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憲法我來寫-性別入憲?女性制憲圓桌會議
會議紀錄 (台北場)
時間:4月8日(六)13:30?17:00
地點:台大集思會議中心B1 A04-阿基米得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
主辦單位:台灣人文關懷協會
協辦單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主持人:李安妮 台綜院 副院長
與談人:尤美女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委員
陳曼麗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陳宜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助理教授
陳惠馨 政治大學法律系 教授
簡余晏 資深媒體人
專題一:女人與憲法的關連性
主持人李安妮:
感謝各位與會,也感謝法律界的朋友。這次的論壇源起,來自於陳總統要推動台灣制憲時說過:他希望在正式的台灣新憲法定案之前,民間能夠有一百場的憲法論壇。而這一場就是探討如何從女性觀點看待憲法。我想女性佔百分之五十的人口,一定會有自己的看法,不能由另外百分之五十的人口代表,就像台灣不能由別的國家來代表一樣。要讓女性觀點發聲,這也是論壇主要的目的。
尤美女:
大家好。很多人一提到憲法就想到統獨,就覺得那太遙遠了,跟我沒關係。一般老百姓關心的是日常生活的安全問題,認為這些卑微的需要跟憲改問題好像沒關係。其實憲法是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書,憲法制定的目的,最早就是從人權出發,為了保障過去在君主制下的人民。人的基本人權就是自由,作為統治者就是要保障人權。所以人民與統治者訂定契約保障人民。因此,憲法的基本內容,就是以人權為核心。而婦女作為一個人,憲法就當然與女性有關係。
憲法從十九世紀開始發展以來,最早的目標只是保障人民自由,以最少的干涉來統治人民。但後來發現人民權益,需要政府的介入保護,像婦女權兒童權等等。這也告訴我們,所謂人權的觀念是不斷演進的。今天女性的需求其實也不一樣,像都市的婦女和農村的婦女就不一樣。而從聯合國把性別主流化納入討論以後,性別的議題其實要大家一起來發聲討論。儘管今天我們認為台灣言論的自由很發達,但實際上對於人權和婦女的討論卻很少。唯有透過不斷的論辯和討論,才能持續豐富今天人權的內涵。
陳惠馨:
今天台灣要談制憲,可是說實在話,大多數人都沒看過憲法。所以我想重點並不在於要寫出什麼憲法,而在於這個討論的過程中,台灣人民學習自己可以創造自己的憲法,而不是真正在2008年制定出新憲法。我在政大上課時,要學生自己試著來制憲,最後我發現:學生寫出來的,是我在目前看到在現有所有政黨提出版本中最好的。因為他們真正的把人民的基本需求都考量到了!
從女性的意識型態看憲法,就是希望每個人幸福快樂。大家以為制憲就獨立,憲改就不是獨立。但就德國來看,基本法制定以後並無礙於統一。所以今天制憲和統獨綁在一起,是台灣的政治人物太沒有想像力。
今天我們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還是國民大會,但去年國民大會就已經不存在了。要看現在的體制又要看憲法增修條文,但光看增修條文也看不懂。現在這部憲法從頭到尾都沒什麼人看得懂,所以我認為:凡主張維持現行憲法的人。就是要愚民的人。過去傳統人都說女人和小孩懂什麼,讓女人不敢講,以為憲法女人看不懂,但其實他們自己也看不懂。而民進黨也太沒想像力,只會講制憲。不管制憲修憲,現在的政治人物都只會喊口號。因為他們不懂憲法,把這部看不懂又越看越自卑的憲法,硬加在每個人身上。
所以今天我們要架構清楚的憲法,也要一個尊重多元、看到差異的憲法,當然也要保障弱勢者,才是一部我們要的憲法。
陳曼麗:
很多人談到憲法和法律,就覺得那和我們很遙遠。除非你是從事法律的人,不然我們對自己的權利都不是很了解。像現在我們憲法中還有蒙藏委員會很奇怪!現在外蒙已經獨立了,但人民到台灣來還要蒙藏委員會給證件,蒙古政府就抗議了。而現在原住民和外籍配偶住在台灣,我們的憲法也沒有給他們保障。所以平等只是淪為口號而不能落實。現在雖然號稱男女平等,但實質內容是空的。例如現在家庭中繼承的問題,都會要求女兒簽文件放棄繼承權,這其實是讓女生受委屈的;又例如生小孩假如都生女的,母親就會有壓力,而這壓力是旁人給予不舒服的感覺,現在台灣男女比例已經是一零七比一百了,假如沒有實質保障婦女權益,平等就只是口號。
