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金珠:監委應有所節制


(本報訊)針對監察院日前對法務部高檢署特偵組提出糾正,除對特偵組於偵查陳前總統涉及貪瀆案當中違反偵查不公開,檢察官私下與被告會面聯繫,因此強烈要求「調整」朱朝亮、吳文忠兩位檢察官之職位,如特偵組不從,也不排除彈劾檢查總長陳聰明。

立委翁金珠表示,監察院之糾正案乃是針對行政機關之「政務」提出糾正,且為「事後」糾正,但監察院此一糾正案,卻違反上述兩個原則,恐有過度擴張監察權之嫌,監察委員應有所節制。

立委翁金珠表示,監察委員近來屢屢干擾檢方辦案,包括監察委員約詢特偵組檢察官實體偵查作為、更有監察委員直接到看守所訊問被羈押禁見中的當事人,不僅違反監察法施行細則,更嚴重違反大法官釋字325號及585號釋文,監察權行使須受權力分立與審判獨立制約,嚴重破壞遵行已久的憲政慣例。

立委翁金珠強調,監察委員職司公務員風紀糾彈,不應將監察權無限上綱,逾越權力分立原則,監委對於偵辦進行中的案件提出行政疏失的糾正,並強烈點名要求特定檢察官調離現職,乃違反監察法相關規定,破壞憲政體制,監察院應自我節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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