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台灣法學會座談會

從法易通事件談起
:論律師倫理規範與競爭法之交錯

在本次法易通事件中,公平會認定律師全聯會依據律師倫理規範作成之決議與發函建議所屬會員:『參與法易通之服務模式,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應儘速退出』,造成限制競爭之效果而構成競爭法上之聯合行為,並據以對律師全聯會作出裁罰,在這裁罰事件之背後涉及許多法律問題值得省思:首先,律師相較一般商業是否有其特殊性?而律師倫理規範之目的與正當性為何?其次,競爭法上聯合行為之主體是否包含依據法律所成立,並負有特定公益目的之職業公會?再次,具有自治權限團體之制訂自律規範,得否認定為屬於『聯合行為』?承上,如該自律規範係基於法律授權與委託時,應如何定性?其界限如何?又如何與競爭法之規範目的取得平衡?此外,公會基於倫理規範所作成之決議與建議,是否屬聯合行為之合意?等問題,於學理上與實務上,均有深入研究之必要。
一、時 間:2010年7月3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地 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 3樓多媒體教室

(復興南路二段與辛亥路交叉口,台大側門入口第一棟)

三、主 辦:台灣法學會

四、合 辦:月旦法學雜誌

五、主持人:黃瑞明律師(台灣法學會常務理事、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前董事長)

六、引言人:姜世明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
黃銘傑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陳志民副教授(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
程明修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林明昕助理教授(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蔡兆誠律師
以上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線上報名:http://www.taiwanlawsociety.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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