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企業中華電信派遣工辛酸誰人知
「假派遣、真僱用」派遣勞工心酸知多少
控訴中華電信聽任派遣公司非法欺壓台灣勞工
(本報訊)根據監察院調查政府派遣勞工問題時發現, 農委會及所屬機關派遣勞工達二八五五人,經濟部有二七五七人, 勞委會有一八二九人,高居各部會前三名, 中央機關派遣勞工則逾萬人。監委更指出,
一. 許多機關都讓派遣勞工從事核心業務,資歷超過十年者比比皆是, 卻一再轉換派遣公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 政府帶頭規避雇主責任。政府雖與派遣公司簽約一至三年, 但派遣勞工卻沒換,不少人資歷達十年,只是一再轉換派遣公司。
二. 監院訪談發現,許多機關的派遣勞工「連派遣公司名稱都不知道」, 也不清楚薪資被扣的勞健保費是否真有繳給勞保局、健保局, 各機關也沒有落實查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以派遣之名, 規避雇主之實。
三. 勞委會對政府機關的派遣公司勞檢發現,七至八成都有違法情況; 監院抽查政府九十九至一百年三十三件勞務派遣案, 發現有四件合約決標金額、一件預算金額,竟然低於法定成本( 加計薪資、勞退、勞健保),顯示廠商若不把成本轉嫁派遣勞工, 將毫無利潤可言,也導致許多派遣工的勞動權益受損。
官派董事掌握經營權的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公司, 表象上一再強調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但實務上, 卻一再視若無睹的聽任派遣公司,違法
欺壓弱勢的派遣勞工,以下是近期發生的欺壓或剝削事件。
1.某女性派遣勞工於12月初因車禍必須開刀休養一陣子, 中華電信的派遣公司(吉宏興業)非但未給予實質的協助,反而在1 2/10發下的十一月份薪資中預扣款3000元, 宣稱係考量該勞工於爾後的二個月恐無法出勤上班, 自然就再無薪資可供扣抵(資方表示該員101年12月及102年 01月恐無法上班,故不排給班務, 並明確要求該勞工提出留職停薪申請, 絲毫不關心該勞工應有的病假權益,其悲慘情形尤甚於被迫放無薪假 )。
2.某一位年屆壯年派遣勞工,難得有一相親機會可以掌握, 經於三天前向公司提出相親的事假申請, 卻遭公司以必須提出事假證明為由予以拒絕了。 或許我們的立法院應該要立法規範,請事假證明的要件, 也請勞委會要擬議請事假範本,讓徬徨無助的勞工們得以知所遵循。
3.派遣公司違反勞動契約, 違約苛扣某些派遣勞工應得的績效獎金。
4.某一位即將於102年1月8日結束產假的派遣勞工, 經向派遣公司提出六個月育嬰假申請,卻遭駁回。派遣公司(吉宏興 業)表示其與要派公司(中華電信)的合約只到102年3月, 故而只願意核准二個月的育嬰假。這些派遣公司只徒己身利益, 無視於派遣勞工正是派遣公司的正職員工, 卻一再違法推卸應有的企業責任,
5.某一位派遣勞工的外祖父母在一年內先後往生, 當要申請往生在後的外祖母喪假時, 派遣公司卻以其外祖父母往生間隔太近了,只願意給予二天喪假, 明顯違反勞基法明定的六天喪假。
上揭違法欺壓或剝削情事,大多已向中華電信高層反映, 卻遭置若罔聞的無感因應。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強烈訴求:
一、 交通部應立即要求中華電信公司, 根據吉宏興業有限公司違反勞動法令,
解除其勞務契約。
二、 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行政,重罰並公告要派公司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 吉宏
興業有限公司違法事實; 並立即要求依勞基法給予派遣勞工應有待遇。
三、 中華電信公司應立即將經常性客服業務工作勞工,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九條
規定,直接納編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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