我們看自然界中因為環境不好,而讓如恐龍等很多生物滅絕了,因為很多雌性生物生育時必須回到棲息處,假如環境越來越惡化,很多下一代就生不出來,我想有一天可能連人也越來越少最後滅絕了。當環境不好時,首先受到影響的就是雌的,因為她會考慮到生育時安全問題。今天當我們說越南的環境問題影響到女性時,我們有沒有考慮到自己的環境也用到除草劑,對我們自己的健康也有影響。但我們沒有檢討,卻給外人扣帽子。所以今天社會上種族平等性別平等是很重要的,而保障最主要的就是在憲法上。過去七次修憲都是政治目的,這次我們(憲改聯盟)憲改希望是由下而上的。因此我們跟每個政黨保持等距,就是為了要達成我們的目的。像我們舉辦憲改大樂透,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大家思考法令和實際到底落差有多少。這個活動叫快樂女人,之所以要這麼說,就是因為女人快樂的話,全世界都快樂!希望大家讓女人快樂吧。
簡余晏:
各位記者先生小姐好。開始前我想問一個問題,我剛剛第一句話是記者先生小姐,但請問大家:回到報社以後,大家的主管又是什麼情況?我相信除了少數以外,大部分都是男性。儘管這次的活動辦得很好,但各位記者回到報社以後要上新聞,現在一般講到憲法已經很難見報了,講到女性更難見報。所以今天策略上應該要改變,要一部疼惜女生的憲法,第一就是媒體呈現上的策略部分。今天我們講男女平等,但光媒體就做不到,也因此在媒體表現上也很難呈現。我呼籲媒體今後禁用外籍新娘這個名詞,而用新台灣之子的媽媽之類的,外籍新娘這個名詞隱含著人口買賣;另外我們把這種現象,看成是人口買賣的現象。
其實今天我們這樣炒作廖本煙的新聞,就是因為反應了台灣沒人權,把人當奴隸,所以我呼籲媒體上不應出現「二十萬買到滿意為止」的越南新娘廣告,並訂定人口買賣法。
第三點我要說,有些報紙上刊登拍到街頭美女的照片,我認為報社不應該只登女生,以後也要有男的。我想我談的這些媒體表現,雖然和憲法有差距,但可以反推回憲法,這都隱含了性別主流化的觀點。
我另外要提到的是,像二二八我做了一系列報導,報導潘木枝醫生,他在遺言中對他妻子交代了五點。但我要問的是:未亡人潘太太如何過完她的一生呢?我在所有歷史中找不到她的故事,顯示了儘管二二八史料今天如此豐富,但竟都遺漏了女性的歷史。我後來探訪到她其實過得很辛苦,而這段故事過去都沒有人發現。這樣的情況反映女性在歷史研究,乃至於政治上都太少,我主張新憲法中要把女性代表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我今天講的雖然在父權至上的媒體中,很難見報,但我們今天還是要做。
陳宜倩:
我想現在每一個生活議題都跟憲法有關。五五四號大法官解釋講通姦罪,配偶可對第三者提起自訴。這就聯結到最近的城大法官事件,所以每一個法律議題都跟憲法有聯結性。所以一開始講憲法就是保障人民,但今天像我教的學生都不知道這些,可見是整個國家的問題。今天我們作為一個法治國家,而法治國的原則不是人民要守法,而是政府要守法。
今天我們要談憲法改造,一定要由下而上,從各個層面出發。第二個我要說的是,台灣是移民社會,每個族群只是先來後到的問題而已。另外我們要解構霸權關係,不論是性別上的霸權關係,校園、職場裡都有。所以我們第一個要先看到權力結構的問題,一般人看到以後,不是挑戰它,就是逃避它,而第三種就是疏離,沒有反應。就像中國佈置對台飛彈從四百枚到七八百枚,大家也是沒有反應。我想社會上除了我們以外,大部分人對性別差異也是沒有反應。所以我還是要宣傳憲改大樂透,讓大家都知道:憲改是一個重開台灣理性溝通的管道。我認為重點是在溝通的過程,過去制定了這麼多法,但都擺在那裡?憲改的重心應該還是在溝通的過程。
最近的城大法官事件凸顯了在司改、性別平權上全盤皆輸的窘況,過去我們曾在司改會中談到很多城大法官不適任的問題,結果最後竟因這個緋聞案而下台;另一方面是媒體在前三天的報導,全都撻伐城大法官,但他表明下台後,突然就變成可憐的人,媒體矛頭全部轉向第三者身上,根據現行通姦罪,外遇的一方只要裝可憐向太太求饒就可免責,第三者卻可能面臨刑責、遭受各界批評。可見社會還是不能明確看到真正的問題的。
來賓曾麗蘭:
剛剛談到制憲修憲可以重新詮釋我很認同。今天假如是民進黨發起,大家就會覺得是要建立台灣共和國。但實際上看待我們現在的憲法,是一部愚民的憲法。去年民進黨也辦了憲改座談會,但效果很差。不過我想這個方向還是對的,我很感謝主辦單位舉辦這次活動,帶給我很多收穫。
陳惠馨:
我要補充一下:把制憲等同於台獨是政治人物沒有想像力。我們的憲法是學威瑪憲法,但德國沒多久就進入希特勒時期,威瑪憲法就失效了。而制憲未必等同於獨立。我現在看到電視上談憲法已經厭煩了,我想台灣人很多也不耐煩,但要如何脫離這個困境,要如何用活潑的方式去談,假如還用談總統制內閣制的談法,只會讓人民睡覺。
來賓邱素梅:
我覺得政治對立讓人很厭倦。憲法其實是生活化的,要讓大家由下而上去關心生活的議題,這就跳開了政治的對決,能夠自然的關心這塊土地的人民,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來賓黃淑純:
