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立院黨團:對翁茂鍾在中時廣告與報導的回應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26台北報導

昨天,中國時報大篇幅半版刊載翁茂鍾先生專訪報導,以及大篇幅的廣告,廣告主題「真相不可混淆,人格不容汙衊」,細述在石木欽及眾多法檢調警軍人士都有涉入司法醜聞弊案及採購弊案、諸姓銀行經理之死冤案等,是嚴重顛倒是非,誤導社會大眾等等一事。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聲明如下:

一、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應儘速啟動已通過調閱辦法的翁茂鍾案調閱小組程序,開始進行文件調閱工作。

二、請檢調偵辦27本「百官行述」筆記本,對於涉案法檢調警軍人士及其他未揭露部分,有關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責,用最嚴肅的態度進行偵辦。

三、將建請司法委員會調閱小組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8條,及立法院委員會議事前例,邀請翁茂鍾到會陳述並回答相關問題,公開接受核驗。


憲法 第67條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8條

各委員會開會時,應邀列席人員,得就所詢事項說明事實或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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