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理楊貴茜舞弊,兆豐銀被罰200萬
(本報訊)兆豐銀內控不佳,發生襄理楊貴茜舞弊案,金管會依法罰銀行200萬員。
金管會昨發布新聞說,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高雄分行襄理楊貴茜自95年8月至98年4月期間,以自行議價而未經單位主管核准、偽造議價交易紀錄單等方式,透過外匯結匯套取匯差計約新臺幣1,145千元。該行核有分行主管未確實核閱報表、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達到牽制作用、不符該行行員輪調之內部規定、未落實執行重大偶發事件通報之內部處理制度或程序等內部控制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金管會昨發布新聞說,兆豐國際商業銀行高雄分行襄理楊貴茜自95年8月至98年4月期間,以自行議價而未經單位主管核准、偽造議價交易紀錄單等方式,透過外匯結匯套取匯差計約新臺幣1,145千元。該行核有分行主管未確實核閱報表、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達到牽制作用、不符該行行員輪調之內部規定、未落實執行重大偶發事件通報之內部處理制度或程序等內部控制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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