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數位網路(三)
※ 撰稿人:陳龍 Fax:02-2258.0938 mail:hanreporter@gmail.com http://hanreporter.blogsopot.com 數位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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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是菁英報,小眾傳媒不與傳統媒體競爭。目標讀者設定每日千人,對象:總統府、中研院、國史館、立法院、監察院,部會首長、縣市議會、銀行、保險、媒體、國會聯絡人與公關人員。我們關心的是,相關人員看到報導後,是否趕快解決問題,歡迎大家一齊來爆料。
※特別聲明:本報已經連續撰寫兩個月,為讓大家搜尋方便,即日起正名為「數位網路」。這是一份以網路為主的媒體,因為列印紙本時,常會發現許多錯漏字或其他問題,我就立刻改正,所以希望大家隨時上網,才知道這是一份與時俱進的報紙。
※歷史上的今天:1955年,美國第一家麥當勞店開幕!1957年,西德18名物理學家為反對西德之核子武器計畫發表「格庭根宣言」,拒絕參加核子武器之製造及實驗。1961年,蘇聯太空人是第一個環繞地球飛行的人!1973年,鄧小平復出,擔任中共副總理。
※龔照勝沒錢為記者買泡麵
金管會記者常常為了趕稿,枵腹從公。記者建議該會買幾包泡麵放在記者室,本來新聞室很爽快的答應。但是今午新聞科長說:沒錢!,讓人想到龔照勝也是沒錢,否則不會一再黃牛!
※「灌水」就能解決卡債問題嗎?
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踢爆金管會協商數據真相記者會
(台北訊)法律扶助基金會與泛紫聯盟,包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謝幸伶律師、泛紫聯盟簡錫?召集人以及一名卡債族個案,在4月12日於法扶基金會,舉辦踢爆金管會協商數據真相記者會,並且透過一封給行政院長蘇貞昌的信函,揭發金管會欺騙上級,玩弄人民對行政機關信任的事實,同時也表達希望能儘速面見蘇院長,商討解決卡債社會問題。
金管會於410協商大限之後,以勝利者的姿態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並與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在記者會中公布,截至4月10日止,卡債協商數量為79294件,協商成功案件達56947件,協商成功金額為935億元,契約達成數為25879件。
面對這樣的結果,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幸伶律師指出,這樣的數字顯然有問題!因為就在兩週之前3/27,法扶暨泛紫拜會金管會,銀行局長曾國烈即表示當時只有一千多件簽約,如何能在短短的兩週暴增到25879件?為此法律扶助基金會以行動劇的方式,演出金管會的三大灌水密技(相關數據請參考附件一)。
灌水密技一母數縮水法,謝幸伶律師表示,當初金管會為了衝高協商成功率,以債務30萬元以下不在協商範圍內為由,將母數由51萬縮水至16萬人,一下子就去掉七成卡債族,更何況,這七成的債務內容,根本沒有包含信用貸款。
灌水密技二電話簽約法。謝幸伶律師表示,面對協商數字依舊疲軟不振,金管會使出奧步,只要電話中同意協商條件,隨即錄音,協商就算成功,但是一個月後能不能繳出錢,就看著辦。
最後一招灌水密技三沈默羔羊法。隨著協商大限的日期逐漸逼近,金管會於是大量寄發簽約申請書,只要兩週內沒有寄回表示異議,自然而然、順理成章的「視同簽約」,如此一來簽約數字馬上就狂飆猛進,直升兩萬五千多件。對此,謝幸伶律師強烈抨擊金管會的作法,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根本就是會有認定上的問題,然而金管會為了衝業績、拼數據,不擇手段,只要數字,不顧卡債族死活。
明明社會上就有50多萬卡債族,區區5萬的數字怎麼能說卡債問題已經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指出,向我們尋求協助的五百多案件,如果依照銀行的協商機制,大多數人根本負擔不起,也不敢簽約。林永頌律師進一步批評,金管會根本就是向財團傾斜,卡債問題一開始就監督不周,現在又企圖以矇騙的方式交出成績。這樣一個站在銀行立場、條件嚴苛、且只重表面的協商機制,只會讓卡債族失望、並且降低還款意願,這樣的協商機制還要繼續持續到年底嗎?更何況還有些霸道銀行(大眾銀行、中華銀行、寶華銀行、台北國際商銀、日盛商銀)完全不接受法扶所代理的案件,試問這些銀行難道都沒有律師擔任法務工作嗎?銀行有律師有資金還有金管會,卡債族什麼都沒有,甚至連請免費的律師代辦都被拒絕,這樣的協商公平嗎? 另外,聯邦銀行回覆說本會送件其中一人已通過協商,經本會電話與本人確認,赫然發現根本沒有簽約。而聯邦銀行也否認其為本會另一申請人之最大債權銀行,但經本會確認,聯邦銀行確實為該申請人之最大債權銀行。林律師憤怒的表示,這些銀行拒絕律師代理協商,根本違反律師法第二十條及法律扶助法第二條。