我到現在才知道女人也可以寫憲法。小時候我爸爸老是要我們這些女兒工作。而長大工作以後,主管都是男性,直到我爭取才有女性主管。男性天生就有優勢,女性要用三倍的努力才能和男性平起平坐。像我在家得做家事帶小孩,但我也在工作,卻都是女性在帶小孩,當媳婦以後又得不到稱讚。從過去我的生命歷程裡,都不知道有法律可以保護我。現在看到憲法好像可以保護女性了,覺得很好。以前覺得憲法都是學術界在講的,現在發現憲法可以由下而上。其實是很好的。
來賓陳淑芬:
我看標題是女子憲法,女和子合起來,就是好憲法。我想今天基層女性,或多或少都有使人為奴的現象,不只是外籍新娘。當我們有自信的時候,我們就不會被看輕。但我們接觸到基層女性時,發現他們都沒自信,受壓迫覺得忍耐就好了。我想今天的活動,可以讓基層所有女性都參與,熱鬧一點辦,讓男性政客重視。希望我們這樣的活動,可以到基層去辦。
專題二:性別入憲的內涵與具體建議
尤美女:
婦女人權的內涵是什麼?這是需要討論的,包含了很多的問題。我想任何生活的問題,都是可以入憲的,真正重要的是討論的過程,讓大家都提出來,百花齊放。現在連婦女人權是什麼都很模糊,所以更需要提出來。剛剛很多人提出來現在很多地方是存在霸權的,在這些霸權裡是需要我們去思索的。一九七九年聯合國通過婦女人權憲章,其中包括工作權參政權,這些我們都可以提出來好好討論。
然後我們要思考到底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比較能保障婦女人權,或者採用由女人想出來的第三種制度。其實只有婦女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體制並不是普世價值。所以在制度的設計上,也是可以去討論的。另外在社會上有這麼多歧視,就是因為沒有把性別的觀點放進去。所以我們應該把性別的觀點放進去,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女力的培育。像挪威規定上市公司在內部女性要佔百分之四十,否則下市。這樣的法律能通過,關鍵是觀念的落實。我們希望在每個地方都有人去談,最後再用文字寫下來,這才是我們台灣真正的新憲法。
陳惠馨:
性別入憲除了專章以外,還有其他的可能。從現在的憲法要找有關婦女條文,要東跳西跳,這就是當年制憲要愚民的遺毒,沒有女性觀點的結果。要談女權要從第八條開始看,這一條的制定,當初是為了保護中產男性免於被侵害。今天第二十三條所提到的法律保留原則保障,但有兩種人現在是不受保障的:第一是司訓所的受訓人員,受訓期間人身自由權被侵害;第二是中小學生,小孩一天被關十個小時,人權被侵害。但誰規定小朋友要七點半到校?性別觀點入憲就是要看到人身自由權如何被保障。
另一個觀點是從財政切入。一個女性能用二三萬管好一個家,這種能力為什麼不能參與財政?而台灣官員司長級以上都有黑頭車,我們花了多少錢去養這些?為什麼不能用性別觀點來看政府體制,而不是去吵總統制內閣制。今天最簡單的原則,就是有責任就有權力。所以陳總統應該親自去管各部門,而不是透過行政院長。
而像廖本煙事件,其實我們最怕的是偽君子。廖本煙起碼還是真小人,讓大家去罵他產生教育意義。但多少人是偽君子,在危害我們的人民呢?
陳曼麗:
剛才有人提到強勢性別。強勢的觀念是無時無刻都存在的。我記得我在美國念書時,有一個馬丁路德金的假日。他曾說他希望他的子女不論膚色種族,都能在美國生存,這是在講平等的觀念。但真正講到平等,有個觀點就是要消除一切的歧視。今天我們外籍新娘的現象,很多都是歧視。我們談憲法的平等保障時,就是要實質的保障,性別、種族、階級都不被歧視,而不是一句男女平等的空話。未來不論男性女性或同性戀的朋友,都不被歧視,而有錢人也不歧視沒錢人,有錢人應該檢討自己是否比別人掠奪了更多的社會資源。進一步擴大到環境的觀點,像人和魚比起來,人就是強勢的,覺得魚生來就是被人吃。所以很多地方都補撈魚類殆盡,讓國際對台灣漁業很歧視,這是很不好的。所以消除一切的歧視,是比平等更高一層的。
簡余晏:
我剛剛舉一個例子,阿富汗下議院女性代表就有六十八個。台灣的立法院會不會比阿富汗還不如呢?我進一步要談媒體勞動權。我們所受到迫害的地方比過去更嚴重,現在媒體已經淪入市場導向新聞學。現在追求八卦血腥的現象,在媒體呈現上,對女體消費越來越嚴重。今天假如不八卦的話,在市場上很難生存。但記者要反抗的話,都手無寸鐵的對抗媒體資本家,所以很多都失業了,但這些很少被報導。我想這些現象不完全是老闆的問題,很多主管從受壓迫者變成壓迫者,為了配合市場,順從資本家和市場,壓迫勞動者。回到我們的憲法,提到了平等權的問題。但這樣夠嗎?我們應該成立公開的遊說團體,去改變我們的社會。否則就算憲法改了,也無法產生真正的改變。
陳宜倩:
除了剛剛陳教授講的例子以外,還可以補充一個跨性別的例子。現在有一個行政命令,規定要變性要四十歲以前,取得父母同意書,每個中年男女看到這條文會望文生義,這也呼應了不平等。第二是談到強勢性別的問題。現在講女性制憲,那男性的角色在那裡?例如國防政策。現在在制定上仍不脫殲滅敵人的思維,而不是預防武裝衝突的思維。其實從女性觀點來看。我們就是不要戰爭,為什麼不去預防戰爭呢?我們現在還在好人壞人的思維裡,假如導入多元觀點,用分享的角度去看,也可以為男性創造人格發展的空間,其實男性是最可憐的,只能用單一直線的生涯規劃。像城大法官新聞發展來看,本來是新聞對他評價一開始是負面的,到第三天以後失去權力,反而大家都可憐他了。現在以廖委員的事件,台聯如何因應的後續很重要。現在大家要看政黨如何處理才是我們關心的,而不是一兩個個案的問題。
