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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名剛出校門的媒體新兵,寫得很的妙論,根本不值得一駁,我不是你的老師,也沒有義務教妳,我只希望妳多讀書,請教中央社的先進,就會知道媒體中的各種典章制度,而後知所進退。


到現在為止,本人的門禁卡仍然有效,現在我還在記者室打稿,其他就不必談了。


昨天我還到監察院參加尾牙,和公關科長歡聚一晚,我本來就是記者,誰敢說不?


根據我的了解;台北縣政府發給網路記者的門禁卡不少張,我只是其中之一而已,他們的作法完全依法辦事,和其他行政機關沒兩樣。


台灣已經是新聞自由的國家了,任何人要當記者,只要自印名片,自印證件,就可自由採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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