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記協落伍了
台灣的各個行政單位、各個領域都有網路記者在跑新聞,今年三月間,立法院也對部落格記者發出第一張採訪証(編號0264號)和記者車輛証(編號940818號)。幾乎和美國白宮同部承認部落格記者的採訪權利。但是台灣記協的章程還有如下規定:
一般會員:在台灣以新聞作為主業者。包括在定期出刊或播出之報刊雜誌、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工作或投稿之記者、編輯或自由投稿人。
記協再不修改章程,就趕不上潮流了。
一般會員:在台灣以新聞作為主業者。包括在定期出刊或播出之報刊雜誌、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台工作或投稿之記者、編輯或自由投稿人。
記協再不修改章程,就趕不上潮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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