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將持續加強輔導屠宰場人道屠宰
保障動物福利及維護國人食肉衛生安全
(台北訊)農委會防檢局表示,為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該局自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至95年止共計查核814場次,總罰鍰金額達432.5萬元。另95年度共進行屠宰衛生檢查870萬餘頭家畜,有效為消費大眾之食肉安全嚴格把關。為立即再加強對屠宰場實施人道屠宰作業之宣導及查核,該局已定於(20)日邀集各業者召開檢討會議,再次要求所有業者必須立即依法進行屠宰作業,並表達即日起如發現有非人道方式屠宰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緩,並連續處罰直至改善為止,以保障動物福利及維護國人食肉衛生安全。對於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所指未人道屠宰之屠宰場,防檢局將責成所屬分局追查據以處分。
防檢局說,針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9)日召開「這是虐殺動物,不是肉品生產」記者會,所反映過去屠宰場以不人道、不衛生方式屠宰豬隻之情事,該局為解決相關問題及加強屠宰場管理、屠宰衛生檢查與屠宰作業方式,即依據畜牧法相關規定,於88年11月公告「屠宰場設置標準」、89年3月公告「屠宰作業準則」與89年4月公告「屠宰衛生檢查規則」,以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該局並於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對於違反前述規定之屠宰場均依畜牧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並限期改善。經加強屠宰衛生作業管理後,各屠宰場之屠宰作業及衛生狀況均較89年時已有明顯改善。未來該局仍將持續要求各屠宰場依相關規定執行屠宰作業,並持續教育訓練與宣導,以確保並維護國人食肉衛生安全。
防檢局指出,目前對於推動人道屠宰等作業有下列作為:
一、要求屠宰場必須設有人道屠宰設施設備
依據「屠宰場設置標準」規定:「屠宰場應有使家畜、家禽於放血作業前,可快速失去知覺之電擊器、撞擊器或二氧化碳昏厥設備,或其他合乎人道屠宰之昏厥設備。」,爰此,防檢局於屠宰場申請設立階段,即要求業者須有設置相關人道屠宰設施設備,且須通過試運轉會勘後,確定完全符合屠宰場設置標準後,才會核發屠宰場登記證書。
二、進行人道屠宰作業技術研發與教育訓練
為使屠宰業者了解及熟悉人道屠宰知識與技術,防檢局於90年度成立「人道屠宰技術推廣計畫」,與民間動保團體合作邀請英國人道屠宰技術專家來台,前往各地屠宰場實地參觀指導,並與相關業者訪談,瞭解國內屠宰作業情形,並舉行座談會及「人道屠宰技術工作坊」,期能將動物福利以及肉品品質觀念導入屠宰作業,教育業者相關技術與作業方法,協助其進行改善以符法令與人道精神。
防檢局自89年度起,亦補助專家學者針對相關人道屠宰技術加強研究,重點包括:羊隻人道屠宰及驅趕作業設備之改良、屠宰場豬隻人道屠宰走道修正與重點管制系統之導入、評估改良式直流電昏器與驅趕作業對豬隻屠肉品質的影響、直流/交流致昏效果之比較及其肉質的差異、人道屠宰致昏的意識判定與致昏條件研究、推動人道屠宰:改善家畜致昏繫留夾欄設施及人道屠宰技術與資材之評估與研究等,以達積極推動符合法令與人道精神之屠宰作業之需。
三、進行屠宰場設施設備及屠宰作業查核
為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防檢局自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統計自91年至95年止,共計查核814場次,其中查獲違反人道屠宰等相關規定計有132場次,總罰鍰金額達432.5萬元,除依畜牧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外,亦要求違規業者限期改善。經加強屠宰衛生作業管理後,各屠宰場之屠宰作業及衛生狀況均較89年時已有明顯改善。
防檢局並嚴正指出,針對少數業者雖設有相關人道屠宰設備,但未全程實施人道屠宰作業情事。防檢局也立即要求全國各屠宰檢查人員及相關查核人員應安排不定時查核,並對違反規定者依法嚴予處罰,以杜絕類似情形發生。
