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取自國家文官學院院長照片 本人是張明珠,民國40(1951)年7月出生於台灣省桃園縣中壢市,排序次女,有一姊二妹二弟,父母親均是純樸的客家人,且為佃農子女,先父生前經營貨運行,熱心公益,曾任桃園縣張廖簡宗親會理事及中壢市分會創會會長,長期熱心推動貨運運輸公會及宗親會會務,並深以服務宗親、鄰里為榮。母親服務於台鐵,撫育六名子女,備極艱辛,惟特別重視子女教育,並鼓勵子女學以致用,回饋社會。先父及母親曾分別榮獲模範父親、母親表揚,頗受鄰里敬重。 配偶法治斌教授,祖籍山東膠縣,出生於新竹縣,與我大學與研究所二度同窗,是位憲法與行政法學者,曾任政大法律系專任教授、系主任及研究所所長、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及第二屆國民大會不分區代表。不幸於民國92(2003)年因急性心肌梗塞驟逝,帶給家人最大的傷痛。育有二女,分別於政大法律系及財稅系畢業後,先後赴美取得法學博士、企管碩士還國,分別服務於東吳大學法律系、財政部台北國稅局,終能奉獻所學,服務國家社會,此為我最大的安慰與幸福。 我自政大法律系畢業後,即還家鄉任教於私立清華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嗣應民國62(1973)年高考及格,從最基層的行政院薦任科員展開公務生涯。1975年赴維吉尼亞大學法律研究所攻讀比較法學碩士學位,返國後重回公職,歷任法務部專員、編審、科長、行政院參議、專門委員、法務部參事等職,完整歷練常任文官職務。嗣於1998,12就任台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主委,2008,9轉任考試院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等政務及特任職務。 從1998,12至2008,8,正是台北市訴願會由草創邁向一個嶄新的里程碑。2000,7,1全面施行「訴願新制」改革後,我秉持著「訴願為民」的理念,舉凡在軟硬體上,均有不少創新便民服務,例如設立「單一窗口服務櫃臺」、「民眾洽公服務區」,以及建置訴願作業管理系統及網站,首創「視訊陳述意見」及各項線上申請及查訊服務等,都讓台北市訴願會不管是訴願決定品質、行政效率或e化服務,交出亮麗的成績單。 其次,為了打造堅實的工作團隊,我任內陸續進行二次組織編修,使組織編制更趨健全。再者,為維持委員會的獨立公正,專業導向,以嚴格為民眾權益把關,除了主委及副主委外,全面引進專業背景多元化的專家參審,建立外部監督機制,以袪除民眾「官官相護」的疑慮外,並使訴願程序更具準司法性質。 為全力推動落實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