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核家園 歐洲能,台灣能不能?(轉貼)
施信民 (臺灣環保聯盟創會會長、臺灣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 2011.07
今年3 月11 日日本東部發生大地震,並引發大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3個核電機組爐心熔毀和爆炸,以及一個機組燃料池爆炸並起火。外洩的大量輻射物質,污染空氣、土壤和海域。電廠方圓20 公里範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地區成為民眾不能居住和活動的禁制區。
此一核電災變是繼1979年美國三哩島和1986 年前蘇聯車諾比核電災變之後,再度於核能先進國家發生的災變。這個災變再度揭穿了核電安全的神話,向世人顯示了核電本質上是危險的。科技再進步,也難以避免重大災變的發生;不論是歐美或俄羅斯的機組,都有發生重大災變的可能;不管有多少重圍阻體,都難以防止災變時輻射物質的外洩;而萬一發生重大災變,其影響範圍是廣闊而深遠的,人民和國家將付出慘痛的代價。
日本福島核災之後,世界各國政府紛紛檢討其核電政策,並檢視其核電廠的安全性,有些國家更採取了廢核的政策。如瑞士政府5 月25 日宣布將逐步關閉現有的5座反應爐;德國梅克爾總理6 月3 日宣布將在2022年前關閉現有的17座反應爐;義大利人民在6月13日舉辦的公民投票,以94%的比率反對發展核電。反觀台灣,這一段時間以來,政府的表現是令人失望的。
不顧反對 核四追加預算
台灣與日本一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有發生大地震和大海嘯的可能。台灣的四個核電廠(總共8個反應爐)也都位於海邊,並且其防震、防海嘯之能力也不如日本核電廠,難保不會發生類似日本福島的核災。
況且,台灣地狹人稠,萬一發生核電災變,我們將難以緊急應變,疏散和安置大量災民,而且食物和飲水的污染,也將危及人民的生存。
因此,任何一次的核災恐將導致台灣社會的崩潰。
有鑑於此,環保團體長期以來反對台灣發展核電,主張台灣應成為非核的國家。福島核災之後,環保團體舉辦了多次的反核活動(3/20、4/30、6/11),向政府提出下列的訴求:
一、反對核一、二、三廠的延役以及新設核能機組的計畫。
二、立即停機,全面體檢核一、二、三廠,檢討並提高核電廠安全設計,若無法達成,應即刻關廠除役。
三、核四工程弊端叢生,所在位置又易受地震及海嘯威脅,應立即停建,並停止追加預算。
四、對現有核電廠立即進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的可行性評估,若無法有效保障人民免於輻射傷害,應立即關廠除役。
但馬政府並未能記取福島核災的教訓、體認台灣無法承受核電災變的事實,仍然強調核電政策不變、核四繼續興建並將商轉。台電並以沒有核電就會缺電和電費漲價恐嚇人民。日前(6/13)國民黨立委居多數的立法院仍不顧環保團體和民進黨委員的反對,通過核四140 億元追加預算。
再生能源 台灣潛能豐富
事實上,目前台灣的核電廠全部停止運轉,我們也不會缺電。台灣目前(2010年)發電總裝置容量為48,882MW(百萬瓦),核電裝置容量為5,144MW,占總裝置容量的10.52%。而在夏季尖峰用電時刻,備用容量率仍高達23.40%;如果核電廠全部停止運轉,備用容量率也還有12.88%,因此,並不會有缺電的問題。
也就是說,目前我們就可以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
未來,政府如果能夠在節約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耗能的產業結構、鼓勵汽電共生、推廣再生能源、增設民間電廠、打破台電獨占電力事業等方面努力,台灣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其中,前4 項是能源需求減量的作法,不但可以減少電力和其他能源消費、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和環境污染,並且投資成本低、容易立竿見影。
而在發電來源方面,再生能源才是真正自主的、低碳的、永續的能源,是替代化石能源和核能以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能源,既能減碳又能減核,世界各國莫不大力發展,可惜長期以來不受台灣政府重視。
