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新聞稿:保證金調整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5/15板橋報導】
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109年5月18日調高同致期貨契約( OU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 本次調高係同致(股票代號:3552)經櫃檯買賣中心於109年 5月14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9年5月15日至 109年5月28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同致期貨契約(OUF) 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9年5月18日(證券市場處置生 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09年5月28日該契約交易時 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 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 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本次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如下:
單位:比例(%)
OUF
(同致期貨) |
調整後保證金適用比例
|
調整前保證金適用比例
| ||||
原始
保證金 |
維持
保證金 |
結算
保證金 |
原始
保證金 |
維持
保證金 |
結算
保證金 | |
保證金
|
32.40%
|
24.84%
|
24.00%
|
16.20%
|
12.42%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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