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柏雅:大巨蛋BOT案應解約

(本報訊)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召集人周柏雅、副召集人 洪健益、幹事長莊瑞雄
認為大巨蛋BOT案應解約的四大理由:

1.假興建體育設施之名,行擴大商業設施之實。

現址附近已有信義商圈、頂好商圈和京華城,此地不需要多一個商圈,

此地需要公園、綠地,需要文化設施,台北人需要有ㄧ個更開放更環保

更綠化的大型公共空間。為了大巨蛋的生存營運而增設的商業設施並不

適合在此一地點。未來新的大巨蛋應移到新開發的地區,如關渡平原;

大巨蛋也不一定要蓋在台北市區之內,北台地區中,交通可便捷到達之

新市鎮,皆可納入規劃協調。

2.大巨蛋一拖、二變、三騙、四不像。

馬英九八年市長任內,拖拖拉拉,一事無成,卻趕在其卸任前與遠雄公

司簽下BOT合約,但遠雄以自身利益出發,大幅修改了原來日本竹中工

務店所提而被巨蛋甄審委員會決定採用之投資計畫書內容,違背了巨蛋

體育園區設計規範中諸多的柔性準則,如「基地設置至少寬度20公尺

之大型廣場式開放空間,其臨接道路部分應具足夠之穿透性及可行性,

並使古蹟獲得最大的可視性」;「體育館臨街面應盡量壓低至距離地面

40M以內,以免對行人產生壓迫感」;「體育館由於量體巨大與國父紀念

館及人行道的關係應盡量以謙卑為原則」,結果是,遠雄接手後,巨蛋

高度由原方案52.5公尺增高為62公尺,並說只要在90公尺以下皆屬

「合法」,並言未來之巨蛋還將可能更為高聳,導致巨蛋的形體變得相當

巨大,對城市景觀將造成視覺上的負面衝擊。另遠雄公司動手腳,將原

方案46.6%之建蔽率增加7.77%,建蔽率增加面積約為2500坪,亦即空

地會減少2500坪,原方案中市民廣場(5500坪)或綠化公園(2700坪)

是否已不復存在?遠雄也沒有交代?而巨蛋建設成本由原方案的

86.2億元降為82億元,減少了4.2億,其設施品質是否會降低?綜觀

整個大巨蛋BOT案如此的一拖二變三騙,將來若成為四不像,誰來負責?

3.目前已經發生的大騙局就是大量的原生應受保護樹木被大量破壞。

市政府為了配合遠雄未來開發建設之方便,在整地時以粗暴的手法,違背了 園區樹木保護的諸多原則,如「本基地內之受保護樹木應以「原地保留」 為原則、「本基地之開發應盡量以不擾動園區植群生態,並保留園區內 受保護樹木之最大量為原則」、「為保留松山菸廠整體文化地景意象,園 區內受保護樹木之移植、假植、定值應優先以園區整體開發所留法定空 地範圍內為考量地點」。但2007年1月市政府開始動工移植體育園區範圍內之樹木,許多高達3、4層樓高的老樹並不是用專業方法移植而是 直接用砍的或直接用怪手推倒,很多很大很大的樹木都被切成一段一段 的再被當成垃圾丟掉。市政府根本未依修枝、斷根、吊運、包護樹根的 步驟好好移樹,那些被挖植到內湖民權東路寶湖國中預定地的384棵樹 木,已死掉三分之ㄧ以上。日本時代所種的大葉桉在體育園區內應有25 棵,現在卻不見了,後來在寶湖國中預定地找到5棵也都死掉了,另外

20棵大葉桉跑到那裡去了?是不是被盜賣掉了呢?而寶湖國中預定地

死掉的枯樹,公園處竟然趕在學者專家前來作樹齡鑑定之前把它們全部

燒毀,其心態可議、可惡!這種殺樹盜樹的作法令人心痛,令人質疑!

事實上松山菸廠在市府早期的規劃報告中,預計列為保護樹木者有ㄧ千

多株,後來為什麼才列136株?在民眾調出航照圖力爭後才又增加73

株,但總共也只有209株,這是什麼道理?如何叫市民對市政府有信賴

有信心呢?

4.馬英九前市長與遠雄公司所簽的大巨蛋BOT案合約內容大有問題,

本BOT 案長達50年,市政府卻沒有任何權利金收入?將來遠雄又可以轉租轉賣?若未來遠雄經營不善或經營不下去了,市政府又要無條件地接收?

諸多喪權圖利財團之疑雲重重,本案未來發展令人擔心,市政府還不踩煞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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