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數位網路(四)
※ 撰稿人:陳龍 Fax:02-2258.0938 mail:hanreporter@gmail.com http://hanreporter.blogsopot.com 數位網路報
※不用記網址,請上Yahoo搜尋「數位網路報」天天上網,並與朋友分享。
※本報是菁英報,小眾傳媒不與傳統媒體競爭。目標讀者設定每日千人,對象:總統府、中研院、國史館、立法院、監察院,部會首長、縣市議會、銀行、保險、媒體、國會聯絡人與公關人員。我們關心的是,相關人員看到報導後,是否趕快解決問題,歡迎大家一齊來爆料。
※特別聲明:本報已經連續撰寫兩個月,為讓大家搜尋方便,即日起正名為「數位網路」。這是一份以網路為主的媒體,因為列印紙本時,常會發現許多錯漏字或其他問題,我就立刻改正,所以希望大家隨時上網,才知道這是一份與時俱進的報紙。
※歷史上的今天:*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的這一天,日本在臺灣設置「臺灣事務局」,積極展開具體謀臺的野心行動。促成此一事件的,即是一世梟雄的西鄉隆盛(1827-1877)。對日本而言,西鄉隆盛是明治維新時,統一日本並企圖征服東亞的一大戰神;他在當時的治績,曾博得「沒有西鄉隆盛,便無明治維新」的盛譽。明治四年和六年在臺灣發生「牡丹社事件」及「卑南事件」後,西鄉隆盛便曾公開發表征臺之論調:「清國之未來,其不為外國屬領,終亦禍亂相乘,無時或已。當此之時…設能取得即或清國一省之地,此一形勢將影響萬國,而國內外日本形勢亦將為之大增!」為了達成此一目的,西鄉隆盛先是任命他二弟西鄉從道擔任臺灣事務都督,並設侵臺軍事基地於長崎,所需軍費由他全權負責;此外,還指派後來出任第一任臺灣總督的樺山資紀加入征臺軍,並令其專程來臺偵察。如此處心積慮設計,卻以清廷為「牡丹社事件」賠銀五十萬兩,並賦予日本在臺「行動自由」權而急轉直下,乃至暫告一段落。這位一向最愛標榜「愛自己是一件壞事」,但所作所為卻大相逕庭的西鄉隆盛,雖然未能得遂其侵臺野心,但仍埋下爾後日本侵略中國以致失敗的種籽,致使他死後聲望大跌,一度還被貶為「明治賊臣和國賊」呢。
*2005年,內政部昨日為達反詐騙目的而宣布實施ATM非約定帳戶每日轉帳上限為一萬元,招致民怨。行政院長謝長廷今日召集內政部長蘇嘉全與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研商後,修正非約定帳戶每日轉帳上限總額為三萬元,預定六月一日實施。
*1995年,中國攝影之父郎靜山逝世,享年104歲。
*1960年,台北清真寺落成。
※金管會鄭重澄清:協商機制統計數據並無灌水
(本報訊)針對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昨(12)日召開記者會指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債務協商數據灌水及銀行拒絕受理協商申請案件乙事,金管會鄭重澄清如下:
一、 債務協商機制相關統計資料係依據銀行公會彙整之各債權銀行回報數據,忠實表達目前債務協商機制之辦理情形,絕無灌水情事。
二、 近兩周協商成功案件採用以電話方式通知債務人並取得債務人同意後,再寄發通知書請債務人依約繳款,如有異議者,可於14天內提出的作法,係從民眾的角度出發,考量民眾辦理債務協商簽約事宜的方便性,以協助債務人儘早適用新的還款條件,減輕債務負擔。相關統計資料中所稱之「契約達成件數」係指協商成功後,經與債務人電話確認且取得債務人同意後,並寄出通知書的件數,如債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後提出異議,則不計入。
三、 金管會於95年1月11日要求銀行只能受理債務人本人或受債務人委託親屬所提出的債務協商申請,係為避免坊間不肖的代辦業者利用債務人陷於財務困難的困境與焦慮時,大賺債務人的錢,加重債務人負擔,且可能藉此不當利用債務人個人資料,所採取的相關措施。
四、 法律扶助基金會日前代替債務人寄送與各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的資料,因僅提供債務人姓名,並無債務人個人基本資料及申請債務協商機制應具備的申請書、財務資料表等相關申請文件,爰各銀行無法據此受理債務人申請協商。但目前案關債權銀行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代為聯繫債務人,請債務人提供詳細的協商申請資料給最大債權銀行,各銀行將儘快協助債務人處理協商事宜。
金管會表示,95年4月10日以後協商期間免予計息的優惠雖已取消,但有債務協商需求且有還款誠意的卡債朋友,仍可繼續利用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只要債務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直接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各銀行均會協助處理,以解決債務人的債務問題。
※股東會:黑道止步
(本報訊)股東會旺季將屆,為協助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均能在合法、無干擾的環境下順利進行,藉以保障合法股東權益,以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金管會採取相關措施如下:
一、函請各相關單位協助辦理:
本會已於95年3月10日函請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對(1)黑道介入上市(櫃)公司股東會、(2)少數股東可能利用會議干擾牟利者、(3)有少數公司聘請黑道份子專責對付小股東等情形予以協助處理;另同時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轉知各上市(櫃)公司,如於股東會前已發覺有前述情形者,即與檢警調機關聯繫,以便事前蒐證,防患未然。
二、提供召開股東會相關資料:
將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日期、地點及可能干擾或妨礙股東會議進行之股東名冊之資料,即時轉請刑事警察局檢肅科參考,俾進行相關查核工作。
三、建立專責聯繫窗口:
本會已建立聯繫通報窗口,各公司股東會如發生可能干擾或妨礙股東會議進行之情事時,可透過本會即時通報刑事警察局檢肅科辦理。
為促使股東會順利召開,本會已採相關措施及與檢警調建立一定聯繫機制,對導正股東會議事進行,及健全穩定公司經營,具有一定之成效。
※金管會,新聞問題
*發言人林忠正,不太懂新聞
為何突然在証期局召開例行記者會,並無說明,很多記者對記者會的主題事前不知,連新聞科也不知,如何向媒體主管回報?