林永頌律師針對410大限之後,所有的債權銀行都即將恢復催收情形,他擔心不當催收的狀況又即將發生,因此他認為,政府應儘速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並且所有的協助專線電話都不能撤除。410之後若要申請協商仍應停止計息及催收。而且由上述的金管會的灌水手法看來,目前的協商機制已經無法解決大部分的卡債問題,因此我們也希望透過「個人債務清理法」能夠給卡債族一個更生的機會。在此二法尚未通過之前,所有的銀行債務都須以3.88%計息。以減低卡債族的負擔,況且許多卡債族的債務仍有許多的疑點如不當計息、不當的違約金及手續費。
泛紫聯盟簡錫?召集人強烈表示,卡債問題根本沒有解決,上次拜會金管會時,林忠正發言人說明卡債金額約8千多億,如果加上信用貸款,大約一兆兩千億。現在協商成功金額才900多億,顯見這只是卡債問題的冰山一角。另外,金管會說30萬以下的債務不處理,但是一些弱勢的卡債朋友月收入大多不超過兩萬,負債比也因此接近25倍,這些人的卡債問題如何能在410大限之後處理?
為了避免金管會將此灌水的數據作為呈給行政院的成績單,讓主管機關誤以為卡債問題已經解決,因而輕忽卡債的嚴重性,法扶及泛紫聯盟將於記者會中,公布給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的一封公開信(請參考附件三),透過上述所揭發的事實,儘速面見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提出期待:
1. 為使卡債族有合理的還款機制,採用民間版協商機制的可行性。(請參考附件四)
2. 為使卡債族有更生的機會及清淨的還款空間,我們也期待行政院推動「個人債務清理法」及「債務催收行為法」於立院本次會期儘速立法。
簡錫?召集人希望蘇院長能在一星期內回應信函,否則泛紫聯盟將動員95聯盟及卡債族朋友一起到行政院去抗議。這是給行政院的一個警告。
卡債族並非無過,但是如果知錯能改,為什麼不能給他們一個機會,不要讓卡債族因為債務負擔淪為社會最底層,而永無翻身之日。
【附件一】
金管會灌水數據真相大公開
法扶暨泛紫行動 統計日期 申請件數 協商成功 金額 簽約件數
2/23卡債律師團成立 2/18 11946 5841 100億 機密
3/27拜會金管會(3/24民間版協商機制公布) 3/23 43518 27094 415億 一千多件
3/30參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公聽會 3/27 49326 28539 474億 還是機密
4/12踢爆金管會數據真相 4/10 74000 53000 874億 25000件
【附件二】
個案資料
陳小姐(化名)經營一家小小服飾配件店維生,目前因為不景氣,收入不太穩定,好一點時每個月大概可以賺3萬多元,不好時也只有2萬元。現在欠銀行500多萬,一月底時(過年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銀行給她的協商條件是80期12.88%,每月要繳7萬多元,依目前的收入她根本無力償還,她跟銀行說明自己沒辦法負擔此條件,銀行的人回應她要她自己想辦法賺多一點,不然可以跟親朋好友借啊,聽到銀行這麼說,她真是欲哭無淚,只得繼續主動打給這家銀行,想協商較好的條件,奈何三番兩次,要不是沒人接,就是電話轉轉轉轉到斷掉。更慘的是,金管會明明說協商這段期間應該停止催收,但是其它債權銀行還是一天到晚一直打來催收,催收人員甚至拿著話筒不出聲,讓陳小姐心生恐懼。直到陳小姐說明要掛電話時,才開口說話。
她2001年被倒會5、60萬,小孩2、3歲時,先生又因生病住院無法賺錢,家庭重擔她一肩挑起,2004年又被倒了2、30萬,這幾年?為了生活、為了家計、為了照顧小孩,她不得不跟銀行借錢,以卡養卡,這個無底洞讓她愈陷愈深。陳小姐不買名牌,平日省吃儉用,按月繳給銀行最低應繳金額,最多時平均要繳25、6萬元,她為了維持信用也只有咬牙苦撐。
【附件三】
給蘇院長的一封信
蘇貞昌院長您好:
我們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及泛紫聯盟。依據我們受理的五百多件卡債申請案的統計,以及這陣子我們與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單位接觸的結果,我們要大聲告訴您:
「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公布的數據不值得信賴!」
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宣稱,卡債族與銀行已依據現行協商方案協商成功者約5萬多件。但據統計,社會上有50多萬的卡債族,區區5萬的數字怎麼能代表卡債問題已獲得解決?更何況這些單位一直不願公布已簽約的數據,這樣的結果怎麼能算是成功的協商機制?
