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客委會駁聯合報林新輝
對聯合報記者林新輝今日A2版有關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特色產業發展第2期計畫」預算編列方式不利立法院審查之報導,因內容多非如報載所述,本會特提出嚴正聲明如下:
一、有關上揭計畫「期程由97年至102年,總經費6億3,800萬元」部分,經查該計畫總經費之金額含業務費及補助費,其中97年度本計畫補助費編列金額為3,048萬5千元(非報載所稱3,485萬元),其餘往後各年度補助費編列數亦均為3,000萬元左右(尚須依各年度實際支用情形調整),合先敘明。
二、該計畫預算係依本會提送並奉核定之中長程計畫所需經費編列,其計畫內容包括計畫目標、執行限制、預期效益及評估基準、主要工作項目、執行方法及策略、預算編列等,均已於計畫中詳載,預算編列亦完整呈現於計畫中。各年度之分配額,亦依各年度之需求確實填列,再依各年度所需之實際情形逐年編列,併本會年度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絕非如報載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稱「未表達全部計畫內容及計畫存續期間跨年度之分配額」、「編列方式不完整」、「計畫全貌不易了解」云云。
三、有關本案之補助,均依本會函頒「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所訂作業要點及督導評核要點執行,並以能有效帶動客庄地區觀光休閒及客家文化、產業之發展者優先。除於要點中詳列申請內容、申請方式、效益評估、計畫內容等規定外,本會並依各受補助單位前一年度10月底提送之計畫書,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始予核定,相關作業程序嚴謹、透明、公開,非如報載所述「資訊未充分表達」。
四、本會近年致力發展客家特色產業,對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及維繫客家文化之傳承已漸有成效,不僅對客家族群有益,更有利於國家整體經濟及多元文化發展。然聯合報在尚未詳細了解本會相關計畫及政策成效前,即以頭條斗大標題冠以「預算綁樁」之名,實是對參與計畫之客家社團及鄉親極不公平之污衊,本會特提出嚴重質疑與抗議。
肩負全國客家鄉親之期許,行政院客委會對於媒體之監督與指正向來抱持著開放的胸襟,但也同時呼籲媒體能對客家事務及本會之施政能有更深入完整的了解,提供民眾正確資訊,讓客家族群能真正被大家所認識,而非隨意給客家冠上污名。
一、有關上揭計畫「期程由97年至102年,總經費6億3,800萬元」部分,經查該計畫總經費之金額含業務費及補助費,其中97年度本計畫補助費編列金額為3,048萬5千元(非報載所稱3,485萬元),其餘往後各年度補助費編列數亦均為3,000萬元左右(尚須依各年度實際支用情形調整),合先敘明。
二、該計畫預算係依本會提送並奉核定之中長程計畫所需經費編列,其計畫內容包括計畫目標、執行限制、預期效益及評估基準、主要工作項目、執行方法及策略、預算編列等,均已於計畫中詳載,預算編列亦完整呈現於計畫中。各年度之分配額,亦依各年度之需求確實填列,再依各年度所需之實際情形逐年編列,併本會年度預算送交立法院審議,絕非如報載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稱「未表達全部計畫內容及計畫存續期間跨年度之分配額」、「編列方式不完整」、「計畫全貌不易了解」云云。
三、有關本案之補助,均依本會函頒「推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計畫」所訂作業要點及督導評核要點執行,並以能有效帶動客庄地區觀光休閒及客家文化、產業之發展者優先。除於要點中詳列申請內容、申請方式、效益評估、計畫內容等規定外,本會並依各受補助單位前一年度10月底提送之計畫書,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查後始予核定,相關作業程序嚴謹、透明、公開,非如報載所述「資訊未充分表達」。
四、本會近年致力發展客家特色產業,對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及維繫客家文化之傳承已漸有成效,不僅對客家族群有益,更有利於國家整體經濟及多元文化發展。然聯合報在尚未詳細了解本會相關計畫及政策成效前,即以頭條斗大標題冠以「預算綁樁」之名,實是對參與計畫之客家社團及鄉親極不公平之污衊,本會特提出嚴重質疑與抗議。
肩負全國客家鄉親之期許,行政院客委會對於媒體之監督與指正向來抱持著開放的胸襟,但也同時呼籲媒體能對客家事務及本會之施政能有更深入完整的了解,提供民眾正確資訊,讓客家族群能真正被大家所認識,而非隨意給客家冠上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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