*發了四則新聞:1.股東會的黑道問題處理(聯絡人是証期局三組謝科長雅俐)2.銀行現金卡定型化契約規範,(聯絡人:承辦劉小華、科長陸毓瑾)3.訂定問題帳戶存款管理辦法(聯絡人:承辦人馬珊珊、科長張子浩),4.澄清協商機制統計數據無灌水(未留電話),相關人員都是留下機關電話,記者撰稿時,他們卻已下班,有問題時,無從聯絡。發言人林忠正認為公務員下班,是否有義務再答覆公事,要他們自行決定。說這種話,顯然對新聞太外行,金管會有責任要充實專任委員的新聞實務觀念,不然,新聞發布還是會充滿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一個公益團體,也受到金管會的肯定和讚許,林忠正委員在記者會中強調:不會排斥他們的代理。現在的問題是他們並未提出卡債族的身分証統一編號,和填寫相關文書,銀行無從作業。但是法扶會對金管會的各種資訊,都是從媒體得到的,有時錯誤的資訊反而容易產生誤會,雙方應加強溝通!
※林昌陞等三人,當選台銀勞工董事
台銀工會4/12在三軍軍官俱樂部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長林昌陞(84票,最高票)、助理稽核林和中(75票)、台中分行高襄楊盛典(64票)當選勞工董事,前理事長鄒桂蓉(63票),以一票飲恨,期待下屆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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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的這一天,日本在臺灣設置「臺灣事務局」,積極展開具體謀臺的野心行動。促成此一事件的,即是一世梟雄的西鄉隆盛(1827-1877)。對日本而言,西鄉隆盛是明治維新時,統一日本並企圖征服東亞的一大戰神;他在當時的治績,曾博得「沒有西鄉隆盛,便無明治維新」的盛譽。明治四年和六年在臺灣發生「牡丹社事件」及「卑南事件」後,西鄉隆盛便曾公開發表征臺之論調:「清國之未來,其不為外國屬領,終亦禍亂相乘,無時或已。當此之時…設能取得即或清國一省之地,此一形勢將影響萬國,而國內外日本形勢亦將為之大增!」為了達成此一目的,西鄉隆盛先是任命他二弟西鄉從道擔任臺灣事務都督,並設侵臺軍事基地於長崎,所需軍費由他全權負責;此外,還指派後來出任第一任臺灣總督的樺山資紀加入征臺軍,並令其專程來臺偵察。如此處心積慮設計,卻以清廷為「牡丹社事件」賠銀五十萬兩,並賦予日本在臺「行動自由」權而急轉直下,乃至暫告一段落。這位一向最愛標榜「愛自己是一件壞事」,但所作所為卻大相逕庭的西鄉隆盛,雖然未能得遂其侵臺野心,但仍埋下爾後日本侵略中國以致失敗的種籽,致使他死後聲望大跌,一度還被貶為「明治賊臣和國賊」呢。
*2005年,內政部昨日為達反詐騙目的而宣布實施ATM非約定帳戶每日轉帳上限為一萬元,招致民怨。行政院長謝長廷今日召集內政部長蘇嘉全與金管會主委龔照勝研商後,修正非約定帳戶每日轉帳上限總額為三萬元,預定六月一日實施。
*1995年,中國攝影之父郎靜山逝世,享年104歲。
*1960年,台北清真寺落成。
※金管會鄭重澄清:協商機制統計數據並無灌水
(本報訊)針對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昨(12)日召開記者會指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債務協商數據灌水及銀行拒絕受理協商申請案件乙事,金管會鄭重澄清如下:
一、 債務協商機制相關統計資料係依據銀行公會彙整之各債權銀行回報數據,忠實表達目前債務協商機制之辦理情形,絕無灌水情事。
二、 近兩周協商成功案件採用以電話方式通知債務人並取得債務人同意後,再寄發通知書請債務人依約繳款,如有異議者,可於14天內提出的作法,係從民眾的角度出發,考量民眾辦理債務協商簽約事宜的方便性,以協助債務人儘早適用新的還款條件,減輕債務負擔。相關統計資料中所稱之「契約達成件數」係指協商成功後,經與債務人電話確認且取得債務人同意後,並寄出通知書的件數,如債務人於收到通知書後提出異議,則不計入。
三、 金管會於95年1月11日要求銀行只能受理債務人本人或受債務人委託親屬所提出的債務協商申請,係為避免坊間不肖的代辦業者利用債務人陷於財務困難的困境與焦慮時,大賺債務人的錢,加重債務人負擔,且可能藉此不當利用債務人個人資料,所採取的相關措施。