來賓楊文嘉:
我們從事社運時發現,弱勢的產生是後天學習的。而我上研究所時,上一個叫歧視經濟學的課,提到歧視是一種不具生產力的行為,所以我們應該堅定反對歧視的。而那堂課的老師說,性別歧視過去是異性間歧視,現在是同性之內優勢階層去歧視弱勢階層。如我經營的廣告業來講,很多主管是女性,做的比男性還優秀。但實際上很多女主管作出來的廣告,比男性還更歧視女性。又我在學校教課時,發現很多教科書,把女性身體當成消費的標準,讓女同學自我否定,這也是女人自己為難女人的例子。說到作為獨派社團的台灣北社,其實我們在制憲立場上很開放。我們認為:制憲只是生活方式的選擇,所以我絕對支持性別入憲的主張。
來賓洪浦釗:
我有一個問題。當談到性別上的強勢弱勢,對社會的影響時,性別這個變項,其效度到底多大?其他像階級等變項是否也應該納入考量。
陳宜倩:
兩位談到性別上的情況,都是在生理性別上的問題。舉個例子,當我開會時覺得冷,但其他人卻沒這個問題,後來我發現我都跟穿西裝的男生開會,冷氣溫度都是依穿西裝的男生來調整的,當社會沒有改變的時候,女人也只好當男人,所以我們要挑戰的是制度,而不是一兩個人的問題,不然就像剛提到媳婦熬成婆以後,回過頭欺壓媳婦的情況。而另一個回應是,我們不是把性別當變項,性別只是解構霸權關係的模式,當你能把性別納入考量時,就也會把階級種族的問題也納進來考慮。所以我們要談的是把霸權的結構點出來看,
自由時報彭顯君:
我很同意余晏姐的觀點。媒體人的地位更是弱勢。當我看到標題時。我想到是突破性別歧視的圍牆。但更大的圍牆是意識型態的圍牆。這需要大家一同來思考一下。
陳惠馨:
從剛剛聽到的,很高興我們可以對話了。用性別入憲的標題來看。就不會有排除的感覺。第二點聽到安妮說她去台聯給立委談性別主流化。但民進黨國民黨都沒有。我們應該去想不同政黨在性別議題上是如何做的。德國從威權到民主花了七八十年。但我們要求十幾年就做到很不容易。另外回應性別的變項問題。其實我們也看到其他的面向。像基層男性是最可憐的,性還可以選擇不結婚不生小孩,但這些男性是沒有其他選擇的,只好另尋管道。
陳曼麗:
我要談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談總統內閣制時,重點在權責相符的問題。當我們談到內閣制的時候,總統其實沒有什麼權責的。所以我們想用大樂透的方式,讓抽到的人當一個禮拜總統。
李安妮:
今天題目應該是性別觀點入憲的圓桌會議。在基本國策上我們也有一些想像,比較可惜的是我們沒有做政府體制的討論,但以後還有很多場可以談。今天很謝謝與會的來賓,我們已經有些想像的構想出來了,最珍貴的是和在場朋友的對話。
台聯婦女部主任蔣月琴:
制憲不等於台獨。制憲有很多想像空間。這是之前我們沒有想到的。至於我們用女性論壇的名字。是因為過去沿用的觀點所衍生的策略,但其實還是性別入憲的。最重要的是我的憲法我來寫,回到人如何成之為人,回到我們的生活層面,這是我們共同的最後目標。
性別平權憲章 草案 2006/3/31
基本人權
1.平等:台灣人民無分性別,性傾向,婚姻,宗教,族群,國籍,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人權:國家應維護人民之人性尊嚴不可侵犯,消除任何歧視,保障人民自由意志之自主。
3.共治:國家應保障兩性享有平等參與決策之權力,落實共治共享原
則。
基本國策
4.性別主流化:性別主流化應為國家之基本目標之一,國家應落實性別統計、性別預算,立法、政策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並積極推動公、私領域之性別意識培力。
國家認為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法律者,應以法律制訂落日條款。
5.參政:國家應積極提昇婦女參政之機會,落實性別比例原則。
6.福利:國家應基於社會公義原則,實踐「福利國家」理念,對弱勢族群給與教育、文化、衛生、醫療及其他生活上之照輔。國家福利之預算、措施應以法律定之。
7.家庭:國家為促進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落實母性保護,促進家庭健全以及家庭與工作間之和諧發展。
8.工作:國家對於國營事業與私營事業工作聘用不得有性別限制,不得違反性別平等原則。除工作性質僅適合單一性別,並由法律訂定外,應以法律限制之。
9.媒體:國家對於媒體產業之資訊傳播有性別歧視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永續發展
