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安達產險拒賠10.35萬,敗訴定讞

【裁判字號】 99,保險簡上,11

【裁判日期】 1000427

【裁判案由】 給付保險金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9年度保險簡上字第11號

上 訴 人 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增成

訴訟代理人 謝宜珊律師

被上訴人  潘凱萩

訴訟代理人 潘佩靖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金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9年8

月17日本院臺北簡易庭99年度北保險簡字第10號第一審簡易判決

提起上訴,經本院於民國100年4月13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

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

張啟楷入小內閣 王惠美如虎添翼(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