向我們尋求協助的五百多件卡債案件中,有許多申請人告訴我們,雖然已經向銀行申請協商,但依據與銀行的協商方案,每個月要還的金額還是比每個月的收入高出許多,根本負提不起,因此他們不敢簽約。也就是說,現行協商機制根本沒有考慮到卡債族現實的狀況,而只是一個站在銀行立場、條件嚴苛、且只重表面的協商機制!這個結果只會令卡債族失望,且降低他們的還款意願!
站在「欠債還錢,但必須是合理償還」的立場,我們提出了另一套的協商方案,諸如請銀行公開資訊;依法以單利3.88%計算卡債族的本金利息;考量卡債族的基本生活開銷、特殊境遇及目前已還款的比例給予優惠等。我們認為,協商方案應該顧慮到卡債族的狀況,才能吸引他們更有意願償還,而使卡債族及銀行獲得雙贏結果。
另外,我們也希望行政院加速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及「個人債務清理法」的立法,讓卡債族有個清淨的還款空間,以及更生的機會,不要使他們因為債務負擔淪為社會最底層,而永無翻身之日。
在此,我們期待儘速拜會您,針對下列三個問題與您進行討論:
3. 為使卡債族有合理的還款機制,採用民間版協商機制的可行性。
4. 為使卡債族有更生的機會,推動「個人債務清理法」的立法。
5. 為使卡債族有清淨的還款空間,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的立法。
希望您儘速安排時間與我們會面,以求迅速並合理的解決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敬上
2006.4.12
【附件四】
民間版協商機制十大原則
原則內容
一、銀行應提供資料以確定債務金額 銀行應提供卡債債務人之債務結構資料,包括下列項目:
1. 本金
2. 利息
3. 手續費
4. 違約金
5. 債務人已清償之金額
6. 其他
二、不論名目,年息超過20%單利計算,不再償還。 銀行以複利計算利息,違反民法規定,故不論何種名目,均應以年利率20%單利計算利息,超過部分無效,已償還超過部份者,毋須繼續清償,銀行並應退還之。
三、以債務人之收入決定每月最高清償金額 1、以債務人工作收入定比例為償還之最高限額,工作收入愈高者,其清償金額依照累進比例提高。
2、保留債務人維持最低基本生活費用,每人最低不得少於新台幣一萬一千元。
3、工作收入可扣除下列項目:
(1)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等固定支出。
(2)撫養親屬時,依照個人申報所得稅撫養親屬之扣除額。
(3)其他顯有必要扣除之項目。
四、利息3.88%或免息 利息:
1. 原則:以借貸本金年利率3.88%單利計算。
2. 例外免息者:
1. 中低收入戶。
2. 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者。
3. 債務人之債務總額需八十期以上始能清償者。
4. 協商前所償還之金額已高於其借貸本金者。
五、十年免責 債務人之債務總額需達一百二十期者以上始能清償者,其超過部分無須清償。
六、本金打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金應予打折:
(1)中低收入戶。
(2)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者。
(3)喪失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較低者。
七、無收入者協商原則 1、無工作收入,但有親友願意協助清償者,應提供收入切結。
2、暫時無收入者,提出證明後,得有一年寬限期間。
八、彈性調整原則 債務人之工作收入狀況如有增減變動,應誠實通知銀行,依本協商機制第二條之比例調整每期應繳金額。
九、停止計息 債務人申請協商之日起不應催收,利息停止計算
十、適用對象 本協商機制之適用對象為:
(1)協商前已經逾期繳款達三十日者。
(2)正常戶,其負債比達25倍以上者
※兩岸「一個中國」的爭執已是「原則之爭」
文化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邵宗海發表《兩岸關係》這本書,4/11上午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本書的新書發表會吸引眾多學者及相關人士到場參與。以兩年的時間完成的著作。全書五十萬字,不論在政策分析或者資料蒐集上,都堪稱近年研究兩岸關係的鉅著。這本書最大的特色,就是資料蒐集完整,且論述清晰易懂。
他表示兩岸關係,胡錦濤比過去江澤民更為具有全面性的彈性,從各種不同角度來處理兩岸間的「包機直航」和「中國觀光客來臺」等手法,都有「戰術運用」痕跡。
並指出中國當局不同意「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原則,邵宗海表示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孫亞夫1998年私人場合表示,「一個中國」是否要明列書面上的爭執,雙方立場有爭執,就不要討論意涵,只要原則確定就可以。
一個中國之爭已不是之前的「意涵之爭」發展到現在已是「原則之爭」。北京所指出的「一個中國意涵」就算更大的彈性解釋也無助對「一個中國」爭執的根源解決。
※官僚殺人!!