10.環境保護:落實環境保護,視為國家永續發展之指標。
時間:4月8日(六)13:30?17:00
地點:台大集思會議中心B1 A04-阿基米得廳(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
主辦單位:台灣人文關懷協會
協辦單位: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主持人:李安妮 台綜院 副院長
與談人:尤美女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 委員
陳曼麗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理事長
陳宜倩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 助理教授
陳惠馨 政治大學法律系 教授
簡余晏 資深媒體人
專題一:女人與憲法的關連性
主持人李安妮:
感謝各位與會,也感謝法律界的朋友。這次的論壇源起,來自於陳總統要推動台灣制憲時說過:他希望在正式的台灣新憲法定案之前,民間能夠有一百場的憲法論壇。而這一場就是探討如何從女性觀點看待憲法。我想女性佔百分之五十的人口,一定會有自己的看法,不能由另外百分之五十的人口代表,就像台灣不能由別的國家來代表一樣。要讓女性觀點發聲,這也是論壇主要的目的。
尤美女:
大家好。很多人一提到憲法就想到統獨,就覺得那太遙遠了,跟我沒關係。一般老百姓關心的是日常生活的安全問題,認為這些卑微的需要跟憲改問題好像沒關係。其實憲法是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書,憲法制定的目的,最早就是從人權出發,為了保障過去在君主制下的人民。人的基本人權就是自由,作為統治者就是要保障人權。所以人民與統治者訂定契約保障人民。因此,憲法的基本內容,就是以人權為核心。而婦女作為一個人,憲法就當然與女性有關係。
憲法從十九世紀開始發展以來,最早的目標只是保障人民自由,以最少的干涉來統治人民。但後來發現人民權益,需要政府的介入保護,像婦女權兒童權等等。這也告訴我們,所謂人權的觀念是不斷演進的。今天女性的需求其實也不一樣,像都市的婦女和農村的婦女就不一樣。而從聯合國把性別主流化納入討論以後,性別的議題其實要大家一起來發聲討論。儘管今天我們認為台灣言論的自由很發達,但實際上對於人權和婦女的討論卻很少。唯有透過不斷的論辯和討論,才能持續豐富今天人權的內涵。
陳惠馨:
今天台灣要談制憲,可是說實在話,大多數人都沒看過憲法。所以我想重點並不在於要寫出什麼憲法,而在於這個討論的過程中,台灣人民學習自己可以創造自己的憲法,而不是真正在2008年制定出新憲法。我在政大上課時,要學生自己試著來制憲,最後我發現:學生寫出來的,是我在目前看到在現有所有政黨提出版本中最好的。因為他們真正的把人民的基本需求都考量到了!
從女性的意識型態看憲法,就是希望每個人幸福快樂。大家以為制憲就獨立,憲改就不是獨立。但就德國來看,基本法制定以後並無礙於統一。所以今天制憲和統獨綁在一起,是台灣的政治人物太沒有想像力。
今天我們看中華民國憲法,第三章還是國民大會,但去年國民大會就已經不存在了。要看現在的體制又要看憲法增修條文,但光看增修條文也看不懂。現在這部憲法從頭到尾都沒什麼人看得懂,所以我認為:凡主張維持現行憲法的人。就是要愚民的人。過去傳統人都說女人和小孩懂什麼,讓女人不敢講,以為憲法女人看不懂,但其實他們自己也看不懂。而民進黨也太沒想像力,只會講制憲。不管制憲修憲,現在的政治人物都只會喊口號。因為他們不懂憲法,把這部看不懂又越看越自卑的憲法,硬加在每個人身上。
所以今天我們要架構清楚的憲法,也要一個尊重多元、看到差異的憲法,當然也要保障弱勢者,才是一部我們要的憲法。
陳曼麗:
很多人談到憲法和法律,就覺得那和我們很遙遠。除非你是從事法律的人,不然我們對自己的權利都不是很了解。像現在我們憲法中還有蒙藏委員會很奇怪!現在外蒙已經獨立了,但人民到台灣來還要蒙藏委員會給證件,蒙古政府就抗議了。而現在原住民和外籍配偶住在台灣,我們的憲法也沒有給他們保障。所以平等只是淪為口號而不能落實。現在雖然號稱男女平等,但實質內容是空的。例如現在家庭中繼承的問題,都會要求女兒簽文件放棄繼承權,這其實是讓女生受委屈的;又例如生小孩假如都生女的,母親就會有壓力,而這壓力是旁人給予不舒服的感覺,現在台灣男女比例已經是一零七比一百了,假如沒有實質保障婦女權益,平等就只是口號。
