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婦女基金會代: 性別暴力要消彌,職場平權更積極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3/8台北報導

「老闆,我只想好好上班」 

近來性騷擾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致力性別暴力防治,並提供性騷擾事件諮詢服務,近年發現109年本會職場性騷擾諮詢量高達54.3%,較106年的17.6%大幅提升,顯見民眾已逐漸不再隱忍。對此,本會於今年18日至216日進行《我們與性騷擾的距離 女性職場性騷擾網路大調查》,透過網路共回收1,057位女性問卷,並選在國際38婦女節辦理記者會,期待從中了解職場性騷擾案件對被害人的影響、求助困境及公司的處理實況。 

超過4成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 8成被害者與加害者朝夕相處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455人曾遭遇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率達43%。其中以肢體性騷擾佔63.5%為最多,像是令人不舒服的肢體碰觸(如摟肩、摸頭、撫背)、不當的肢體碰觸(如拍臀、襲胸、擁抱、強吻等)。其次言語性騷擾佔60.9%,例如話題與性有關、涉及性別歧視等;其他行為如眼神打量/盯視、不受歡迎的追求、散播與性有關之影音圖文等佔37.1%。除了民眾熟知的肢體性騷擾外,涉及性或性別的言詞,或是不受歡迎的人際交往行為,都可能造成令人不舒服的性騷擾情境。同時,在這些職場性騷擾事件裡,行為人與被害人關係為上司及員工關係佔41.7%(其中行為人為職場最高負責人者就佔了13.8%),兩造為同事關係者佔39.3%,顯示8成的性騷擾行為人出現在受害女性每天的工作環境裡,使其身心安全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性騷擾傷害是難以抹滅的傷痛 

「性騷擾看起來比性侵害來得輕微,所受的影響應該也較小吧!」這是一般民眾經常有的迷思。前來現代婦女基金會求助的小雨,當時是職場新鮮人,剛找到工作並力求表現,沒想到直屬主管利用兩人單獨出差時對她有踰矩的性騷擾言行,一開始小雨還會找理由說服自己,這只是偶發行為來安撫內心的不安,但隨著發生次數不斷增加,已嚴重影響到自己情緒及工作表現,小雨當時覺得自己無法對抗資深、受老闆喜愛的主管而選擇離職,以為終會事過境遷。但事發至今三年,每當聽到他人被性騷擾,就會回想到過去自身的遭遇,並再次陷入憤怒、憂鬱的循環裡。 

現代婦女基金會王如玄董事表示, 性騷擾事件的影響有可能相當長久,甚至是難以抹滅的,並非「只是摸一下」、「開個玩笑應該沒那麼嚴重吧!」性騷擾對被害人產生的影響嚴重程度依序為「情緒層面」、「工作表現」、「人際關係」及「生活層面」,其中42的女性被害人面臨職場性騷擾所產生的影響是多重、互相交織的,顯示職場性騷擾事件所產生之影響並非只是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而已。 

9成公司不知情或未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自民國9138日施行至今邁入第20年,其中第13條明文規範雇主防治性騷擾的責任,應積極於事前預防及事後採取糾正補救措施,且需給予員工大量的協助。然而本次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女性受訪者表示,發生事件後公司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者比例高達87.3%,其中64.2%被害人因有所擔憂而並未告知公司,但23.1%的受訪者公司雖知悉性騷擾事件,卻未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

在問及是否曾循公司正式途徑處理時,僅有47(10.3%)被害人表達曾向公司提出行政申訴,換句話說9成女性被害人面對職場性騷擾事件時,會因為「擔心異樣眼光或被質疑」、「公司氛圍、機制對被害人不友善」、「覺得自己還可以忍受」、「權力不對等下難以開口」等因素,而不敢提出申訴,顯示法律制度雖有規定,但大部分被害人會受到旁人眼光、公司態度及與行為人的權勢等因素影響而選擇不採取正式管道處理案件。 

另一方面,調查結果顯示性騷擾事件也對公司產生影響,被害人極有可能因事件造成的負向影響而選擇或被迫離開職場。對公司來說,首當其衝的是須為人員流動而支付更多成本,包括重新招募/教育訓練的人事成本、人員短缺期間導致產能下降損及公司收益等。此外,性別工作平等法要求雇主善盡責任,若有違反規範情節,像是未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知悉後不予作為、處理歷程顯有不公情事等,不僅會被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也將會被公開於主管機關網頁上,並損及公司形象、名聲。 

主管機關及雇主 積極創造雙贏友善就業環境 

對此,台灣最大人資社群「人資小週末」創辦人盧世安表示,以知名公司新聞事件為例,說明職場性騷擾事件若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受理申訴及後續程序,不但重創公司形象,更加影響與其他公司的合作生意,損失慘重。內部受理人員其實很頭痛,但公司管理階層必須正視,並要求處理人員接受專業訓練,才能讓性騷擾被害人願意選擇站出來,相關事件被妥善處理,因此109年起也與現代婦女基金會合作辦理性別友善職場課程及工作坊,希望幫助公司建立制度,讓員工都能安心工作。 

至於如何讓員工對僱主杜絕性騷擾更有感,受訪者表示企業若能「明訂性騷擾事件處理流程」、「辦理提升性別意識課程」、「落實性騷擾事件懲處、追蹤、監督機制」、「建置與落實處理歷程之保密措施」及「設立專責單位/人員處理性騷擾事件」等項目,會是讓員工有感的具體作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施貞夙科長表示,臺北市政府自107年發展及推廣「性別平等認證」,至109年底共有12家企業通過得到認證。若主管機關做為領頭羊,訂定出明確清楚之指標,且大力推廣輔導杜絕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讓企業受規範且有模範可循,將可更積極創造雙贏的性別友善就業環境。 

鼓勵女性參與勞動市場,應努力去除不安全的職場環境,預防性騷擾的本質在人際界限上的尊重,唯有從預防及防治的角度出發,政府方面執法更積極、加強宣導及相關勞動檢查;雇主方面應帶頭落實性別平權政策,從上而下教育管理階層及員工,從個人做起,將可減少許多因性騷擾、性別歧視,而對個人及公司、企業形象造成之傷害。現代婦女基金會持續推動性別友善職場計畫(詳見本會官網https://reurl.cc/1gvaqW),內容包含提升員工性別意識、人際互動界限,加強主管性別敏感度及合宜應對措施,並針對人資專責人員提供處理程序實務工作坊等相關課程,期盼政府、企業與NGO共同為提升女性就業安全、推動職場平權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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