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版的財政懸崖
(本報訊)公共債務法昨(24)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議完畢,將送院會進行二、三讀,親民黨團對於審議結果甚感沉痛。台灣面臨嚴峻的財政問題已久,各地方政府有權無錢,在五都改制兩年後才姍姍檢討公共債務法,但在國民黨多數的情況下,修正結果,行政院只關心升格直轄市的舉債問題,卻對中央本身與其他縣市的財政問題棄之不顧、視若無睹;原本應是一致規劃的整體財政卻出現城鄉差距之別。在財政紀律及預算平衡管理上更是無所著墨,台灣在短期內又將面臨舉債上限破表的財政懸崖。
第五屆立法院親民黨所提《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與國民黨提出的《財政紀律法草案》,皆強調公共債務及預算管理的紀律,然此次國民黨政府竟漠視過去主張,僅有債務預警卻無有效避免債務破表的機制,讓我國各級政府很快就面臨債務上限的窘境。最後,此次修正內容更與國際標準不符,如短期債務及自償性債務,皆未納入此次公共債務法的規定範圍,讓我國債務問題無法直接與其他國家進行比對,並提供政府可以財務調節方式,規避舉債上限,弱化社會監督力量。
依照此次修正通過的內容,親民黨團試算結果顯示:
1.國家整體債限,從GNP的48%改為GDP的50%,以98至100年度資料計算, 總體債限增加676億元(65,503億元→66,179億元)。
2.中央政府部分,預估到明(2013)年底債務剩3,362億元可舉,到今年底舉債預估為50,531億元,已超過預警線48,483億元(前三年GDP平均的 40.7%X90%)。假設名目經濟成長率為3%:若未來每年新增2,500億元,預估至2017年就會超限,在2016年編預算就會有問題;若未來每年新增3,000億元,則在2016年,即四年後就超限了,而在兩年後, 2015年時編預算就會遇到問題。
3.地方政府部分,今年底將達債限(歲出48%)的縣市:宜蘭(65.83)、苗栗 (54.36);達債務預警的縣市(歲出48%*90%):南投縣(43.91)、雲林縣 (44.29)、新竹市(47.49)。若各縣市皆債舉至歲出的48%,則縣市總債務為2,266億元,將超過前三年GDP平均數的1.53% (也就是2,025億元),仍未解決大鍋飯問題(若各縣市皆僅達預警水準(48%*90%),其總債務為2,040億元,亦仍為超限)。
親民黨團已在此次修正案中盡力要求:
1.中央納入財政預警機制,並應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送立法院審
查。
2.要求財政部應按月揭露政府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發布的政府統計
手冊(GFSM,2001)中所定義的七項債務金額,盡到資訊充分揭露之責。
親民黨團對此次公債法修正結果深表遺憾,因為親民黨團力量有限,無法做到更有效能的要求。
中央政府舉債超限預估時程表
假設
名目經濟成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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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未來每年舉債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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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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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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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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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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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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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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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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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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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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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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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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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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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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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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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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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在前一年度編預算即會發生問題 (EX:2015年超限,在2014年編預算即產生問題)
**註:名目經濟成長率要達4.85%,才可確保未來每年3,000億的舉債不會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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