我們看自然界中因為環境不好,而讓如恐龍等很多生物滅絕了,因為很多雌性生物生育時必須回到棲息處,假如環境越來越惡化,很多下一代就生不出來,我想有一天可能連人也越來越少最後滅絕了。當環境不好時,首先受到影響的就是雌的,因為她會考慮到生育時安全問題。今天當我們說越南的環境問題影響到女性時,我們有沒有考慮到自己的環境也用到除草劑,對我們自己的健康也有影響。但我們沒有檢討,卻給外人扣帽子。所以今天社會上種族平等性別平等是很重要的,而保障最主要的就是在憲法上。過去七次修憲都是政治目的,這次我們(憲改聯盟)憲改希望是由下而上的。因此我們跟每個政黨保持等距,就是為了要達成我們的目的。像我們舉辦憲改大樂透,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大家思考法令和實際到底落差有多少。這個活動叫快樂女人,之所以要這麼說,就是因為女人快樂的話,全世界都快樂!希望大家讓女人快樂吧。
簡余晏:
各位記者先生小姐好。開始前我想問一個問題,我剛剛第一句話是記者先生小姐,但請問大家:回到報社以後,大家的主管又是什麼情況?我相信除了少數以外,大部分都是男性。儘管這次的活動辦得很好,但各位記者回到報社以後要上新聞,現在一般講到憲法已經很難見報了,講到女性更難見報。所以今天策略上應該要改變,要一部疼惜女生的憲法,第一就是媒體呈現上的策略部分。今天我們講男女平等,但光媒體就做不到,也因此在媒體表現上也很難呈現。我呼籲媒體今後禁用外籍新娘這個名詞,而用新台灣之子的媽媽之類的,外籍新娘這個名詞隱含著人口買賣;另外我們把這種現象,看成是人口買賣的現象。
其實今天我們這樣炒作廖本煙的新聞,就是因為反應了台灣沒人權,把人當奴隸,所以我呼籲媒體上不應出現「二十萬買到滿意為止」的越南新娘廣告,並訂定人口買賣法。
第三點我要說,有些報紙上刊登拍到街頭美女的照片,我認為報社不應該只登女生,以後也要有男的。我想我談的這些媒體表現,雖然和憲法有差距,但可以反推回憲法,這都隱含了性別主流化的觀點。
我另外要提到的是,像二二八我做了一系列報導,報導潘木枝醫生,他在遺言中對他妻子交代了五點。但我要問的是:未亡人潘太太如何過完她的一生呢?我在所有歷史中找不到她的故事,顯示了儘管二二八史料今天如此豐富,但竟都遺漏了女性的歷史。我後來探訪到她其實過得很辛苦,而這段故事過去都沒有人發現。這樣的情況反映女性在歷史研究,乃至於政治上都太少,我主張新憲法中要把女性代表比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我今天講的雖然在父權至上的媒體中,很難見報,但我們今天還是要做。
陳宜倩:
我想現在每一個生活議題都跟憲法有關。五五四號大法官解釋講通姦罪,配偶可對第三者提起自訴。這就聯結到最近的城大法官事件,所以每一個法律議題都跟憲法有聯結性。所以一開始講憲法就是保障人民,但今天像我教的學生都不知道這些,可見是整個國家的問題。今天我們作為一個法治國家,而法治國的原則不是人民要守法,而是政府要守法。
今天我們要談憲法改造,一定要由下而上,從各個層面出發。第二個我要說的是,台灣是移民社會,每個族群只是先來後到的問題而已。另外我們要解構霸權關係,不論是性別上的霸權關係,校園、職場裡都有。所以我們第一個要先看到權力結構的問題,一般人看到以後,不是挑戰它,就是逃避它,而第三種就是疏離,沒有反應。就像中國佈置對台飛彈從四百枚到七八百枚,大家也是沒有反應。我想社會上除了我們以外,大部分人對性別差異也是沒有反應。所以我還是要宣傳憲改大樂透,讓大家都知道:憲改是一個重開台灣理性溝通的管道。我認為重點是在溝通的過程,過去制定了這麼多法,但都擺在那裡?憲改的重心應該還是在溝通的過程。
最近的城大法官事件凸顯了在司改、性別平權上全盤皆輸的窘況,過去我們曾在司改會中談到很多城大法官不適任的問題,結果最後竟因這個緋聞案而下台;另一方面是媒體在前三天的報導,全都撻伐城大法官,但他表明下台後,突然就變成可憐的人,媒體矛頭全部轉向第三者身上,根據現行通姦罪,外遇的一方只要裝可憐向太太求饒就可免責,第三者卻可能面臨刑責、遭受各界批評。可見社會還是不能明確看到真正的問題的。
來賓曾麗蘭:
剛剛談到制憲修憲可以重新詮釋我很認同。今天假如是民進黨發起,大家就會覺得是要建立台灣共和國。但實際上看待我們現在的憲法,是一部愚民的憲法。去年民進黨也辦了憲改座談會,但效果很差。不過我想這個方向還是對的,我很感謝主辦單位舉辦這次活動,帶給我很多收穫。
陳惠馨:
我要補充一下:把制憲等同於台獨是政治人物沒有想像力。我們的憲法是學威瑪憲法,但德國沒多久就進入希特勒時期,威瑪憲法就失效了。而制憲未必等同於獨立。我現在看到電視上談憲法已經厭煩了,我想台灣人很多也不耐煩,但要如何脫離這個困境,要如何用活潑的方式去談,假如還用談總統制內閣制的談法,只會讓人民睡覺。
來賓邱素梅:
我覺得政治對立讓人很厭倦。憲法其實是生活化的,要讓大家由下而上去關心生活的議題,這就跳開了政治的對決,能夠自然的關心這塊土地的人民,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來賓黃淑純:
我到現在才知道女人也可以寫憲法。小時候我爸爸老是要我們這些女兒工作。而長大工作以後,主管都是男性,直到我爭取才有女性主管。男性天生就有優勢,女性要用三倍的努力才能和男性平起平坐。像我在家得做家事帶小孩,但我也在工作,卻都是女性在帶小孩,當媳婦以後又得不到稱讚。從過去我的生命歷程裡,都不知道有法律可以保護我。現在看到憲法好像可以保護女性了,覺得很好。以前覺得憲法都是學術界在講的,現在發現憲法可以由下而上。其實是很好的。