大學校欺負小農民
上百名台大考古隊雇員,冒著每個嚴寒與酷熱的天氣,奮力挖掘先人遺跡,薪水卻遲遲未發放且遭到台大惡劣態度對待。立法委員黃偉哲接獲民眾陳情,特於今(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資方積欠員工薪水,應立即出面解決並給予合理交代,一味閃避而無視員工生活狀況,應予譴責,以避免員工繼續遭到剝削。
陳姓民眾表示,所有台大考古隊雇員至今尚未領到二月份薪水,還得自付餐費,員工大多為失業勞工前往賺取微薄薪水養家,急需用錢,無奈下只好打電話向台大陳情,未料卻遭惡劣對待且被掛電話,大部分的員工在生活拮据情形下,只好以卡過活,欲哭無淚。
黃偉哲表示,台大人類學系接受台南縣政府委託,辦理考古遺跡挖掘。台南縣政府表示二月份薪水,已於二月中播款予台大,台大一再表示一切依會計流程處理,然而員工至今四月卻仍領不到二月份薪水,效率未免太差,且台大一再逃避與閃爍其詞,處於弱勢的員工只得一再等待。呼籲台大應立即出面解決,以維護員工權利。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傅立成表示,對這件事表示遺憾和抱歉,公家單位撥款程序較為繁雜,可能為執行單位把名冊送給學校會計處的時間過慢所導致薪水遲發,明天將儘速發放二月份薪水。至於考古團隊工作人員遭惡劣的態度對待,應為該系新手助理,而非台大行政團隊,不過將督促所有學校工作人員之工作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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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記者常常為了趕稿,枵腹從公。記者建議該會買幾包泡麵放在記者室,本來新聞室很爽快的答應。但是今午新聞科長說:沒錢!,讓人想到龔照勝也是沒錢,否則不會一再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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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踢爆金管會協商數據真相記者會
(台北訊)法律扶助基金會與泛紫聯盟,包含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律師、謝幸伶律師、泛紫聯盟簡錫?召集人以及一名卡債族個案,在4月12日於法扶基金會,舉辦踢爆金管會協商數據真相記者會,並且透過一封給行政院長蘇貞昌的信函,揭發金管會欺騙上級,玩弄人民對行政機關信任的事實,同時也表達希望能儘速面見蘇院長,商討解決卡債社會問題。
金管會於410協商大限之後,以勝利者的姿態交出一張漂亮的成績單,並與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在記者會中公布,截至4月10日止,卡債協商數量為79294件,協商成功案件達56947件,協商成功金額為935億元,契約達成數為25879件。
