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補習班未立案招生,審計室查核發現促改善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19台北報導】
審計部發布新聞說,屏東縣政府管理轄內短期補習班情形,經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消防機關已實施消防安全檢查之補習班,部分涉未依法向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申請核准立案,經函請查明改善,已行文疑似未立案補習班促請停辦及到班稽查,並輔導業者申辦立案,保障民眾消費權益及安全。
審計室指出,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短期補習班由市縣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屏東縣政府依該款與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3條之規定,已訂定屏東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並於該府便民e櫃檯網站,建立路徑連結屏東縣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網站,提供民眾查詢合格立案補習班。
然而,審計室於108年12月查核發現,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於同年間實施消防安全檢查之短期補習班,計有26家未登錄於縣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列管名單內,涉有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擅自招生情事,審計室遂於109年3月函請屏東縣政府查明改善。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