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協會:教師評鑑入法遲遲不審 即將跳票
校長協會籲本會期過關 當學生新年禮物
(本報訊)「遇好老師像上天堂、遇壞老師像下地獄」, 但是臺灣的不適任老師退場門檻不低。行政院早在今年10月通過《 教師法》修正草案,將廿萬名公私立小學到高中職教師「教師評鑑」 正式入法,這項修法對「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 未來處理將有所憑據。
立院要有GUTS,教師評鑑入法不要退縮
偏偏立法院卻遲遲未將教師法修正草案排入議程, 本會期又即將進入尾聲,全國校長協會強力呼籲立法院,《教師法》 修正草案攸關教學品質與學生受教權益,請立即排入優先法案審查, 勿拖延時程,怠惰立法。
臺灣教師專業評鑑從民國87年提出,91年起跟教師團體長期協商 ,96年開始試辦,試辦5年,99年全國教育會議終於取得共識, 同意入法,一百年完成草案,行政院今年10月總算通過草案, 送進立法院,但直到現在,還在立法院角力、攻防、杯葛之中。
「學生在校,老師就要在校」
修正草案的內容攸關教師權益與學生受教品質, 包括教師工時首次入法;教師評鑑;改變「師師相護」弊病, 調整學校教評會的成員等三大修改重點。
其中,過去教育部以尊重教師的角度, 只是倡導中等學校教師留校7小時、小學教師留校8小時, 現行校園實施所謂榮譽簽到退制度,校園現場已出現部分教師「一週 5天,實際上班2天」現象。甚至部分教師請假浮濫, 發生女學生誤食氫氧化鈉的龍潭三坑國小黃姓教師,去年以俗稱「 網球肘」病症請病假,1年只上3天課,卻領了全薪。
日前花蓮縣發生教育處發公文, 要求縣內國中小學生七點半後才能到校,只為配合老師八點上班, 引起反彈。北市新民國中因教師排課問題,導致開學日課表「 開天窗」。北市府因而要求中小學老師,必須落實「每日留校8小時 」政策。
人本、立委指控:不適任老師不退場 立院應修法回應
現有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緩不濟急, 人本與立委田秋堇日前召開記者會, 以常遭到家長控訴體罰長達十年的建安國小梁姓音樂老師為例, 抗議不適任教師沒有退場機制、還可以領近2千萬的退休金。
現行制度下,學校若有不適任教師,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處理不適任教師注意事項, 學校可以對教師有察覺期、輔導期、 評議期至審議期等超過半年以上的處理時間,期間教師仍繼續上課, 但是這項規定太繁雜,冗長的申訴程序,甚至可以長達六年, 結果發生學生已經畢業,不適任教師還在教書的離譜情況。
為了讓申訴處理機制更明快,應該修正《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 程序時間至多兩個月,且學校一旦認為教師有不適任的情況, 就應立即停止教學職務,並外聘教師頂替教學, 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全國校長協會認為,《教師法》修正案通過後, 明定工時對教師有利,讓家長不至於對教師有無限上綱的要求, 維護教師權益;教師評鑑可以提昇教師教學品質, 讓教學認真的老師更有尊嚴,不適任的教師可以獲得改善, 維護學生受教權益;調整學校教評會的成員比例, 避免師師相護的情形發生。
反對《教師法》中教師評鑑入法的教育團體主張, 教師評鑑不能與淘汰不適任教師掛鉤,教育部也表示同意立場, 事實上,臺灣的教育已經遠遠落後中國等鄰近國家, 若再不苦思變革,教育必然沒有未來。
依據媒體刊登的「台灣教師的文化現象」投書指出, 朋友到中國江南講學,兩場演講近2千名教師參加, 最遠有來自東北的教師,參加者要繳交人民幣四百到六百元費用, 食宿交通自付,會後還要買書、買教學錄影光碟, 但他們的教師求知若渴,不僅自費參加研習, 更努力提昇自己的教學能力。
因為中國早在多年前就已經實施教師分級,大家都想擁有中級、 高級甚至特級教師的專業頭銜,享受成為一位教師的專業成就, 很多台灣的教師很羨慕中國的特級教師,有特殊津貼、 發展舞台與備受肯定的專業,但台灣沒有制度, 認真的教師與打混的教師同吃大鍋飯,甚至被排擠,教育無法前進, 老師喪失熱情,教育沒有未來。
全國校長協會呼籲,立院要有GUTS,不要退縮, 能以學生權益為最優先,儘速將《教師法》修正案排入優先法案中, 儘速在本會期審理通過,作為送給教育界最好的新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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