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區公共設施維護費自2月起減半收取為期1年

(本報訊)經濟部為協助工業區廠商面對全球經濟的嚴峻挑戰,落實「政府挺企業」,自民國98年2月1日起,工業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減半收取為期1年,彰顯政府關懷廠商的心意。
經濟部工業局表示,工業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減半收取為期1年,緣於 蕭副總統於本(98)年1月13日前往台中市與台中工業區廠商座談,聽取廠商反應當前營運困境等多項意見後,承諾由經濟部主管的工業區管理費用減半收取為期1年,以紓解廠商困難,一起與企業努力打拼,協助企業脫離困境,並希望經濟部從優考慮,大家共體時艱,共同為台灣經濟的復甦奉獻心力。
工業局指出,所轄管之61處工業區,其工業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係作為維護工業區內一般公共設施所收取之費用,近年來維護費年收入約新台幣2.97億元,僅約占經濟部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維護支出之百分之二十,但因工業區內廠商多為傳統產業或中小企業,考量經濟景氣及廠商觀感,自87年迄今仍未實質調整。
面對此次經濟變局,經濟部體認 總統元旦祝詞「只要是法所不禁,公務員應該積極為民興利」以及 副總統「大家共體時艱,共同為台灣經濟的復甦奉獻心力」,除陸續推出之多項政策工具,並已定自98年2月1日起,就所轄管之工業區,推出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減半收取為期1年之優惠措施,預計將減少企業負擔約1.49億元,展現政府挺企業的努力,或也彰顯了政府要與企業面對不景氣,大家共體時艱,共度難關的決心。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花旗証券徐恭穎,罰停業3個月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