面對這樣的結果,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幸伶律師指出,這樣的數字顯然有問題!因為就在兩週之前3/27,法扶暨泛紫拜會金管會,銀行局長曾國烈即表示當時只有一千多件簽約,如何能在短短的兩週暴增到25879件?為此法律扶助基金會以行動劇的方式,演出金管會的三大灌水密技(相關數據請參考附件一)。
灌水密技一母數縮水法,謝幸伶律師表示,當初金管會為了衝高協商成功率,以債務30萬元以下不在協商範圍內為由,將母數由51萬縮水至16萬人,一下子就去掉七成卡債族,更何況,這七成的債務內容,根本沒有包含信用貸款。
灌水密技二電話簽約法。謝幸伶律師表示,面對協商數字依舊疲軟不振,金管會使出奧步,只要電話中同意協商條件,隨即錄音,協商就算成功,但是一個月後能不能繳出錢,就看著辦。
最後一招灌水密技三沈默羔羊法。隨著協商大限的日期逐漸逼近,金管會於是大量寄發簽約申請書,只要兩週內沒有寄回表示異議,自然而然、順理成章的「視同簽約」,如此一來簽約數字馬上就狂飆猛進,直升兩萬五千多件。對此,謝幸伶律師強烈抨擊金管會的作法,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根本就是會有認定上的問題,然而金管會為了衝業績、拼數據,不擇手段,只要數字,不顧卡債族死活。
明明社會上就有50多萬卡債族,區區5萬的數字怎麼能說卡債問題已經解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林永頌會長指出,向我們尋求協助的五百多案件,如果依照銀行的協商機制,大多數人根本負擔不起,也不敢簽約。林永頌律師進一步批評,金管會根本就是向財團傾斜,卡債問題一開始就監督不周,現在又企圖以矇騙的方式交出成績。這樣一個站在銀行立場、條件嚴苛、且只重表面的協商機制,只會讓卡債族失望、並且降低還款意願,這樣的協商機制還要繼續持續到年底嗎?更何況還有些霸道銀行(大眾銀行、中華銀行、寶華銀行、台北國際商銀、日盛商銀)完全不接受法扶所代理的案件,試問這些銀行難道都沒有律師擔任法務工作嗎?銀行有律師有資金還有金管會,卡債族什麼都沒有,甚至連請免費的律師代辦都被拒絕,這樣的協商公平嗎? 另外,聯邦銀行回覆說本會送件其中一人已通過協商,經本會電話與本人確認,赫然發現根本沒有簽約。而聯邦銀行也否認其為本會另一申請人之最大債權銀行,但經本會確認,聯邦銀行確實為該申請人之最大債權銀行。林律師憤怒的表示,這些銀行拒絕律師代理協商,根本違反律師法第二十條及法律扶助法第二條。
林永頌律師針對410大限之後,所有的債權銀行都即將恢復催收情形,他擔心不當催收的狀況又即將發生,因此他認為,政府應儘速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並且所有的協助專線電話都不能撤除。410之後若要申請協商仍應停止計息及催收。而且由上述的金管會的灌水手法看來,目前的協商機制已經無法解決大部分的卡債問題,因此我們也希望透過「個人債務清理法」能夠給卡債族一個更生的機會。在此二法尚未通過之前,所有的銀行債務都須以3.88%計息。以減低卡債族的負擔,況且許多卡債族的債務仍有許多的疑點如不當計息、不當的違約金及手續費。
泛紫聯盟簡錫?召集人強烈表示,卡債問題根本沒有解決,上次拜會金管會時,林忠正發言人說明卡債金額約8千多億,如果加上信用貸款,大約一兆兩千億。現在協商成功金額才900多億,顯見這只是卡債問題的冰山一角。另外,金管會說30萬以下的債務不處理,但是一些弱勢的卡債朋友月收入大多不超過兩萬,負債比也因此接近25倍,這些人的卡債問題如何能在410大限之後處理?