四、 法律扶助基金會日前代替債務人寄送與各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的資料,因僅提供債務人姓名,並無債務人個人基本資料及申請債務協商機制應具備的申請書、財務資料表等相關申請文件,爰各銀行無法據此受理債務人申請協商。但目前案關債權銀行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代為聯繫債務人,請債務人提供詳細的協商申請資料給最大債權銀行,各銀行將儘快協助債務人處理協商事宜。
金管會表示,95年4月10日以後協商期間免予計息的優惠雖已取消,但有債務協商需求且有還款誠意的卡債朋友,仍可繼續利用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機制,只要債務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直接向最大債權銀行提出申請,各銀行均會協助處理,以解決債務人的債務問題。
※股東會:黑道止步
(本報訊)股東會旺季將屆,為協助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均能在合法、無干擾的環境下順利進行,藉以保障合法股東權益,以維護證券市場秩序,金管會採取相關措施如下:
一、函請各相關單位協助辦理:
本會已於95年3月10日函請法務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單位,對(1)黑道介入上市(櫃)公司股東會、(2)少數股東可能利用會議干擾牟利者、(3)有少數公司聘請黑道份子專責對付小股東等情形予以協助處理;另同時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轉知各上市(櫃)公司,如於股東會前已發覺有前述情形者,即與檢警調機關聯繫,以便事前蒐證,防患未然。
二、提供召開股東會相關資料:
將上市(櫃)公司召開股東會日期、地點及可能干擾或妨礙股東會議進行之股東名冊之資料,即時轉請刑事警察局檢肅科參考,俾進行相關查核工作。
三、建立專責聯繫窗口:
本會已建立聯繫通報窗口,各公司股東會如發生可能干擾或妨礙股東會議進行之情事時,可透過本會即時通報刑事警察局檢肅科辦理。
為促使股東會順利召開,本會已採相關措施及與檢警調建立一定聯繫機制,對導正股東會議事進行,及健全穩定公司經營,具有一定之成效。
※金管會,新聞問題
*發言人林忠正,不太懂新聞
為何突然在証期局召開例行記者會,並無說明,很多記者對記者會的主題事前不知,連新聞科也不知,如何向媒體主管回報?
*發了四則新聞:1.股東會的黑道問題處理(聯絡人是証期局三組謝科長雅俐)2.銀行現金卡定型化契約規範,(聯絡人:承辦劉小華、科長陸毓瑾)3.訂定問題帳戶存款管理辦法(聯絡人:承辦人馬珊珊、科長張子浩),4.澄清協商機制統計數據無灌水(未留電話),相關人員都是留下機關電話,記者撰稿時,他們卻已下班,有問題時,無從聯絡。發言人林忠正認為公務員下班,是否有義務再答覆公事,要他們自行決定。說這種話,顯然對新聞太外行,金管會有責任要充實專任委員的新聞實務觀念,不然,新聞發布還是會充滿問題!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一個公益團體,也受到金管會的肯定和讚許,林忠正委員在記者會中強調:不會排斥他們的代理。現在的問題是他們並未提出卡債族的身分証統一編號,和填寫相關文書,銀行無從作業。但是法扶會對金管會的各種資訊,都是從媒體得到的,有時錯誤的資訊反而容易產生誤會,雙方應加強溝通!
※林昌陞等三人,當選台銀勞工董事
台銀工會4/12在三軍軍官俱樂部舉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長林昌陞(84票,最高票)、助理稽核林和中(75票)、台中分行高襄楊盛典(64票)當選勞工董事,前理事長鄒桂蓉(63票),以一票飲恨,期待下屆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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