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揭發蔡妻,觀傳局已改正並究責
97年臺北自由行合作案 觀傳局已改正缺失並將追究責任
(台北訊)有關外界(按:指吳思瑤、周威佑、徐佳青三議員)質疑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黃如妙科長辦理「臺北自由行—航空公司觀光策略合作案」,該局今(6)日說明,該案係依採購程序辦理招標,及依契約規定辦理驗收,相關缺失並已改正。
觀光傳播局說,該局於97年間為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規劃與航空公司合作,以贈送歡迎禮兌換券方式,提升國外觀光客至臺北市自由行意願,於97年4月間上網招標,並於同年5月27日決標。
觀光傳播局說明,該案係國內首度辦理,無案可循,為期推動順利,因而徵詢民間具推廣觀光相關經驗的大度山國際有限公司、創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等業者意見,並曾邀請國內中華、長榮等主要航空公司瞭解其合作意願,作法未違反相關規定,且依採購程序辦理後續招標事宜,並無外界所稱「鎖定特定廠商」情事。
由於該案是由合作的航空公司、旅行社於國外出售臺北自由行產品時,將歡迎禮兌換券、活動手冊等一併贈送旅客,合作的航空公司並已提供2萬5,000位領用歡迎禮名冊,但因契約未規定承辦廠商繳回的2萬份兌換券須填寫使用者姓名等資料,以致出現承辦廠商結案時未提供正確兌換資料的缺失。觀光傳播局強調,該局自98年起辦理的類似案件均已改正缺失。
有關部分臺北市議員質疑市府延宕相關調查、懲處流程一節,市府政風處表示,98年8月5日接獲民眾檢舉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0日主動將全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調查局至99年7月30日將調查結果通知政風處,市府並於99年9月3日移交觀光傳播局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及採購相關程序,因而,市府並未延宕相關流程。
至於議員質疑該局林前科員97年考績評定未符程序部分,觀光傳播局說明,林前科員已依程序提起申訴及再申訴,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8年8月4日駁回在案。尊重林前科員請調其他機關意願,經查證,林前科員的移轉人事資料中並無註記「建議考績評比列為丙等」或暗示等情事。
觀光傳播局表示,經調查局及政風處等機關調查,承辦廠商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部分,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中。至於觀光傳播局主驗等承辦人員責任部分,調查局調查結果並無圖利廠商等不法意圖,觀光傳播局於99年9月3日接獲市府指示檢討後,即積極釐清相關承辦人員的行政責任,並將召開考績會議處理後續事宜。
(台北訊)有關外界(按:指吳思瑤、周威佑、徐佳青三議員)質疑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黃如妙科長辦理「臺北自由行—航空公司觀光策略合作案」,該局今(6)日說明,該案係依採購程序辦理招標,及依契約規定辦理驗收,相關缺失並已改正。
觀光傳播局說,該局於97年間為促進臺北市觀光發展,規劃與航空公司合作,以贈送歡迎禮兌換券方式,提升國外觀光客至臺北市自由行意願,於97年4月間上網招標,並於同年5月27日決標。
觀光傳播局說明,該案係國內首度辦理,無案可循,為期推動順利,因而徵詢民間具推廣觀光相關經驗的大度山國際有限公司、創偉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等業者意見,並曾邀請國內中華、長榮等主要航空公司瞭解其合作意願,作法未違反相關規定,且依採購程序辦理後續招標事宜,並無外界所稱「鎖定特定廠商」情事。
由於該案是由合作的航空公司、旅行社於國外出售臺北自由行產品時,將歡迎禮兌換券、活動手冊等一併贈送旅客,合作的航空公司並已提供2萬5,000位領用歡迎禮名冊,但因契約未規定承辦廠商繳回的2萬份兌換券須填寫使用者姓名等資料,以致出現承辦廠商結案時未提供正確兌換資料的缺失。觀光傳播局強調,該局自98年起辦理的類似案件均已改正缺失。
有關部分臺北市議員質疑市府延宕相關調查、懲處流程一節,市府政風處表示,98年8月5日接獲民眾檢舉即展開調查,並於10月20日主動將全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調查局至99年7月30日將調查結果通知政風處,市府並於99年9月3日移交觀光傳播局檢討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及採購相關程序,因而,市府並未延宕相關流程。
至於議員質疑該局林前科員97年考績評定未符程序部分,觀光傳播局說明,林前科員已依程序提起申訴及再申訴,並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8年8月4日駁回在案。尊重林前科員請調其他機關意願,經查證,林前科員的移轉人事資料中並無註記「建議考績評比列為丙等」或暗示等情事。
觀光傳播局表示,經調查局及政風處等機關調查,承辦廠商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部分,正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中。至於觀光傳播局主驗等承辦人員責任部分,調查局調查結果並無圖利廠商等不法意圖,觀光傳播局於99年9月3日接獲市府指示檢討後,即積極釐清相關承辦人員的行政責任,並將召開考績會議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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