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檢署雙掛號寄傳票?監委林國明自動調查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24台北報導】
據指出,法院均以雙掛號送達傳票或開庭通知書,地檢察署卻常寄平信,致民眾權益受損。
監委認為,傳票送達,攸關訴訟權益甚鉅,例如:被告經合法傳喚,
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3項明定,拘提前之傳喚,用掛號寄。另2010年6月19日施行之「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亦規定,郵寄傳票,應以掛號及附郵務送達證書為之。地檢署送達傳票,有無落實執行?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11/24台北報導】
據指出,法院均以雙掛號送達傳票或開庭通知書,地檢察署卻常寄平信,致民眾權益受損。
監委認為,傳票送達,攸關訴訟權益甚鉅,例如:被告經合法傳喚,
刑事訴訟法第61條第3項明定,拘提前之傳喚,用掛號寄。另2010年6月19日施行之「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亦規定,郵寄傳票,應以掛號及附郵務送達證書為之。地檢署送達傳票,有無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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