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海纜防護有進展,還有努力的空間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23台報導 

監察院表示:近年國內外接連發生海底電纜遭破壞事件,不排除涉及灰色地帶襲擾,對我國關鍵基礎設施及國家安全構成高度風險,引起監察委員葉宜津、賴鼎銘高度重視。監察院於115120日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指出,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啟動跨部會協調機制,順利完成全球首例刑事問責,並完成「海纜七法」修正,為海纜防護奠定重要法制基礎予以肯定;惟在態勢感知、司法追訴及通報應變等面向,仍有持續精進之必要。 

監委指出,在態勢感知能力方面,調查發現,政府雖已運用AIS岸際雷達及中華電信公司建置之海纜自動告警系統(SAWS進行監控,惟實務上仍高度仰賴大量告警訊息與人工研判,尚難即時自海量資料中有效過濾出真正具威脅性的高風險船舶。尤其權宜輪及「影子船隊」常透過關閉或偽冒AIS變換船名與識別碼等方式規避監偵,使得航政與海巡機關在資料整合、自動化分析及跨系統比對上,仍面臨明顯挑戰。監察委員表示,態勢感知能力若無法前移,後續應變與究責容易陷於被動,行政院允宜督同相關部會持續強化科技整合與預警機制。

 

在司法追訴層面,調查委員肯認政府已取得具指標性的突破。以掛多哥共和國籍「宏泰58號」貨輪破壞「臺澎3號」海纜案為例,我國成功依《電信管理法》完成刑事起訴並獲法院有罪判決,為全球首度就權宜輪破壞海底通訊電纜完成實質刑事究責之案例,具有重要的示範與嚇阻意義。監察委員指出,相較於部分國家因管轄權或蒐證困難而未能起訴,我國能順利完成追訴,關鍵在於事發地點位於領海內且證據明確,展現跨機關協作與法制運用的成效,值得肯認;惟類案若發生於領海外,相關管轄權與追訴基礎仍存制度挑戰,亟需及早研議因應原則並深化國際合作。

 

在通報應變與蒐證勤務層面,委員強調,政府已在近期事件後逐步建立跨部會通報、扣押進港及偵辦流程,使後續案件之處置節奏較過往明確且一致,對於提升應處效能具有正面意義。然而,目前相關機制仍較偏重於「斷纜後」的事後處理,對於「斷纜前」高威脅船舶之通報啟動條件及橫向聯繫,尚未完全制度化。此外,海巡署於實務勤務上仍面臨兵力負荷、舷高差距及水下蒐證能力不足等限制,部分環節有賴進一步評估無人載具及科技手段加以補強。

 

監察委員補充,海纜防護屬於高度複雜且持續演變的國安議題,政府已透過跨部會協作及立法補強取得重要進展,後續仍應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強化態勢感知、前端預警與通報應變的整體銜接,使法制、科技與執法機制形成閉環,以逐步建構更具韌性的數位生命線防護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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