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預算積極辦理,重建工作不鬆懈
(本報訊)有關內政部莫拉克風災98年預算執行情形,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在98年度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執行率為18.53%,與媒體報導內容指稱「個位數執行率」有很大的落差。簡次長說明,莫拉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執行率偏低的主因在於立法院98年11月20日才三讀通過後實施,再加上各部會透過「以緩濟急」方式,以98年業務經費先行支應,才會使得預算執行成效不如預期,但經過積極協調後,截至99年1月底累計執行率已高達29.74%。
簡次長表示,內政部於莫拉克風災特別預算(98至101年)四年共編列199億9,030萬6千元,其中包括災害應變復建及災民救助安置等業務,並自民國98年11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開始實施,截至98年12月底執行期間僅40天。簡次長強調,在短短的40天裡,內政部即完成總執行率 18.53%,共執行14億5,402萬5千元,就工程發包動作而言,可以說相當快速。
簡次長進一步表示,由於特別預算到位的時程較晚,連帶會影響到招標採購期程,再加上地方政府配合提案的進度遲緩,以及災區危險特定區尚未全數劃定等因素,使得工程無法如期發包。另外,在災民安置作業部分,由於部分農會未提供受災農保被保險人名冊無法補助保費,以及民間慈善團體興建永久屋捐贈受災戶,以致於受災戶申請重建購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大幅減少等因素,導致98年預算執行經費無法依分配數執行。簡次長強調,莫拉克風災重建工作是內政部重點業務之一,本部經積極協調各縣市政府以及有關單位,截至99年1月底,內政部執行數24億3,356萬3千元,已達執行率29.74%
簡次長表示,內政部於莫拉克風災特別預算(98至101年)四年共編列199億9,030萬6千元,其中包括災害應變復建及災民救助安置等業務,並自民國98年11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開始實施,截至98年12月底執行期間僅40天。簡次長強調,在短短的40天裡,內政部即完成總執行率 18.53%,共執行14億5,402萬5千元,就工程發包動作而言,可以說相當快速。
簡次長進一步表示,由於特別預算到位的時程較晚,連帶會影響到招標採購期程,再加上地方政府配合提案的進度遲緩,以及災區危險特定區尚未全數劃定等因素,使得工程無法如期發包。另外,在災民安置作業部分,由於部分農會未提供受災農保被保險人名冊無法補助保費,以及民間慈善團體興建永久屋捐贈受災戶,以致於受災戶申請重建購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大幅減少等因素,導致98年預算執行經費無法依分配數執行。簡次長強調,莫拉克風災重建工作是內政部重點業務之一,本部經積極協調各縣市政府以及有關單位,截至99年1月底,內政部執行數24億3,356萬3千元,已達執行率2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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