台灣的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再生能源潛能相當豐富。台灣也有相關的技術能力和產業基礎,如太陽能電池的產量居世界第2位,但諷刺的是,產品絕大部分外銷,很少在台灣使用。目前台灣風力/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的裝置容量占比只有1.26%,發電量占比只有0.65%。雖然在民間長期努力推動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終於在2009年完成立法,將獎勵再生能源發展,至其發電裝置容量達10,000MW。但條例實施兩年來,障礙重重,成效不彰。如屏東縣政府鼓勵農漁民參與的養水種電計畫,就因計價的起始日期之改變而橫生波折;又如,再生能源業者要經過繁瑣的行政作業才得以與台電簽約。
老K 擁核 大力擴張核電
台灣電力問題的癥結之一在於台灣的電力事業,從發電、輸電到配電,是由台電獨占、壟斷;電力事業若不自由化、打破台電壟斷的局面,再生能源將難以快速發展。
台灣今天會有非核與否的爭議,歸根究柢,其原因是,國民黨是擁核的政黨。台灣現有的核電廠皆在其執政期間所興建。2000年政黨輪替後,反核的民進黨政府決定停建核四,並邁向非核家園,成為亞洲第一個宣布非核的國家。但在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的杯葛下,核四又復工續建;所幸,朝野政黨獲得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共識,並將此共識納入環境基本法。民進黨政府也提出非核的能源方案,並擬將核四存廢交付全民公投,但立法院為了阻止核四公投,通過嚴苛的公民投票法,禁止行政部門提出公投案,使得核四公投無法舉辨。在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後,馬政府即無視於環境基本法的規定,以減碳為理由,擬大力擴張核電,包括現有核電廠延役和增設機組。
人民態度 核電政策關鍵
由台灣及歐洲的經驗來看,國家的能源和核電政策取決於執政黨或國會多數黨的態度。但在民主國家,人民可以經由選舉影響政黨政策,或經由公民投票決定政策,因此,人民對政策的態度還是最關鍵的因素。德國在2002年社民黨和綠黨聯合執政時宣布在2020年前關閉該國所有核電廠,現在的執政聯盟擬將時程延後到2036年,但福島核災後,反核力量高漲,執政聯盟在地方選舉因而失利,使得梅克爾總理只好將時程定在2022年。而義大利曾在1987年公投決定廢止該國運轉中和興建中的核電機組,現在的執政黨想重啟核電,最後也被人民公投否決。
所以,台灣能否成為非核國家,還是要看人民對政治人物和其所屬政黨的抉擇而定。因此,明年1 月總統和立委的選舉將是影響台灣核電政策走向的關鍵性選舉。
以台灣目前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的核電政策主張-國民黨馬英九主張核四要商轉,民進黨蔡英文主張核四不商轉並在2025 年達成非核家園-來看,唯有國民黨下台並成為國會的少數,台灣才能早日邁向非核家園之路。(本文原載於玉山周報第106期)
今年3 月11 日日本東部發生大地震,並引發大海嘯,導致福島第一核電廠3個核電機組爐心熔毀和爆炸,以及一個機組燃料池爆炸並起火。外洩的大量輻射物質,污染空氣、土壤和海域。電廠方圓20 公里範圍以及其他嚴重污染地區成為民眾不能居住和活動的禁制區。
此一核電災變是繼1979年美國三哩島和1986 年前蘇聯車諾比核電災變之後,再度於核能先進國家發生的災變。這個災變再度揭穿了核電安全的神話,向世人顯示了核電本質上是危險的。科技再進步,也難以避免重大災變的發生;不論是歐美或俄羅斯的機組,都有發生重大災變的可能;不管有多少重圍阻體,都難以防止災變時輻射物質的外洩;而萬一發生重大災變,其影響範圍是廣闊而深遠的,人民和國家將付出慘痛的代價。
日本福島核災之後,世界各國政府紛紛檢討其核電政策,並檢視其核電廠的安全性,有些國家更採取了廢核的政策。如瑞士政府5 月25 日宣布將逐步關閉現有的5座反應爐;德國梅克爾總理6 月3 日宣布將在2022年前關閉現有的17座反應爐;義大利人民在6月13日舉辦的公民投票,以94%的比率反對發展核電。反觀台灣,這一段時間以來,政府的表現是令人失望的。
不顧反對 核四追加預算
台灣與日本一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有發生大地震和大海嘯的可能。台灣的四個核電廠(總共8個反應爐)也都位於海邊,並且其防震、防海嘯之能力也不如日本核電廠,難保不會發生類似日本福島的核災。
況且,台灣地狹人稠,萬一發生核電災變,我們將難以緊急應變,疏散和安置大量災民,而且食物和飲水的污染,也將危及人民的生存。
因此,任何一次的核災恐將導致台灣社會的崩潰。
有鑑於此,環保團體長期以來反對台灣發展核電,主張台灣應成為非核的國家。福島核災之後,環保團體舉辦了多次的反核活動(3/20、4/30、6/11),向政府提出下列的訴求:
一、反對核一、二、三廠的延役以及新設核能機組的計畫。
二、立即停機,全面體檢核一、二、三廠,檢討並提高核電廠安全設計,若無法達成,應即刻關廠除役。
三、核四工程弊端叢生,所在位置又易受地震及海嘯威脅,應立即停建,並停止追加預算。
四、對現有核電廠立即進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的可行性評估,若無法有效保障人民免於輻射傷害,應立即關廠除役。