(台北訊)農委會防檢局表示,為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該局自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至95年止共計查核814場次,總罰鍰金額達432.5萬元。另95年度共進行屠宰衛生檢查870萬餘頭家畜,有效為消費大眾之食肉安全嚴格把關。為立即再加強對屠宰場實施人道屠宰作業之宣導及查核,該局已定於(20)日邀集各業者召開檢討會議,再次要求所有業者必須立即依法進行屠宰作業,並表達即日起如發現有非人道方式屠宰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緩,並連續處罰直至改善為止,以保障動物福利及維護國人食肉衛生安全。對於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所指未人道屠宰之屠宰場,防檢局將責成所屬分局追查據以處分。
防檢局說,針對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9)日召開「這是虐殺動物,不是肉品生產」記者會,所反映過去屠宰場以不人道、不衛生方式屠宰豬隻之情事,該局為解決相關問題及加強屠宰場管理、屠宰衛生檢查與屠宰作業方式,即依據畜牧法相關規定,於88年11月公告「屠宰場設置標準」、89年3月公告「屠宰作業準則」與89年4月公告「屠宰衛生檢查規則」,以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該局並於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對於違反前述規定之屠宰場均依畜牧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並限期改善。經加強屠宰衛生作業管理後,各屠宰場之屠宰作業及衛生狀況均較89年時已有明顯改善。未來該局仍將持續要求各屠宰場依相關規定執行屠宰作業,並持續教育訓練與宣導,以確保並維護國人食肉衛生安全。
防檢局指出,目前對於推動人道屠宰等作業有下列作為:
一、要求屠宰場必須設有人道屠宰設施設備
依據「屠宰場設置標準」規定:「屠宰場應有使家畜、家禽於放血作業前,可快速失去知覺之電擊器、撞擊器或二氧化碳昏厥設備,或其他合乎人道屠宰之昏厥設備。」,爰此,防檢局於屠宰場申請設立階段,即要求業者須有設置相關人道屠宰設施設備,且須通過試運轉會勘後,確定完全符合屠宰場設置標準後,才會核發屠宰場登記證書。
二、進行人道屠宰作業技術研發與教育訓練
為使屠宰業者了解及熟悉人道屠宰知識與技術,防檢局於90年度成立「人道屠宰技術推廣計畫」,與民間動保團體合作邀請英國人道屠宰技術專家來台,前往各地屠宰場實地參觀指導,並與相關業者訪談,瞭解國內屠宰作業情形,並舉行座談會及「人道屠宰技術工作坊」,期能將動物福利以及肉品品質觀念導入屠宰作業,教育業者相關技術與作業方法,協助其進行改善以符法令與人道精神。
防檢局自89年度起,亦補助專家學者針對相關人道屠宰技術加強研究,重點包括:羊隻人道屠宰及驅趕作業設備之改良、屠宰場豬隻人道屠宰走道修正與重點管制系統之導入、評估改良式直流電昏器與驅趕作業對豬隻屠肉品質的影響、直流/交流致昏效果之比較及其肉質的差異、人道屠宰致昏的意識判定與致昏條件研究、推動人道屠宰:改善家畜致昏繫留夾欄設施及人道屠宰技術與資材之評估與研究等,以達積極推動符合法令與人道精神之屠宰作業之需。
三、進行屠宰場設施設備及屠宰作業查核
為有效執行屠宰衛生管理作業,防檢局自91年起全面展開家畜屠宰場設施及作業查核工作,統計自91年至95年止,共計查核814場次,其中查獲違反人道屠宰等相關規定計有132場次,總罰鍰金額達432.5萬元,除依畜牧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外,亦要求違規業者限期改善。經加強屠宰衛生作業管理後,各屠宰場之屠宰作業及衛生狀況均較89年時已有明顯改善。
防檢局並嚴正指出,針對少數業者雖設有相關人道屠宰設備,但未全程實施人道屠宰作業情事。防檢局也立即要求全國各屠宰檢查人員及相關查核人員應安排不定時查核,並對違反規定者依法嚴予處罰,以杜絕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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