為了避免金管會將此灌水的數據作為呈給行政院的成績單,讓主管機關誤以為卡債問題已經解決,因而輕忽卡債的嚴重性,法扶及泛紫聯盟將於記者會中,公布給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的一封公開信(請參考附件三),透過上述所揭發的事實,儘速面見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提出期待:
1. 為使卡債族有合理的還款機制,採用民間版協商機制的可行性。(請參考附件四)
2. 為使卡債族有更生的機會及清淨的還款空間,我們也期待行政院推動「個人債務清理法」及「債務催收行為法」於立院本次會期儘速立法。
簡錫?召集人希望蘇院長能在一星期內回應信函,否則泛紫聯盟將動員95聯盟及卡債族朋友一起到行政院去抗議。這是給行政院的一個警告。
卡債族並非無過,但是如果知錯能改,為什麼不能給他們一個機會,不要讓卡債族因為債務負擔淪為社會最底層,而永無翻身之日。
【附件一】
金管會灌水數據真相大公開
法扶暨泛紫行動 統計日期 申請件數 協商成功 金額 簽約件數
2/23卡債律師團成立 2/18 11946 5841 100億 機密
3/27拜會金管會(3/24民間版協商機制公布) 3/23 43518 27094 415億 一千多件
3/30參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公聽會 3/27 49326 28539 474億 還是機密
4/12踢爆金管會數據真相 4/10 74000 53000 874億 25000件
【附件二】
個案資料
陳小姐(化名)經營一家小小服飾配件店維生,目前因為不景氣,收入不太穩定,好一點時每個月大概可以賺3萬多元,不好時也只有2萬元。現在欠銀行500多萬,一月底時(過年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協商,銀行給她的協商條件是80期12.88%,每月要繳7萬多元,依目前的收入她根本無力償還,她跟銀行說明自己沒辦法負擔此條件,銀行的人回應她要她自己想辦法賺多一點,不然可以跟親朋好友借啊,聽到銀行這麼說,她真是欲哭無淚,只得繼續主動打給這家銀行,想協商較好的條件,奈何三番兩次,要不是沒人接,就是電話轉轉轉轉到斷掉。更慘的是,金管會明明說協商這段期間應該停止催收,但是其它債權銀行還是一天到晚一直打來催收,催收人員甚至拿著話筒不出聲,讓陳小姐心生恐懼。直到陳小姐說明要掛電話時,才開口說話。
她2001年被倒會5、60萬,小孩2、3歲時,先生又因生病住院無法賺錢,家庭重擔她一肩挑起,2004年又被倒了2、30萬,這幾年?為了生活、為了家計、為了照顧小孩,她不得不跟銀行借錢,以卡養卡,這個無底洞讓她愈陷愈深。陳小姐不買名牌,平日省吃儉用,按月繳給銀行最低應繳金額,最多時平均要繳25、6萬元,她為了維持信用也只有咬牙苦撐。
【附件三】
給蘇院長的一封信
蘇貞昌院長您好:
我們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及泛紫聯盟。依據我們受理的五百多件卡債申請案的統計,以及這陣子我們與金管會、銀行公會等單位接觸的結果,我們要大聲告訴您:
「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公布的數據不值得信賴!」
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宣稱,卡債族與銀行已依據現行協商方案協商成功者約5萬多件。但據統計,社會上有50多萬的卡債族,區區5萬的數字怎麼能代表卡債問題已獲得解決?更何況這些單位一直不願公布已簽約的數據,這樣的結果怎麼能算是成功的協商機制?
向我們尋求協助的五百多件卡債案件中,有許多申請人告訴我們,雖然已經向銀行申請協商,但依據與銀行的協商方案,每個月要還的金額還是比每個月的收入高出許多,根本負提不起,因此他們不敢簽約。也就是說,現行協商機制根本沒有考慮到卡債族現實的狀況,而只是一個站在銀行立場、條件嚴苛、且只重表面的協商機制!這個結果只會令卡債族失望,且降低他們的還款意願!
站在「欠債還錢,但必須是合理償還」的立場,我們提出了另一套的協商方案,諸如請銀行公開資訊;依法以單利3.88%計算卡債族的本金利息;考量卡債族的基本生活開銷、特殊境遇及目前已還款的比例給予優惠等。我們認為,協商方案應該顧慮到卡債族的狀況,才能吸引他們更有意願償還,而使卡債族及銀行獲得雙贏結果。
另外,我們也希望行政院加速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及「個人債務清理法」的立法,讓卡債族有個清淨的還款空間,以及更生的機會,不要使他們因為債務負擔淪為社會最底層,而永無翻身之日。
在此,我們期待儘速拜會您,針對下列三個問題與您進行討論:
3. 為使卡債族有合理的還款機制,採用民間版協商機制的可行性。
4. 為使卡債族有更生的機會,推動「個人債務清理法」的立法。
5. 為使卡債族有清淨的還款空間,推動「債務催收行為法」的立法。
希望您儘速安排時間與我們會面,以求迅速並合理的解決這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暨泛紫聯盟敬上
