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要中研院與行政院注意: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管理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14台北報導】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管理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組成聯合會 監委仉桂美、章仁香及趙永清促請中研院與行政院適時共同研議最適 之營運管理機制,以資周全
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營運管理,現行由中央研究院(下稱中研院)邀集 所有進駐單位主管機關代表,以任務編組方式共同組成「聯合會」, 負責園區營運研發及相關行政事宜,除中研院外,另涉及行政院所屬 之科技部、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等眾多機關單位, 現行經營管理模式恐不易發揮園區預期功能等情案, 監察院今(14)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 章仁香及趙永清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請中研院檢討, 以及與行政院共同研議,以利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之永續。
調查報告指出,現行中研院組織法中, 明確定位中研院的性質及任務為學術研究,目前中研院所主政的國家 生技研究園區,其名稱雖為「研究園區」,然而依據中研院:「 在研發過程中,每一期都可以商品化, 以研究計畫之創新性與成熟度為主要評估基準,其中, 進入臨床試驗之前的研發階段,平均費時約5-6年。 由於進駐園區之轉譯計畫均已經過嚴謹之審查, 已發展至一定成熟度,再搭配院區內各單位之研發資源,期望能在5 年內達成研究成果技轉或成立新創公司等商品化成果」等說明,該園 區是以加速技轉與商業化為核心,以將研發成果產業化為目標, 顯然已經不是純學術研究的範疇, 實與中研院學術最高機關之法定任務,未盡相合。
監察委員仉桂美、章仁香及趙永清表示,中研院生醫轉譯研發能量充 沛,專利研發與技轉成果豐碩。過去3年中, 中研院生命學門專利獲證數超過350件、技轉收入約新臺幣(下同 )2億5,000萬元、產學合作金額達3億元。自92年起中研院 育成15家新創生技公司,其中7家已被經濟部認定為生技新藥公司 。這些公司發展出11個新藥、99件產品正發展中,42件產品已 在市場上銷售,27件產品在臨床試驗中。中研院另簽訂33個合作 研發協議及創造750個工作機會,刺激台灣生技產業投資。但國家 生技研究園區進駐單位中,因中研院係直屬於總統府, 而其他進駐單位係屬總統府下之行政院各相關部會所轄, 故目前僅以法規命令層級設立「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合會」, 採任務編組方式負責園區相關事宜,有其考量,尚難謂不當。 惟未來相關研究完成技轉與商業化後, 以及建立產業研發廊道與帶動生醫產業發展等工作, 以任務編組方式是否足敷因應,似有研酌餘地。 爰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各進駐單位,尤其是主政之中研院, 允宜基於園區之永續經營與長遠發展角度, 適時研議與檢討國家生技研究園區之最適營運管理機制,俾資周全。
監察報告另提及在本院調查過程中舉行諮詢會議時, 與會專家學者們紛紛提出將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儘早交還行政院所轄部 會主政,中研院保持參與並指導相關研究之建議。 是否如專家學者所言, 此舉除可杜絕外界對中研院違反其組織法所規定任務之疑慮外, 園區亦有機會獲得較為充沛的資料及相關獎勵或補助,相關議題, 茲事體大,應由中研院與行政院共同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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