來賓陳淑芬:
我看標題是女子憲法,女和子合起來,就是好憲法。我想今天基層女性,或多或少都有使人為奴的現象,不只是外籍新娘。當我們有自信的時候,我們就不會被看輕。但我們接觸到基層女性時,發現他們都沒自信,受壓迫覺得忍耐就好了。我想今天的活動,可以讓基層所有女性都參與,熱鬧一點辦,讓男性政客重視。希望我們這樣的活動,可以到基層去辦。
專題二:性別入憲的內涵與具體建議
尤美女:
婦女人權的內涵是什麼?這是需要討論的,包含了很多的問題。我想任何生活的問題,都是可以入憲的,真正重要的是討論的過程,讓大家都提出來,百花齊放。現在連婦女人權是什麼都很模糊,所以更需要提出來。剛剛很多人提出來現在很多地方是存在霸權的,在這些霸權裡是需要我們去思索的。一九七九年聯合國通過婦女人權憲章,其中包括工作權參政權,這些我們都可以提出來好好討論。
然後我們要思考到底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比較能保障婦女人權,或者採用由女人想出來的第三種制度。其實只有婦女人權是普世價值,政府體制並不是普世價值。所以在制度的設計上,也是可以去討論的。另外在社會上有這麼多歧視,就是因為沒有把性別的觀點放進去。所以我們應該把性別的觀點放進去,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女力的培育。像挪威規定上市公司在內部女性要佔百分之四十,否則下市。這樣的法律能通過,關鍵是觀念的落實。我們希望在每個地方都有人去談,最後再用文字寫下來,這才是我們台灣真正的新憲法。
陳惠馨:
性別入憲除了專章以外,還有其他的可能。從現在的憲法要找有關婦女條文,要東跳西跳,這就是當年制憲要愚民的遺毒,沒有女性觀點的結果。要談女權要從第八條開始看,這一條的制定,當初是為了保護中產男性免於被侵害。今天第二十三條所提到的法律保留原則保障,但有兩種人現在是不受保障的:第一是司訓所的受訓人員,受訓期間人身自由權被侵害;第二是中小學生,小孩一天被關十個小時,人權被侵害。但誰規定小朋友要七點半到校?性別觀點入憲就是要看到人身自由權如何被保障。
另一個觀點是從財政切入。一個女性能用二三萬管好一個家,這種能力為什麼不能參與財政?而台灣官員司長級以上都有黑頭車,我們花了多少錢去養這些?為什麼不能用性別觀點來看政府體制,而不是去吵總統制內閣制。今天最簡單的原則,就是有責任就有權力。所以陳總統應該親自去管各部門,而不是透過行政院長。
而像廖本煙事件,其實我們最怕的是偽君子。廖本煙起碼還是真小人,讓大家去罵他產生教育意義。但多少人是偽君子,在危害我們的人民呢?
陳曼麗:
剛才有人提到強勢性別。強勢的觀念是無時無刻都存在的。我記得我在美國念書時,有一個馬丁路德金的假日。他曾說他希望他的子女不論膚色種族,都能在美國生存,這是在講平等的觀念。但真正講到平等,有個觀點就是要消除一切的歧視。今天我們外籍新娘的現象,很多都是歧視。我們談憲法的平等保障時,就是要實質的保障,性別、種族、階級都不被歧視,而不是一句男女平等的空話。未來不論男性女性或同性戀的朋友,都不被歧視,而有錢人也不歧視沒錢人,有錢人應該檢討自己是否比別人掠奪了更多的社會資源。進一步擴大到環境的觀點,像人和魚比起來,人就是強勢的,覺得魚生來就是被人吃。所以很多地方都補撈魚類殆盡,讓國際對台灣漁業很歧視,這是很不好的。所以消除一切的歧視,是比平等更高一層的。
簡余晏:
我剛剛舉一個例子,阿富汗下議院女性代表就有六十八個。台灣的立法院會不會比阿富汗還不如呢?我進一步要談媒體勞動權。我們所受到迫害的地方比過去更嚴重,現在媒體已經淪入市場導向新聞學。現在追求八卦血腥的現象,在媒體呈現上,對女體消費越來越嚴重。今天假如不八卦的話,在市場上很難生存。但記者要反抗的話,都手無寸鐵的對抗媒體資本家,所以很多都失業了,但這些很少被報導。我想這些現象不完全是老闆的問題,很多主管從受壓迫者變成壓迫者,為了配合市場,順從資本家和市場,壓迫勞動者。回到我們的憲法,提到了平等權的問題。但這樣夠嗎?我們應該成立公開的遊說團體,去改變我們的社會。否則就算憲法改了,也無法產生真正的改變。
陳宜倩:
除了剛剛陳教授講的例子以外,還可以補充一個跨性別的例子。現在有一個行政命令,規定要變性要四十歲以前,取得父母同意書,每個中年男女看到這條文會望文生義,這也呼應了不平等。第二是談到強勢性別的問題。現在講女性制憲,那男性的角色在那裡?例如國防政策。現在在制定上仍不脫殲滅敵人的思維,而不是預防武裝衝突的思維。其實從女性觀點來看。我們就是不要戰爭,為什麼不去預防戰爭呢?我們現在還在好人壞人的思維裡,假如導入多元觀點,用分享的角度去看,也可以為男性創造人格發展的空間,其實男性是最可憐的,只能用單一直線的生涯規劃。像城大法官新聞發展來看,本來是新聞對他評價一開始是負面的,到第三天以後失去權力,反而大家都可憐他了。現在以廖委員的事件,台聯如何因應的後續很重要。現在大家要看政黨如何處理才是我們關心的,而不是一兩個個案的問題。