但馬政府並未能記取福島核災的教訓、體認台灣無法承受核電災變的事實,仍然強調核電政策不變、核四繼續興建並將商轉。台電並以沒有核電就會缺電和電費漲價恐嚇人民。日前(6/13)國民黨立委居多數的立法院仍不顧環保團體和民進黨委員的反對,通過核四140 億元追加預算。
再生能源 台灣潛能豐富
事實上,目前台灣的核電廠全部停止運轉,我們也不會缺電。台灣目前(2010年)發電總裝置容量為48,882MW(百萬瓦),核電裝置容量為5,144MW,占總裝置容量的10.52%。而在夏季尖峰用電時刻,備用容量率仍高達23.40%;如果核電廠全部停止運轉,備用容量率也還有12.88%,因此,並不會有缺電的問題。
也就是說,目前我們就可以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
未來,政府如果能夠在節約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改善耗能的產業結構、鼓勵汽電共生、推廣再生能源、增設民間電廠、打破台電獨占電力事業等方面努力,台灣也不會有缺電的問題。其中,前4 項是能源需求減量的作法,不但可以減少電力和其他能源消費、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和環境污染,並且投資成本低、容易立竿見影。
而在發電來源方面,再生能源才是真正自主的、低碳的、永續的能源,是替代化石能源和核能以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能源,既能減碳又能減核,世界各國莫不大力發展,可惜長期以來不受台灣政府重視。
台灣的風力、太陽能、生質能、地熱、海洋能等再生能源潛能相當豐富。台灣也有相關的技術能力和產業基礎,如太陽能電池的產量居世界第2位,但諷刺的是,產品絕大部分外銷,很少在台灣使用。目前台灣風力/太陽光電/生質能發電的裝置容量占比只有1.26%,發電量占比只有0.65%。雖然在民間長期努力推動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終於在2009年完成立法,將獎勵再生能源發展,至其發電裝置容量達10,000MW。但條例實施兩年來,障礙重重,成效不彰。如屏東縣政府鼓勵農漁民參與的養水種電計畫,就因計價的起始日期之改變而橫生波折;又如,再生能源業者要經過繁瑣的行政作業才得以與台電簽約。
老K 擁核 大力擴張核電
台灣電力問題的癥結之一在於台灣的電力事業,從發電、輸電到配電,是由台電獨占、壟斷;電力事業若不自由化、打破台電壟斷的局面,再生能源將難以快速發展。
台灣今天會有非核與否的爭議,歸根究柢,其原因是,國民黨是擁核的政黨。台灣現有的核電廠皆在其執政期間所興建。2000年政黨輪替後,反核的民進黨政府決定停建核四,並邁向非核家園,成為亞洲第一個宣布非核的國家。但在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的杯葛下,核四又復工續建;所幸,朝野政黨獲得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的共識,並將此共識納入環境基本法。民進黨政府也提出非核的能源方案,並擬將核四存廢交付全民公投,但立法院為了阻止核四公投,通過嚴苛的公民投票法,禁止行政部門提出公投案,使得核四公投無法舉辨。在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後,馬政府即無視於環境基本法的規定,以減碳為理由,擬大力擴張核電,包括現有核電廠延役和增設機組。
人民態度 核電政策關鍵
由台灣及歐洲的經驗來看,國家的能源和核電政策取決於執政黨或國會多數黨的態度。但在民主國家,人民可以經由選舉影響政黨政策,或經由公民投票決定政策,因此,人民對政策的態度還是最關鍵的因素。德國在2002年社民黨和綠黨聯合執政時宣布在2020年前關閉該國所有核電廠,現在的執政聯盟擬將時程延後到2036年,但福島核災後,反核力量高漲,執政聯盟在地方選舉因而失利,使得梅克爾總理只好將時程定在2022年。而義大利曾在1987年公投決定廢止該國運轉中和興建中的核電機組,現在的執政黨想重啟核電,最後也被人民公投否決。
所以,台灣能否成為非核國家,還是要看人民對政治人物和其所屬政黨的抉擇而定。因此,明年1 月總統和立委的選舉將是影響台灣核電政策走向的關鍵性選舉。
以台灣目前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的核電政策主張-國民黨馬英九主張核四要商轉,民進黨蔡英文主張核四不商轉並在2025 年達成非核家園-來看,唯有國民黨下台並成為國會的少數,台灣才能早日邁向非核家園之路。(本文原載於玉山周報第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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