2006.4.12
【附件四】
民間版協商機制十大原則
原則內容
一、銀行應提供資料以確定債務金額 銀行應提供卡債債務人之債務結構資料,包括下列項目:
1. 本金
2. 利息
3. 手續費
4. 違約金
5. 債務人已清償之金額
6. 其他
二、不論名目,年息超過20%單利計算,不再償還。 銀行以複利計算利息,違反民法規定,故不論何種名目,均應以年利率20%單利計算利息,超過部分無效,已償還超過部份者,毋須繼續清償,銀行並應退還之。
三、以債務人之收入決定每月最高清償金額 1、以債務人工作收入定比例為償還之最高限額,工作收入愈高者,其清償金額依照累進比例提高。
2、保留債務人維持最低基本生活費用,每人最低不得少於新台幣一萬一千元。
3、工作收入可扣除下列項目:
(1)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等固定支出。
(2)撫養親屬時,依照個人申報所得稅撫養親屬之扣除額。
(3)其他顯有必要扣除之項目。
四、利息3.88%或免息 利息:
1. 原則:以借貸本金年利率3.88%單利計算。
2. 例外免息者:
1. 中低收入戶。
2. 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者。
3. 債務人之債務總額需八十期以上始能清償者。
4. 協商前所償還之金額已高於其借貸本金者。
五、十年免責 債務人之債務總額需達一百二十期者以上始能清償者,其超過部分無須清償。
六、本金打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金應予打折:
(1)中低收入戶。
(2)債務人或其家屬有重大傷病者。
(3)喪失工作能力或工作能力較低者。
七、無收入者協商原則 1、無工作收入,但有親友願意協助清償者,應提供收入切結。
2、暫時無收入者,提出證明後,得有一年寬限期間。
八、彈性調整原則 債務人之工作收入狀況如有增減變動,應誠實通知銀行,依本協商機制第二條之比例調整每期應繳金額。
九、停止計息 債務人申請協商之日起不應催收,利息停止計算
十、適用對象 本協商機制之適用對象為:
(1)協商前已經逾期繳款達三十日者。
(2)正常戶,其負債比達25倍以上者
※兩岸「一個中國」的爭執已是「原則之爭」
文化大學大陸研究所教授邵宗海發表《兩岸關係》這本書,4/11上午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本書的新書發表會吸引眾多學者及相關人士到場參與。以兩年的時間完成的著作。全書五十萬字,不論在政策分析或者資料蒐集上,都堪稱近年研究兩岸關係的鉅著。這本書最大的特色,就是資料蒐集完整,且論述清晰易懂。
他表示兩岸關係,胡錦濤比過去江澤民更為具有全面性的彈性,從各種不同角度來處理兩岸間的「包機直航」和「中國觀光客來臺」等手法,都有「戰術運用」痕跡。
並指出中國當局不同意「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原則,邵宗海表示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副會長孫亞夫1998年私人場合表示,「一個中國」是否要明列書面上的爭執,雙方立場有爭執,就不要討論意涵,只要原則確定就可以。
一個中國之爭已不是之前的「意涵之爭」發展到現在已是「原則之爭」。北京所指出的「一個中國意涵」就算更大的彈性解釋也無助對「一個中國」爭執的根源解決。
※官僚殺人!!
大學校欺負小農民
上百名台大考古隊雇員,冒著每個嚴寒與酷熱的天氣,奮力挖掘先人遺跡,薪水卻遲遲未發放且遭到台大惡劣態度對待。立法委員黃偉哲接獲民眾陳情,特於今(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資方積欠員工薪水,應立即出面解決並給予合理交代,一味閃避而無視員工生活狀況,應予譴責,以避免員工繼續遭到剝削。
陳姓民眾表示,所有台大考古隊雇員至今尚未領到二月份薪水,還得自付餐費,員工大多為失業勞工前往賺取微薄薪水養家,急需用錢,無奈下只好打電話向台大陳情,未料卻遭惡劣對待且被掛電話,大部分的員工在生活拮据情形下,只好以卡過活,欲哭無淚。
黃偉哲表示,台大人類學系接受台南縣政府委託,辦理考古遺跡挖掘。台南縣政府表示二月份薪水,已於二月中播款予台大,台大一再表示一切依會計流程處理,然而員工至今四月卻仍領不到二月份薪水,效率未免太差,且台大一再逃避與閃爍其詞,處於弱勢的員工只得一再等待。呼籲台大應立即出面解決,以維護員工權利。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傅立成表示,對這件事表示遺憾和抱歉,公家單位撥款程序較為繁雜,可能為執行單位把名冊送給學校會計處的時間過慢所導致薪水遲發,明天將儘速發放二月份薪水。至於考古團隊工作人員遭惡劣的態度對待,應為該系新手助理,而非台大行政團隊,不過將督促所有學校工作人員之工作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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