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25台北報導】
相較於國中小給足法定員額的狀況,過去高中職多未達法定員額,因此長期處在教學人力不足的窘境。108課綱實施後,因爲彈性學習、多元選修、適性分組、實習分組等課程的增加,人力短缺的情況更形險峻。
本會於去年10月揭露上述情況,呼籲教育部除應解除不合理的高中職教師員額控管,更應再適度增加教學現場人力,獲得行政院的善意回應,宣布解除不合理的員額控管,解凍高中職法定員額共計約1400餘名。
然而,國教署於去年12月發函各校之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151729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進用編制內教師實施計畫」,要求學校必須提計劃申請原來法定應給之員額。國教署除已「建議」學校可申請的數量外,並要求各校應於計劃中闡明:申請項目、運用範疇、預期效應等。計畫呈報國教署後,需經核定後始獲員額;且當期程需聘完此員額,否則國教署將收回員額或扣經費;此計畫所聘請的教師薪資,僅能以初任教師計算,這意味著學校若「不幸」聘到有經驗的教師,增加的薪水差異將由學校買單。
上述種種的限制與計畫書寫的繁複性,讓學校看不出這份計畫原來就是傳說中潘部長承諾的1400名員額。按照過去的經驗,學校很容易誤認為這是計畫型補助經費,有寫計畫才有補助,沒續寫計畫就沒補助。萬一哪天補助沒有了,那依此計畫聘進來的老師該怎麼辦?
法治國家,當依法行政。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的教師員額編制由中央機關制定;〈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及員額編制標準〉第七條明確規定各校教師員額的計算方式。是以教育主管單位只需按照現行規定方式,把法定員額還給學校就好了。至於學校要怎麼去運用,自然會因應校內實際狀況做調整。國教署不思謀求迅速解決現場迫切難題,卻在應給的法定規定事項上做重重設限,令人遺憾。
全教總建議,國教署應按照員額編制標準,儘速將法定員額還給各校。除此以外,滿足現行法定員額僅僅只是回到九九課綱而已, 108課綱之下的各項新增課程,造成現場教師負擔過重,自不待言。建請教育部應儘速精算不同學校類型的需求,在法定員額基礎之上,再進行合理化教學人力的提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