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俋:嘉市預算僵局, 內政部仲裁合理?

(本報訊)立委李俊俋說,嘉義市政府101年度總預算案,因去年11月府會鬧僵,始終未經議會審議通過。今年57日,內政部邀集嘉義市長黃敏惠、代理議長邱芳欽北上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日前(6/18)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逕為決定109億元預算全數通過,包括多位議員質疑的嘉市升格三十周年慶祝活動編列2,100萬元在內。內政部對於市議會刪減部分預算的建議,完全不予採納,明顯偏袒市府,等於送給黃敏惠市長一個大禮,作嫁護航心態可議。

嘉義市立法委員李俊俋指出,嘉義市政府所編109億預算裡哪些項目應予支持,哪些無謂的浪費應予刪減,這些原本應由嘉義市議會監督、審議的地方自治事項,如今卻把此一重大權力交給內政部裁判,嘉義人怎能不鬱卒萬分?況且,預算一毛未刪的依據為何,內政部應該出面說清楚、講明白。李俊俋強調,未來不排除提案修改「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讓預算核定過程更加詳實,徹底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李俊俋表示,嘉義市府會預算僵局該如何化解,市長黃敏惠理應知之甚詳。回顧20062007年間中央政府發生總預算僵局,當時黃市長曾經義正辭嚴地呼籲中央執政的民進黨「應用智慧與誠意來解決,以人民福祉為依歸,不是將人民當成政爭的籌碼」云云。在此次嘉義市府會預算僵局裡,當市議會一方已釋出降低刪減額度善意時,市政府卻依舊頑固地堅持一毛錢都不能刪。原來,有內政部當靠山,嘉義市府沒在怕。正如市議會代理議長邱芳欽所言,這根本是依同政黨精神審核,不是依地制法。李俊俋擔心,此例一開會造成不良示範,以後預算通通給內政部審就好,只要顏色對了,預算都會照案通過。

此外,地方制度法第76條規定,「直轄市、縣 () 、鄉 (鎮、市) 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時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就程序而言,李俊俋說,嘉義市府會失和,議會決議無限期休會,導致預算案3個月法定審議期屆滿,仍無法完成審議,內政部早應依據地制法第76條積極介入,但內政部卻僅由中部辦公室科長分別拜會市府及議會,了解議會是否復會審議總預算案。

李俊俋抨擊,內政部態度消極、行政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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