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元:馬本來就不能領18趴,非棄權
(本報訊)針對馬總統在年金改革記者會中表示將放棄其18趴優惠存款, 李應元表示馬總統本來就不符合領月退俸資格,依法不能領18趴優 惠存款,不是放棄權利。
李應元說,馬總統在民國73年到77年這段時間, 同時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與國民黨副秘書長職務。在2006年 從台北市長卸任辦理退休時,將這幾年的年資納入計算。 雖然勉強湊齊領取月退俸的資格,但也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公務員不得兼職的規定。
李應元表示,過去大家質疑他領取月退俸資格時, 他說別人是捏造事實,他並未以「黨職併公職」的方式辦理退休。 但請馬總統說明一下他當年服公職時,為何還兼黨職, 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 既然這段時間的年資有如此大的爭議與瑕疵, 在辦理退休時為何還要納入? 兼職當時的違法,或許可推給時代背景, 但在辦理退休時社會環境已經改變,為何還要將此段年資納入?
李應元建議馬總統學學國外領袖, 去年六月法國總統歐蘭德上任之後, 就是刪減他和內閣官員全部減薪三成。新加坡總統減薪五成, 內閣官員減薪三成。從領導人以身作則,改革才會有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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