來賓楊文嘉:
我們從事社運時發現,弱勢的產生是後天學習的。而我上研究所時,上一個叫歧視經濟學的課,提到歧視是一種不具生產力的行為,所以我們應該堅定反對歧視的。而那堂課的老師說,性別歧視過去是異性間歧視,現在是同性之內優勢階層去歧視弱勢階層。如我經營的廣告業來講,很多主管是女性,做的比男性還優秀。但實際上很多女主管作出來的廣告,比男性還更歧視女性。又我在學校教課時,發現很多教科書,把女性身體當成消費的標準,讓女同學自我否定,這也是女人自己為難女人的例子。說到作為獨派社團的台灣北社,其實我們在制憲立場上很開放。我們認為:制憲只是生活方式的選擇,所以我絕對支持性別入憲的主張。
來賓洪浦釗:
我有一個問題。當談到性別上的強勢弱勢,對社會的影響時,性別這個變項,其效度到底多大?其他像階級等變項是否也應該納入考量。
陳宜倩:
兩位談到性別上的情況,都是在生理性別上的問題。舉個例子,當我開會時覺得冷,但其他人卻沒這個問題,後來我發現我都跟穿西裝的男生開會,冷氣溫度都是依穿西裝的男生來調整的,當社會沒有改變的時候,女人也只好當男人,所以我們要挑戰的是制度,而不是一兩個人的問題,不然就像剛提到媳婦熬成婆以後,回過頭欺壓媳婦的情況。而另一個回應是,我們不是把性別當變項,性別只是解構霸權關係的模式,當你能把性別納入考量時,就也會把階級種族的問題也納進來考慮。所以我們要談的是把霸權的結構點出來看,
自由時報彭顯君:
我很同意余晏姐的觀點。媒體人的地位更是弱勢。當我看到標題時。我想到是突破性別歧視的圍牆。但更大的圍牆是意識型態的圍牆。這需要大家一同來思考一下。
陳惠馨:
從剛剛聽到的,很高興我們可以對話了。用性別入憲的標題來看。就不會有排除的感覺。第二點聽到安妮說她去台聯給立委談性別主流化。但民進黨國民黨都沒有。我們應該去想不同政黨在性別議題上是如何做的。德國從威權到民主花了七八十年。但我們要求十幾年就做到很不容易。另外回應性別的變項問題。其實我們也看到其他的面向。像基層男性是最可憐的,性還可以選擇不結婚不生小孩,但這些男性是沒有其他選擇的,只好另尋管道。
陳曼麗:
我要談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談總統內閣制時,重點在權責相符的問題。當我們談到內閣制的時候,總統其實沒有什麼權責的。所以我們想用大樂透的方式,讓抽到的人當一個禮拜總統。
李安妮:
今天題目應該是性別觀點入憲的圓桌會議。在基本國策上我們也有一些想像,比較可惜的是我們沒有做政府體制的討論,但以後還有很多場可以談。今天很謝謝與會的來賓,我們已經有些想像的構想出來了,最珍貴的是和在場朋友的對話。
台聯婦女部主任蔣月琴:
制憲不等於台獨。制憲有很多想像空間。這是之前我們沒有想到的。至於我們用女性論壇的名字。是因為過去沿用的觀點所衍生的策略,但其實還是性別入憲的。最重要的是我的憲法我來寫,回到人如何成之為人,回到我們的生活層面,這是我們共同的最後目標。
性別平權憲章 草案 2006/3/31
基本人權
1.平等:台灣人民無分性別,性傾向,婚姻,宗教,族群,國籍,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人權:國家應維護人民之人性尊嚴不可侵犯,消除任何歧視,保障人民自由意志之自主。
3.共治:國家應保障兩性享有平等參與決策之權力,落實共治共享原
則。
基本國策
4.性別主流化:性別主流化應為國家之基本目標之一,國家應落實性別統計、性別預算,立法、政策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並積極推動公、私領域之性別意識培力。
國家認為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法律者,應以法律制訂落日條款。
5.參政:國家應積極提昇婦女參政之機會,落實性別比例原則。
6.福利:國家應基於社會公義原則,實踐「福利國家」理念,對弱勢族群給與教育、文化、衛生、醫療及其他生活上之照輔。國家福利之預算、措施應以法律定之。
7.家庭:國家為促進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落實母性保護,促進家庭健全以及家庭與工作間之和諧發展。
8.工作:國家對於國營事業與私營事業工作聘用不得有性別限制,不得違反性別平等原則。除工作性質僅適合單一性別,並由法律訂定外,應以法律限制之。
9.媒體:國家對於媒體產業之資訊傳播有性別歧視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永續發展
10.環境保護:落實環境保護,視為國家永續發展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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