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幼童車非遊覽車,只能謹慎再謹慎,無放寬安全之空間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25日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強勢以車齡非影響行車安全唯一標準為由, 審查通過檢驗合格車輛就不能用車齡限制, 本會認為遊覽車與幼童交通車不同, 身心發展成熟的成年人在面臨交通事故時已是自身難保, 更何況是肢體動作和心理狀態都尚未發展成熟的學童及幼兒, 更需要安全的兒童專用車保護, 因此學童專用車及幼童車只能以更嚴格的標準訂定並確實執行。
即使現行幼童車限制10年, 卻有案例證實幼童因疏忽被悶死在車內、 開到一半後車廂突然打開掉出學童、 轉彎時翻車或從窗戶拋出幼兒還有車輛故障拋錨在路邊, 這些離譜案例不勝枚舉,這表示學童用車及幼童車的管理, 包含人員訓練管理及車輛年限、檢驗只有愈驅嚴格的選項, 沒有放寛的空間;其次,多數人都有驗車的經驗,坦白言之, 民眾對於車輛檢驗缺乏信任感是事實,且老舊車齡的車輛, 即使外觀保養新穎仍有機件耗損及金屬疲勞等不爭的事實。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的決議顯有思慮不周之處, 且有業者以利益考量介入主導, 建議立院應主動公佈決策過程及遊說團體,讓全民公評, 此犧牲全體學童安全的決議,本會甚感遺憾。
全教總建議,凡是公共運輸車輛已是牽涉民眾人身安全事項, 政府應立即建立更嚴格且令人信任的車檢制度, 以重建民眾對驗車合格之信任。對於學童校外教學用車、 學校使用之交通車、幼兒園交通車更應由教育部主導, 訂定包含駕駛人管理、車輛使用年限及檢驗標準。 以全體人民之人身安全為首要考量, 更呼籲在執政的空窗期新舊政府應共同為學童幼童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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