先商量也沒有對我們尊重!
無理
完全不尊重我們是合資的伙伴的地位。
無法
統一超商不尊重公司治理,嚴重違反董事競業禁止義務,以控制公司之地位損害從屬公司利益。
最後,我張天立要在這裡做一個最沉痛的呼籲!
博客來網路書店是我在12年前以『整合華文出版市場、提倡閱讀風氣復興』的理念之下成立。創立初期蓽路藍縷風雨飄搖,為了堅持讓消費者得到最便利的購書系統、最安全的取書平台,我邀請了統一超商成為博客來的投資夥伴。沒想到陸續發生上述經營理念重大歧異,而我在8/17遭到無預警撤職後,統一超商派任的董事長謝健南馬上就召集重要幹部發布訊息,要把博客來網路書店許多重要功能拆解分割到統一超商的各單位去,這是對於博客來其他股東以及消費者權益的重大侵害與剝削!雖然我已經被統一超商趕出博客來,但是我個人的去留事小,博客來與廣大讀者的權益事大!如果統一超商在奪下博客來這麼重要的社會資源後,能比我做的更好,能把它持續發展壯大、能站在消費者的福祉以及股東的利益著想,而不是只顧及統一超商的利益,我當然樂觀其成。至於我個人不論在哪裡,都會為本於當初創辦博客來的理念而繼續奮鬥!
謝謝大家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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